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生態35
〔摘要1.19.2011詹順貴 蘋果〕
信賴保護一詞,近來突然變得很熱門。從去年中科三期環評爭議,到最近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18%新制等問題,政府面對外界質疑,都抬出「信賴保護原則」搪塞。
然而,於去年12月17日引發軒然大波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大幅調降」並將其適用基準從「簽約日」限縮改為「完工日」,讓投資業者及屏東配合政府「養水種電」計劃的八八水災受災戶跳腳。
為何政府不僅事前視「信賴保護原則」如無物,任意政策急轉彎;事後又扭曲信賴保護的意義,寧可花公帑賠償受災戶的成本損失,也不願履行原有政策以鼓勵再生能源發展?
今年1月12日的新聞中,台電公司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早已高居全球電廠排名第一,目前共10部機組,發電量5500MW(百萬瓦)。
但台電無視當地空氣品質之惡劣,仍悄悄展開第11、12部機組發電量1600MW的開發計劃。原定1月12日在台中龍井召開說明會,結果引來當地居民掀桌踢椅、堵門抗議而流會。
先撇開同是高排碳、高耗水的國光石化案、六輕五期開發案不談,單是加上台電目前尚在環評中的彰工火力電廠1600MW;已在進行更新的火力發電包括大林電廠增加1350MW、林口電廠1600MW、深澳電廠1000MW,不僅即可印證政府的「節能減碳」與「環保救國」始終僅是欺騙人民的口號,同時也可看出政府「發展再生能源」政策,根本是一項大騙局。
台電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已從97年的21.1%暴增到99年的29.9%,表示發電設備閒置嚴重,也顯示因產業經濟結構改變及人口成長趨平,新增電力需求已不再迫切,何須再大規模增加火力發電量?為何不趁此時機發展本土能源?
火力發電,除高污染外,因為燃油與燃煤均全部仰賴進口,可說是一種外來能源,每年約2000億元購油、煤與天然氣經費不僅須全民埋單,而且長期以來,台電的採購過程,始終黑幕重重,完全不透明,難以監督。
相對而言,「太陽能發電」在能源轉換技術上固然仍有改善空間,目前裝置成本也偏高,但因為台灣本身地理環境的優渥發展條件,不僅是本土能源,更重要的是,太陽不會寄帳單給政府或人民!
長期而言,政府除「養水種電計劃」政策外,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應積極從消費端補助,鼓勵人民、企業在自家住所或辦公大樓屋頂及牆面裝設太陽能板,供給自家部分民生電力,如此將可能省下台電頻頻設廠、每年購煤及直接購電等上千億元經費。
只要一部分做為補助經費,即可達減碳功能。而且一旦誘因足,民眾裝設意願增加,間接嘉惠太陽板及電池廠商因產量增加而降低生產及裝置成本,一舉數得。
經濟部回應的說法,以最寬估計可能將有1800MW的申設發電量,長達20年共4320億元的購電費用將拖垮財政,迫使電價大幅上漲,對人民不公。
但試問,政府整體國家資源的分配,何時對弱勢族群兼顧過公平正義?財政負擔重,為何《產業創新條例》仍對企業財團降稅優惠?
這些太陽能發電,究竟佔總發電比率多少?平均每年將會增加多少購電預算?電價又將因而上漲多少?經濟部除了沿用支持國光石化時慣用的恫嚇伎倆外,告訴了人民多少實質的真相?
如果經濟部的說詞能成立,唯一可以歸納的結論,就是當初決策過程過於草率,應該有人為此下台負責! 〔作者為律師〕
李鈞震:
1.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政府的採購案不論大小,幾乎都有收回扣;從部隊軍營的伙食採購5%回扣,到國防武器數千億的採購……樣樣都有1%~10%回扣,只是趴數不一。還爆發尹清楓命案。
2. 台電的任何發電機組、燃油、燃煤也必須進口,只要1%的回扣,台電高層一年所收的回扣就有可能將近50億新台幣以上;當然利潤還要分給經濟部、行政院、總統府、黨部、大隻立委等高官。
3. 種電、太陽能發電……等「節能減碳」政策,直接減少了回扣的金額,減損了私利與政治獻金,誰願意幹?
4. 經濟部、行政院、總統府、黨部、大隻立委等高官,幾乎都有綠卡,或有子女在外國定居,將來人人都要去國外住豪宅,誰要住在台灣這塊爛地方?
監院針對中油採購天然氣案 糾正中油 【摘要2011/01/19 聯合報】 監院調查發現,中油公司採購卡達RAS GASⅡ公司液化天然氣案,決策反覆草率、時程延宕三年多。
先是同意賣方自行運送,後又改採買方自行運送合資,明顯違法失職,並導致國庫至少損失158億元,及至少六千萬美元隱藏性風險。監察院通過「糾正」中油公司。
李鈞震:不知「糾正案」有何闢用?能不追回國庫損失的15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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