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核四停建 最快7月公投


江宜樺政績170
【摘要2.26.2013蘋果】爭議20多年的核四出現重大轉折。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宣布,政院願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將由立法院發動全國性公投,預估7、8月舉行。反核團體痛批,此時推出公投只是推延戰術,下月9日的反核大遊行照常舉行。
聖桑法國號協奏曲:王戰老師指揮天母國中管樂團.法國號獨奏:黃任賢老師
由於本次公投將是台灣首次針對重大公共建設存廢的投票,且沒有「公投綁大選」,人民可在無選舉干擾下抉擇,且投票結果攸關台灣未來能源及經濟走向,因此分外重要。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昨號召近50名民眾到政院抗議,反對核四追加預算及裝填燃料;下月9日反核團體也將全台串連到台北大遊行,並夜宿凱道。
江揆說,2011年日本海嘯造成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事件後,國人對核四安全疑慮急劇升高,已責成經濟部長張家祝邀國內外最有公信力的學者專家,以最高標準徹底檢視核四廠的核安檢測工作,「只要核安檢測項目有任何一項不及格,就不准發給台電運轉許可」。目前核四的預算金額是2838億元,預計可能再增列至3300億元。
公投通過的門檻極高,題目的設定也將會得到續建或停建相反的結果。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即批評,民進黨團主張應先停建核四、凍結預算,並修改《公投法》,取消高門檻限制,讓民意真實呈現;或訂定核四公投特別法,再來談公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昨批評,《公投法》是「鳥籠公投」,門檻過高,資訊也不對等,政府或台電擁有資源宣傳,社會大眾很難看清楚事實,這種公投不具意義。
商總理事長張平沼指出,以往工商界都認為台灣應維持低價能源,才具有產業競爭力,但自日本福島核災後,工商界反而認為「要先有安全、先有命,才有經濟發展」。《蘋果》最新民調,若明天公投,384名受訪者中57.81%贊成停建核四,僅30.73%反對停建。
馬總統也說,舉辦核四停建公投的決定不會使興建核四現狀立刻改變,政府仍會繼續興建,但核四問題糾纏台灣,對社會人心浮動、股市震盪等非常不利,若在資訊公開透明充分的情況下多做溝通,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做出對台灣最有利的決定,「讓這個問題早一點走入歷史,希望這一次把它解決掉,不要再困擾台灣!」
參考資料:
侯文詠:公投門檻860萬人 不可能跨越【中國時報2013.02.26摘要】行政院宣布推動核四公投,作家侯文詠隨即在臉書批評表示,這是一個看似面對民意,卻讓他感到「迷惘」的決定,「政府高層充滿了各種法律人才,但真想不通,為什麼會有人覺得這樣的方法行得通?」
侯文詠寫到,台灣公投法有兩大門檻,一是公投有效票必須是選舉人數的一半,二是贊成票數須超過有效票的一半。換句話說,台灣至少須動員860多萬人出來投票,公投案才會成立,但這在台灣根本是「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務)。 侯文詠這番批評貼出不到一小時,就有約五千人按讚、一千五百多人轉貼,獲廣大迴響。
連月來,台灣藝文界也早有反核聲浪,學者陳芳明廿四日在臉書發表他與作家朱天心、日本作家津島佑子在座談上談到反核。他轉述朱天心的話,她對反核運動不必表態,但已開始過著節能減碳的生活、依賴大眾運輸、選擇不用冷氣、回到最簡單的生活方式。要避開受到核電的控制,就必須在生活上完全與核電劃清界線。
陳芳明表示,「如果我們的生活習慣沒有改變,受到核電綁架的命運也就無法完全掙脫。」
電影《囧男孩》導演楊雅喆號召朋友無酬製作《卡到天王》反核短片,暗諷核四無存在的必要性。製片李烈則表示,三月九日會出席全台廢核大遊行,支持停建核四。
雙門檻超高 公投根本過不了 【摘要2.26.2013自由】馬政府昨天宣布要把核四續建爭議交付全民公決,表面上看似尊重人民集體意志,但從藍營堅持採取全國性公投的策略來看,以及在「鳥籠式公投」的高門檻標準下,停建核四公投案恐怕重蹈過去六個全國性公投案,投票人數都無法達到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而遭否決。
藍營打的如意算盤是,根據「公民投票法」第卅三條規定,有關「公共設施的重大政策」複決案若經否決,核四廠完工啟用後八年內都將不得再重行提出,等於搬開未來核四裝填燃料棒及商轉的障礙物。
雖然是否發展核電政策,係屬全國性議題,但與核災影響範圍內的「利益圈」民眾是否贊成設置核四廠,壓根是兩回事,誰說新北市民眾不能以公投方式,要求新北市政府不得再核發核電廠使用執照?
