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558
〔摘要6.1.2011蘋論〕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既不能審判使用國家暴力冤殺無辜者的政府官員,又不能懲罰在販賣飲食中添加有毒物質20多年,以致毒遍全世界的黑心商人,這個國家的法律(立法、司法)還有用嗎?還值得信賴與尊重嗎?
連基本社會正義都無法維護,還有臉自稱法治或「依法行政」嗎?司法院官員說,上等兵江國慶遭酷刑屈打成招後槍決,冤死已15年,即使修法改變公務員懲戒追訴期限,也不溯及既往,所以冤殺江的9名軍官並不會遭到懲戒。這也是特偵組不起訴他們的理由。
同時,有毒塑化劑害到千萬的消費者,法界人士也說除了最高罰款30萬元,無法將昱伸公司老闆賴俊傑繩之於法。兩大重挫正義的案件,我們的法律和司法界竟然都無能為力,是不是大笑話?司法及法律部門隱藏極大的缺陷?
江國慶慘案不是法界人所謂的「公務員失職」,而是活生生、赤裸裸的共犯謀殺案。藉由國家暴力謀殺毫無權力的小兵,哪裡是輕輕「失職」兩字就可以「大事化小」以備「小事化無」的?失職與謀殺間的法律和道德距離有如雲泥,一個勁地宣稱失職,是想透過語言的魔障降低罪責的位階,將來脫身較易。
更重要的是國家暴力應該沒有追訴期限。二戰後追緝屠殺猶太人與造成大戰傷亡上千萬人的納粹戰犯,至今還在追緝中。前些年還不時有戰犯在拉丁美洲被逮捕的消息,為什麼沒有追訴期限?
因為是國家集體暴力,主其事者滿手血腥,時間怎能原諒他們?還可以過期無罪嗎?有沒有正義天理? 德國對政府犯罪立有特別法,超越一般《刑法》位階,永無限期的追訴,其來源即是對二戰的反省。
國家暴力犯罪不是一般的犯罪,取消追訴期限是對上位權力者的警惕、約束、監督及懲戒,目的在向受冤公民道歉與賠償,並警告其他權力者不可使用國家權力謀殺、冤殺任何公民。所以,政府暴力的犯罪者必須以《刑法》對治,光是懲戒是不夠的;尤其應無限期追緝,才符合國家暴力嚴重後果的比例原則。
李鈞震:
1. 國家暴力,絕對比公務員「貪腐」嚴重得多;公務員荒廢職務,造成百姓重大生命與財產的損失,也是屬於一種國家不作為的暴力行為,其實也是一種過失的謀殺,例如國道坍塌,造成人民死亡。
2. 陳肇敏如果真是刑求逼供、致人於死的主謀,那他可比扁政府貪腐還要邪惡萬倍;況且馬政府官員3年的貪腐記錄,高於扁政府8年。此外胡亂判案致人於死的軍法官與其同事,也應是國家暴力的共犯。
3. 近六十年來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國民黨執政,縱使扁政府執政8年,當時的國會、軍公教、地方政府也大多是國民黨掌控,再加上國民黨利用「黨產」收買大多數的新聞媒體,所以台灣的政治管理出現問題,國民黨當然是要負大部分的責任,國民黨黨員就是國家暴力的共犯。
4. 民進黨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野,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因為在野黨的責任就是利用你的專業知識,去監督貪腐無能的執政黨,但是民進黨並沒有盡到本分,立法委員絕大多數的知識程度都不是台灣頂尖,這就是在野黨最大的罪過,沒有辦法以知識治國、知識監督、知識服人。
5. 從這一次的起雲劑事件,到陳肇敏刑求逼供可以知道,這絕非一朝一夕,這是長時間國民黨一黨專政、獨裁統治培養出來的文官養成的生活習慣。如果衛生署有能力在一個月內清查全台灣所有的食品安全,為什麼過去二十年不做?這就是國家的公權力謀害百姓,這就是違憲,也是國家暴力的共犯。
6. 陳肇敏會刑求江國慶,那絕對不是第一次;台灣四十歲以上的男性絕大部分都有當兵,絕大部分都有被老兵欺負的經驗,大家都知道軍中的獨裁文化非常地猖獗,那也是霸凌文化的溫床。當然也是多數檢察官刑求逼供的技術來源。其實,蔣經國時代的絕大多數檢察官,都有刑求犯人的生活習慣,黃世銘一定不敢否認!
7. 國民黨統治之下的軍公教,不但國家機器會殺人、會刑求逼供,對食品安全的管制不負責任,對GMP的認證不負責任……,同時這些人也是台灣酒店情色文化最大宗的消費者,吳育昇、黃晴曉一定不敢否認!
