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十八趴與中國標的紅包

吳敦義政績268

【摘要2.1.2011自由◎ 唐儀靜】中國富商陳光標高調到台灣行善,不但發放紅包的過程發生推擠、還有很多攔路要紅包的民眾,不知道馬政府從這個新聞事件中看到什麼?

從內政部的統計數據發現,近幾年台灣經濟不景氣造成中低收入戶人數,從馬英九上任前九十七年度的九萬三千多人,到九十九年度已經有高達11萬人左右,這三年期間中低收入戶就成長了將近二成。

馬政府不但沒有檢討,竟然在台灣還有十一萬人需要過著領政府補助金才能過日子的時候,繼續編列數百億幫退休的軍公教人員提供十八趴存款優惠

如果馬政府能夠感受這些弱勢家庭生活的艱苦,應該要將原本要拿來幫退休軍公教加薪的十八趴預算,轉向發給台灣所有的中低收入戶每人一個大紅包。一年的十趴利息補貼可以讓這些中低收入戶能夠過很多個快樂的新年,也能讓政府的政策照顧更多弱勢家庭。

參考資料:

吳敦義夫婦 非常富有

吳敦義娶媳 最豪華的君悅酒店

出脫黨產 不還國家

阿珠˙查理˙陳光標【摘要2.1.2011自由◎林金忠】人民要錢與陳情的對象,竟然曾經是水深火熱國家的陳光標!竟然曾經是等待我們去拯救的中國人!他竟然放著自己國家還有一億以上的人民每日國民所得不到台幣三十元不去救,而大老遠跑來這裡救台灣人!

窮人數目由政府決定,不是陳光標【南方朔 中國時報2011.02.01摘要】在《武狀元蘇乞兒》裡,康熙說:「你丐幫弟子幾千萬,叫朕怎麼放心!」

丐幫幫主周星馳答說,「我丐幫人數不是我決定,而是你決定的;如果你英明,可以國泰民安,人人有飯吃,人人有書念,鬼才願意去當乞丐!

    台灣的街友、窮人,不是由反對派決定的,而是由政府決定;只要政府有能力,國家有公義,人人有好日子過,鬼才願意去當街友!」

    陳光標旋風式的到台灣,惹出一堆口水戰。台灣比大陸優越,以前是「台灣錢淹腳目」,現在怎麼到了大陸人到台灣發紅包搞慈善的地步? 於是有些人戴他大帽子,說是「侮辱台灣人」;來保留住那其實早已無法持續的優越感顏面。

最無聊的是陸委會,既放陳光標來台,又怕被說成是幫助大陸人侮辱台灣人會影響到選票,於是去扯什麼《金剛經》。他們疏忽了最近期間,台灣請街友低收家庭,席開兩千多桌,又發紅包,還加上大官拚場作秀,那才是最高調的慈善秀!

    現代公益之父美國的皮波地(George Peabody 1795-1869)出身貧家,致富後常身懷巨款,所經之處見到窮地方,常會撒錢行善,他捐建自然史博物館給耶魯大學,又在巴迪摩爾市成立全美第一所音樂學院,比茱莉亞音樂學院早了幾十年

皮波地的高調行善,啟發了卡內基、洛克斐勒等偉大的公益企業家,也建立了現在競爭性公益事業的傳統,現在被巴斐特,比爾蓋茲所繼承。

    現代企業家做公益早已不用「做慈善」(Charity)這個字,而用「人道公益」(Philanthropy),原因就是現代人認為,社會救濟與照顧,乃是政府的社會責任,有大錢的富人不和政商搶地盤,因為這只會造成政府的退步不長進。

企業家搞人道公益,必須著眼於未來的事業。近代大公益家高調的創辦大學,辦研究機構,在推動先驅性的事業,及世界和平等工作上做著競爭。高調行善的公益競爭有甚麼不好!

    台灣並沒有多麼窮,但台灣政府的無能,的確讓台灣窮人愈來愈多,經濟看起來亮麗的數字,原來和窮苦老百姓距離那麼遙遠。陳光標來去台灣一趟,等於以一種無言的方式甩了台灣政府一巴掌,前年被服務的街友人次55萬,去年已增至72萬人次。

台灣窮人愈來愈多,罵陳光標是沒有用的,台灣窮人增多不是他的事,而是台灣政府決定的。如果政府有能力人人有工作,人人有書唸,鬼才會去管什麼陳光標的紅包!

這個法利賽人【摘要2.1.2011自由◎林宇凡】行善本身並沒有錯,但是重點在其用意。如果行善只是為了自己的名聲,故意在民眾面前捐獻,甚至要求民眾當面索取紅包,踐踏窮苦人的尊嚴。這些行為與聖經上的法利賽人有何不同?

聖經:「右手行的善事,不要給左手知道」才是真正的行善方式,換成俗語,就是「為善不欲人知」。低調的行善,才是真正的善!

就像菜販陳樹菊,雖然自己生活不富裕,卻一心想要幫助比自己生活條件更差的人們,即使去標會也要捐獻,且她也沒有大張旗鼓宣布要捐款,更沒有開記者會展示支票,直到媒體報導才廣為人知,這才夠格稱為「善」!

如果陳光標透過匿名方式,低調捐款給台灣各大公益團體,等到事情被媒體報導後才來台一遊,台灣社會對他的評價一定是讚譽有加!可惜,今天的陳光標淪為一個來台擺闊撒錢的老爺!

企業家真正的善行【摘要2.1.2011自由◎何兆龍】富豪們捐款的方式高調不高調,根本不是重點,問題在於為何這些富豪可以累積到這樣的財富?社會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每當米價、菜價上漲,政府就介入抑制物價,但是面對高漲的房價,政府又做了什麼?農人的勞動報酬應該被監督、壓抑,建商的企業經營報酬卻不必受到管控,這又是什麼道理?

一個真正的慈善家,是在無形中就把財富分散在各處,例如,給予員工更好的待遇,絕不剝削勞工的勞力;又如以更合理的價格,讓合作廠商獲得合理的利潤;又或者降低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減輕廣大消費者的負擔。

行善於無形,才是真善,也才當得起「慈善」中的那個「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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