如果國民黨是以「你是否支持核能發電?」為題提出全國性公投案,絕對不成問題,但以「你是否贊成停建核四?」為題舉行全國性公投,即形同藉由一場「mission impossible」,達到「技術性封殺」反核四的民意,而且有「多數強暴少數」的民主倫理問題。
如果邏輯可以說得通,哪天馬政府是否也可以來舉辦一場「你是否贊成遷移蘭嶼核廢料」的全國性公投?
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須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至今年一月底,廿歲以上國人有1830萬1214人,未來停建核四公投必須至少915萬人進入投票所投票,但光是這道門檻就很難跨越。
檢視過往舉辦的六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六案的同意票皆遠高於不同意票,卻因投票人數未達全國投票權人數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門檻,公投結果均為否決。
這六項全國性公投案均併同大選進行投票,但都過不了投票率的高門檻而被否決;其中,2004年總統大選時首次舉辦「強化國防」、「對等談判」等兩項全國性公投案,投票率各為45.16%、45.11%,未達法定二分之一門檻而被否決。
2008年併同第七屆立委選舉所舉辦「討黨產」、「反貪腐」兩項公投案,以及2008年併同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所舉辦的「台灣入聯」、「務實返聯」兩項公投案,均因投票率未達法定二分之一門檻,結果都不通過。
在高度組織動員投票的情況下,公投投票率都不過如此而已,今年八月要在沒有任何選舉動員的情況下,通過停建核四公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只要不出來投票,就等於支持核四續建。國民黨拒絕地方性公投的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
李鈞震:
1.      馬英九總統、江宜樺都知道,台灣的「公投法」是國民黨的立委設計、強行通過的,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失去公平正義,是全世界最爛的公投法。公投法如果沒有修正,公投只是一種政治算計,不是真的讓百姓作決定。
2.  提案要通過公投機率極低,所以馬政府只是把自己決策的無能,推卸責任,還要博得美名,充滿政治算計,馬英九、江宜樺相當奸詐!
3.       既然「政府仍會繼續興建」,公投其實沒有意義。
4. 「若在資訊公開透明充分的情況下多做溝通」顯然馬英九也清楚知道,過去5年來台電的資訊並沒有完全公開透明,與環保團體的溝通也不夠。為什麼不溝通清楚?為什麼故意打迷糊仗?
