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政績15
〔摘要1.20.2011自由◎ 林冠妙〕十八%真正的爭議點,不在趴數的多少,而是,為什麼要給優存利息?而且獨厚退休軍公教人員?
軍公教人員已經有退休金了,不論是一次領或是月領,都已經提供了保障,為什麼還要額外再補貼優惠利息(借錢來存都還賺)?為什麼只有退休軍公教人員才有?為什麼只給這些人?為什麼其他人、其他行業沒有?
難道退休勞工、漁民、農民等不需要保障嗎?而黨職併公職的部分,為什麼只有中國國民黨的年資可以合併計算?為什麼其他政黨不行?為什麼中國黨的退休黨工,要用全國納稅人的錢來照顧?
十八%優存制度不僅是資源分配的不公平,也是階級、族群及職業的歧視與不平等!違反了「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為什麼你有我沒有?只照顧特定族群、不公不義的錢,一毛錢、一趴都不該給!
民族壓迫體制【摘要1.20.2011自由◎ 蔡丁貴】優惠利息十八%的設計,得利的人大多數是當年隨著中國黨逃難來台的少數族群。
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也是如此,軍人水電半價優待、軍教(國中小學教師軍人退伍轉業)免稅、榮民月領一萬三千五百元(台灣人參加二二八砲戰並沒有)、榮民醫療免費、退休後繼續工作未滿六十五歲前可以領雙薪等等。
這麼明顯的不公不義,台灣人忍耐多久了?六十幾年了!民進黨也被吸納成為這個剝削體制的幫凶,默默不作聲地過日子?
這是民族壓迫的體制設計,這樣才能解釋中國黨一點都沒有要更改的意思;而民進黨為什麼反應的力道這麼薄弱,因為他們認為這只是造成「貧富階級」的對立。
少數的台灣人(不幸地大多數是有能力的知識份子)也嚐到這個體制的甜頭,而放棄應該要有的社會責任。印度聖雄甘地說:「不是英國政府厲害才殖民統治印度的,是印度人自己拱手讓英國政府殖民統治的」。
對照台灣的情況,中國黨的一堆破銅爛鐵竟也在台灣吃香喝辣六十幾年,台灣人自己是要檢討的,台灣的知識份子更要深切的自我反省,只要想一想自己活了一生的價值到底在哪裡?就夠了。
公僕調薪 主人傷薪 〔摘要1.20.2011自由◎ 筑音〕一般企業員工十六年來平均薪資不漲反降。去年經濟成長9%說是軍公教加薪最好時機。
但是,前年經濟成長負19%,一般民營企業員工減薪的、放無薪假的、被裁員的一片哀號,只是恢復一半而已,政府豈有拿人民血汗錢來填飽自己荷包呢?
環觀亞洲幾個國家,新加坡、韓國、日本…在金融風暴或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公務員都減薪一成到三成不等,惟有國民黨政府說:軍公教薪資絕對不能減。銀行利率已降到1%左右時,說十八%絕對不能降。這種不公不義的政府如何讓人民信服?
今年最賺錢的行業是建商、仲介、銀行,這豈不是全靠著政府錯誤的政策,官商勾結炒房、炒地、炒樓、炒股的結果嗎?使一般勞工終身難買一容身之殼嗎?
是公務人員未善盡職責的結果,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身上,如今還拚命要為自己加薪,不顧人民的感受與死活。
至於馬政府認為:公務人員加薪來帶動民間企業跟進,這簡直是無稽之談村夫之言。民間企業若賺錢勞工自然會加薪;政府為員工加薪,只有增加國庫赤字、全民買單,更加速台灣出走或關門。軍公教調薪必帶動另一波物價上漲,受害的勞工更雪上加霜。
不公平 呂秀蓮痛批十八趴〔摘要1.20.2011自由 侯承旭〕呂很關心高市議會如何面對十八趴的龐大預算,許崑源說,「等市府送來預算書再討論」,民進黨團則醞釀刪除新增的預算。
呂秀蓮表示,立法院將十八趴法制化,非常不公平、不合理;公教退休優惠存款以前沒有法源,國民黨在去年審查ECFA時,竟利用民進黨退席抗議時,把十八趴的法案偷渡進去,讓十八趴法制化,這種作法很糟糕,如果國民黨認為是好的政策,為何不公開審查?
此外,十八趴取得法源後,還在去年11月22日立即生效,銓敘部趕在五都選舉投票日前,通知退休人員回存,全然缺乏正當性。十八趴法制化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馬英九以前曾領過,退休後也會領,日前推出的改革案只有象徵意義,不公平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
呂秀蓮強調,市府對於公務員應該要保障,但也要注意廣大的勞工、農民階級的狀況。
李鈞震:
1. 全世界各國的憲法內容都差不多,最核心的精神價值在於:保障弱勢者的基本人權、追求公平正義的普世原則。
2. 公務人員的退休俸總額,如果超過平均國民所得,就是不正義,就是政府公務員違背憲法,圖利自己。這種情況只會發生在極權獨裁的國家。
3. 蔣中正、蔣經國是獨裁者,特別優厚自己的族群,並剝削其他的族群,這是他們的生活習慣。過去考試院所有的員工,都幫獨裁者圖利軍公教,幫助獨裁者違背憲法,這就是一種貪腐。
4. 關中等國民黨權貴階級,這一生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生活在極權獨裁的國家體制底下,來不及學習民主憲政的精神,雖然「情」有可原,但是於「理」上卻顯得無知與野蠻。
5. 馬英九總統上任前曾經公開發誓要「維護憲法」,但是維護十八趴,也不願意修改過份優厚的退休俸,這就是違憲,監察院應該要主動彈劾。但是王建煊等監察院的公務員,犯了跟關中一樣的毛病,不適應民主社會。
6. 蔣經國統治時期的軍公教,如果沒有公開要求蔣經國要實行憲法,基本上都是屬於剝削百姓的共犯,罪孽都非常地深重;大學教授如果沒有公開要求蔣經國要實行憲法,沒有社會正義感,都屬於社會敗類。
7. 「公平正義」是天賦人權,憲法也要遵守「公平正義」的原則,所有的法律與行政措施都必須要遵守憲法。所以公務人員過份優厚的退休制度,不公平、違背社會正義,違背基本人類道德。
8. 馬政府限制百姓的「公民投票權」,就是違反公平正義原則,也違反憲法基本精神;馬政府幫助財團減稅、幫助他們炒地皮,讓多數的社會大眾買不起房子,違反公平正義原則,也違反憲法基本精神。
9. 所有的行為,只要違反「公平正義」,都是侵害人權、違背憲法。
10. 「政府」只是一個臨時組織,只要它不公平正義,人民有權隨時推翻它。政府機構的主要工作,就是維護社會的公平競爭,不能圖利特定族群、製造特權,也絕對不可以刻意保障特定族群。
11. 在公平正義的社會,人民自由競爭、用自己的努力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與條件,政府機構不應該用法令來圖利權貴階級,讓他們失去自由競爭的能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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