8. 獨裁統治、國家機器殺人、情色文化、踐踏人權、刑求逼供……,這全部都是蔣經國政府建立的軍公教文化,也是國民黨的主流文化,郭台銘、陳由豪、黃義交、王又增一定不敢否認這同時也是中國共產黨的主流文化。
9. 台灣健康食品以及冷飲的最大消費族群,就是軍公教等中產階級,那些健康食品或者飲料冰品,中低收入戶大多數消費不起。雖然絕大部分的軍公教嘴巴都說不喜歡藍綠惡鬥,但事實上他們比較喜歡國民黨的文化。
10. 起雲劑問題的發生,就是藍綠惡鬥不夠激烈的結果。扁政府剛執政上台,如果國民黨惡鬥得很厲害,一定會揭發這件事情讓扁政府難堪,結果國民黨的立委與所有的官員對起雲劑毫無知覺,葉金川也沒有這方面的一丁點常識。
11. 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參加紅衫軍的每一個人、每一個副總指揮,他們完全沒有「起雲劑」這方面的一丁點常識,所以紅衫軍會失敗的原因是這個,知識水準太差。
12. 馬政府一上台為什麼民進黨沒有揭穿起雲劑?原因很簡單,因為惡鬥不夠激烈,再加上民進黨的所有權貴階級沒有一丁點「起雲劑」常識。
13. 為什麼揭發「起雲劑」這件事情的不是大愛電視台、人間衛視?因為台灣的宗教權貴階級,絕大部分有一丁點愛心,但是毫無知識水準,他們雖然有權力,但是他們的「無知」害慘很多人喝了「起雲劑」的產品。
14. 知識就是力量;政客「無知」就會誤國誤民。沒有人敢否認過去六十年來衛生署大大小小官員知識水準都太差,不然二十年前「起雲劑問題」就解決了;特別是衛生署內的文官,只會領薪水、要求加薪、領十八趴,卻擺爛六十年沒有把事情做好,這就是超級嚴重的貪腐行為,也是國家暴力的共犯。
15. 過去六十年來監察院有沒有彈劾衛生署?顯然過去六十年的監察委員每一個都昏庸無能、領高薪不做事,也很貪腐;王建煊要是不貪腐、有知識,去年他就會主動揭發「起雲劑事件」,所以也是國家暴力的共犯。
16. 為什麼過去六十年來檢察官都不起訴衛生署與監察委員的瀆職?因為那一群檢察官只會霸凌百姓、以大欺小,他們縱使知道也裝作沒看到?多數檢察官們都是這副德行,徐維嶽一定不敢否認!台灣超過五十歲以上的檢察官幾乎各個都是獨裁者蔣經國踐踏人權的共犯。
小兵自焚亡 軍檢拖5天才查 江國慶翻版【摘要6.1.2011蘋果 王烱華】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衛生營志願役士兵王勝彥,遭部隊不當管教,五月十九日自焚,雖經十天搶救,仍於二十九日去世。
家屬昨控訴,部隊不當管教逼王走上絕路,而現場勘驗,竟在出事後五天(二十五日)軍檢才請憲兵刑事鑑定中心蒐證,現場早已破壞,連王在哪裡灑汽油的痕跡都找不到,「簡直是湮滅證據!」
王勝彥家屬也質疑,王的日記記載班長常不當管教,動不動就罵「白痴」、以髒話等言語侮辱,造成許多阿兵哥身心受創;聯勤司令部雖在第一時間派監察人員調查,但僅將涉案人員調離現職,並未移送軍檢偵辦,也未向刑事單位報案。
家屬並控訴,三支部指揮官楊長政在王勝彥自焚當天,向王的姊姊說:「若此事不曝光,王勝彥救活,會照顧王的下半輩子,但若曝光,只能照顧三年。」楊旁邊一名校級軍官還向姊姊說:「那妳知道我們指揮官的意思!」家屬痛批:「這不僅是威脅,還是利誘,國家都沒王法了!」
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陳碧娥)昨痛批,國軍處理此自焚案,還跟辦江國慶案一樣草率,應由警方、民間司法體制介入調查,才能改善國軍吃案陋習。
「海盜」船長悲歌〔摘要6.1.2011蘋果 江春男〕我國漁船「日春財」被索馬利亞海盜劫持後,被當做攻擊母船四出作案,早已遭美國第五艦隊鎖定。5月10日與美軍交火,船長吳來于與三名海盜被擊斃,我外交部看到外電報導才向美方求證,處理程序顯然大有問題。
經過多方求證,美方才傳來幾段文字簡單交代事件經過,並稱已為吳船長舉辦莊嚴的海葬儀式。想像一下,吳船長和三名穆斯林海盜一起海葬,和賓拉登海葬會有多大不同?
據了解,「日春財」被海盜當攻擊母船之後,多次出海搶劫甚有收穫,被視為帶來財運的「招來寶」。海盜不願放它走,故意提高贖金,開到800萬美元,別的船數十萬美元就放走了。
這些海盜擁有高科技通訊設備且有整套後勤作業,也懂得敲詐勒索的戰術。每次吳船長打衛星電話回家,一定傳來陣陣哀號,每打一次電話,就被多打一次,後來家人和親友嚇得不敢接電話。這時候,神祕掮客突然出現,願意當和事老,和家屬討價還價,這是很有組織的作案手法。
海盜都是20歲上下的青年,血氣方剛,有勇無謀,但背後的海盜集團,在倫敦有談判公司幫他們跑腿,又聘請西方私人保全當顧問,搶劫技術日漸進步。但是大型貨油輪現在都聘有專業保全,並附設電子防護網,海盜不敢輕舉妄動,「日春財」不到百噸,是最好的獵物。
外交部接著又向國際反海盜組織和美軍第五艦隊聯絡,要求美方盡速提供調查報告,並陪同AIT官員向家屬致哀。但一條人命無辜喪生,是否向美方訴訟求償,這是更麻煩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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