5.  核四公投之前,應該多舉行幾次「電視辯論會」、「聽證會」,讓資訊公開透明。
6. 核四無法停建的最主要原因是,核四的眾多包商給了許多「非法的政治獻金」給國民黨,因此馬政府上下明知核四工程弊端重重,充滿危險卻不停工,要為無能的廠商護航,其中有對價關係,而吳敦義、劉兆玄、陳冲、施顏祥、江宜樺是共犯。

參考資料:
停建不缺電 別嚇民眾【摘要2.26.2013自由】行政院長江宜樺昨雖表達「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但仍堅持興建,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田秋堇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質疑,台電低估本身供電能力,捏造核四不建就會缺電等謊言恫嚇民眾。
鄭麗君等人在立法院指出,台電長期高估台灣未來電力需求,然後過度投資,造成結構性虧損,全民買單。另一方面,台電低估本身供電能力,捏造核四不建就會缺電等謊言,恫嚇民眾。依去年九月台電的電源開發方案指出,2025年台電備用容量率(用電尖峰時期,剩餘多出的發電能力)達10至21%,並無缺電危機。
核四公投修法 深化民主【中國時報 潘翰聲2013.02.26摘要】福島核災將滿兩周年之際,行政院長江宜樺願意以公投決定核四。但畸形的《公投法》,令題目提法就幾乎決定結果成敗,當年因恐懼統獨公投而扭曲的粗糙立法,已到了大幅翻修的適當時機。
現行《公投法》提案門檻極高,只有兩大黨有能力發動,公投當然變成政治對決的選票動員殊死戰。如美牛爭議捲動每個國民,即使歷史悠久的消基會加主婦聯盟聯手,竟然都跨不過。提案應該降到百人以下,連署成案才需要避免過度浮濫的適當關卡,而電子繳稅都已行之有年,應該開放電子連署,讓電子民主與時俱進。
五成投票率的有效門檻,隱含未出席投票者皆反對,因為投票率本來就約七、八成,反對者只要鼓動不領票,就自動配得兩、三成的鐵票,贊成方則必須綁大選才勉強有可能過關,這是過去幾次政治性公投引發爭端的核心,甚至最近ECFA公投的提案,公投審議委員會以提案人立場與題目寫法相左為由封殺。
一個寫在憲法裡的立國精神,升學和國家考試要背誦的人民權利,竟在立法施行時被搞成政治惡鬥工具,實在荒謬絕頂。
公投本來就是為了解決重大爭端,其程序本身不應該再製造麻煩和對立。公投有效門檻應該降到投票率兩成以下,就算題目定為「你是否同意核四續建」,反核方也沒占便宜,反之亦然。
歐美如家常便飯的公投,更值得我們借鏡的是,過程和結果同樣重要,一系列的聽證會,結論有其法律效力,成為公投主文之外的附加條件,不但人民動態參與公共決策過程,最終的投票抉擇自然有理性基礎,也共同負起責任。
但我國已經舉辦的兩次賭場公投,地方政府的既定立場,促賭方漫天亂開支票,政府背書開發商將負擔公共交通建設,甚至提出每人每月領取八萬元回饋金的離譜數字,都大大的不當影響投票意向;待馬祖公投過關後,開發商卻說七百億元公共設施也將只是墊款,還是要政府出資。
核電廠周邊居民的影響程度,遠大於其他地方,在環境正義的原則下,應該擁有否決權。如果低放射性核廢場都需要地方公投決定,製造核廢料的核電廠的安全疑慮更高,社區居民更要為後代子孫擔起責任。
風險時代是政府最大的考驗【中國時報 南方朔2013.02.26摘要】當一個社會面臨重大風險,政府應做的不能只是在問題上拉拉扯扯,而是要前瞻性地去思考風險問題,並從未來著眼,去做出規畫。風險社會的時代,政治已應有飛躍性的改變,它不容拖延、糾纏或唬弄公眾,而要以未來為導向,盡快的做出替代式的轉型設計。
自從福島核災後,世界許多國家在公民運動的推促下,已紛紛根據未來意識,宣布揚棄核能的政策。德國是工業大國,核電依賴比例達20%,已決定廢核,轉為發展太陽能及風能等自生能源為主。
瑞士、義大利、比利時也都決定廢核。這些國家敢於向自我挑戰,藉著廢核而去開創自己的能源革命,而不是以能源為理由,讓核電繼續。這些國家敢於自我挑戰,重新去規畫未的能源政策,它們已成了風險社會時代,國家自我轉型的最佳範本。
「風險社會理論」中,已強調在風險時代,國家和政府已必須更加有能,才能動員資源,從事主動的國家轉型。風險理論裡特別指出了「大科學」的為害。所謂的大科學,乃是指已體制化了的有害科學產業;這種科學產業像核能產業,它本身利益龐大,政商掛勾緊密,在學術知識界亦有很大的惡勢力。
這種「大科學」常常都是風險的來源,也是妨礙了人們反省風險最大的阻力。「大科學」會造成科學暴力,只有公民運動始能有效制衡。核能風險及安全乃是當代最大的風險,而台灣卻是面對這個問題最不誠實的特例,政府只會黨同伐異、拖延矇混而完全沒有能力去思考能源政策的轉型。台灣的廢核要快點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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