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邀女下屬夜遊 法官記2申誡

蘇永欽政績6

【摘要6.9.2011蘋果】士林地院一名已婚男庭長,去年被控性騷擾女書記官,士林地院調查後建議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審會昨認定該庭長深夜邀約單身女書記官到陽明山獨處並逗留到深夜,行為不檢、有損司法信譽。

指控庭長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身材高身、長相甜美,她曾對媒體表示,2007年11月初,庭長約她下班後到法院附近吃高級鐵板燒,再轉往陽明山夜遊,後來竟在山路旁停車,在車內強吻她並掀她上衣親胸部,還把頭埋進她雙腿中間磨蹭,她強烈反抗才停止。

士院書記官長證實女書記官曾向她提及此事,「她說那個男庭長以按摩為由掀她衣服,讓她很不舒服。」但女書記官當時拒絕向性評會申訴,僅私下對同事吐苦水:「這是兩個人在車子裡的事,我沒有錄音,完全沒證據,對方又是我的長官,怎麼申訴?」

士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定該庭長確有利用職務之便,帶女書記官赴陽明山逗留至深夜,等於戳破他的謊言,司法院人審會也據此認定他行為不檢,有損司法信譽。

李鈞震:

1.    庭長相當無辜,因為那是法院的歷史共業,蔣經國統治時期的法官,幾乎各個好色成性、收紅包、踐踏人權、幫檢察官栽贓刑求,現在法官只不過繼承遺風、承傳過去的習慣,有何罪?

2.    蔣經國統治時期,沒有營救柏楊、楊逵……等政治犯的法官、法學教授,都是民主之恥;沒有公開要求蔣經國實行憲法的法學教授,都是獨裁者的共犯。

3.    蔣經國時代,當時絕大多數的政治大學法學教授,都幫獨裁者抹黑人權鬥士、箝制言論自由、拒絕實行憲法、維護六千億不正義「黨產」,當時大多數的政治大學法學教授都沒有社會正義感,形同民主社會的敗類;而現在法官只是好色一點,比較起來應該沒有罪!

參考資料:

蔣經國院長交代

請別唬弄、污名化二二八

加害者隱形

司法黑幕何時了?

買法拍屋竟判拆 百人抗議【摘要6.9.2011蘋果 楊雅靜】新北市數十名民眾十八年前陸續購買中和區一處社區法拍屋,入住後才發現土地有產權糾紛,地主打官司要地獲判勝訴,並要求拆房還地,還要住戶付百萬租金,上百戶面臨無家可歸。

昨在法院點交時拉白布條抗議:「司法霸凌!」一名七旬老婦無奈說:「以為透過政府買房子最穩當,沒想到還要擔心以後沒地方住!」

 

王卓鈞政績 女賭客反蒐證 控訴遭警狠揍 〔摘要6.9.2011自由 黃忠榮〕警察抓賭竟然痛毆女賭客。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獲民眾陳情,指中山警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本月一日赴林森北路抓賭,在場的吳小姐拿出手機欲反蒐證,竟遭警察又打又踹,應曉薇痛批警紀蕩然無存。

吳小姐昨天拿出胸部瘀血、手臂等處紅腫的驗傷單,現身時頻頻拭淚;她說,當天3名便衣警察進到屋裡時很兇,她只是拿出手機要拍照,警察就搶走她的手機摔在地上,還一直捶她,她倒在地上,還被踹了一腳,她說要提告,警察還自己撕破衣服並反嗆:「要告妳妨害公務。」

應曉薇說,事後對照警察調查報告,上面記載衣服是女方撕破,但她詢問吳女及在場目擊證人,均指是警察自己撕破。

應曉薇痛斥,這種警察簡直是警界「害群之馬」,警方一開始宣稱有錄影存證,等她要求提供蒐證影帶時,卻又說錄影機沒電,但現場證人都證明,警方當時拿著攝影機錄影蒐證;她質疑抓賭有必要把女人打成重傷?穿便服的警察難道是配槍的流氓?

李鈞震:這種事情已經存在50年了,這是警界的習慣與基本社會常識,應曉薇實在沒有社會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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