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兩岸應共同關注農產品食用安全

經濟評論

〔杜宇/中國時報2011.01.22    摘要〕又是採買年貨的高峰期。部分來自中國大陸走私貨,不免讓國內消費者憂心,也影響到對《兩岸食品安全協定》的觀感。

同樣的在中國當地也陸續發生「紅心」鴨蛋、毒奶粉、瘦肉精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顯示中國大陸對於農產品的食用安全把關上,確實需要再加把勁。

    大陸是全球農藥高度使用的國家之一,每年殺蟲劑有效使用量達30萬公噸左右,化學肥料使用量也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使得許多土壤、水質及食物鏈遭到嚴重汙染。有農民為爭取種植之果菜早日上市,大量使用催生劑和激素等結果,造成食用後急性中毒事件頻傳

    更有一些不法商人為追求不當的利益,枉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在加工銷售過程中添加有毒物質、使用非食用化學防腐劑、色素、香料等,或因執法人力不足取締效果有限,讓廣大消費者生命安全備受威脅。

    雖然已經有一些大型超市開始嘗試與農民合作,從提供良種、提供種植技術到保證銷售。然而不同於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目前中國大陸農產品流通,仍然是傳統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為主體。

    許多學者專家建議,要有效降低食品公安事件,應該要加強源頭控管。然而以中國現有兩億多農戶,且農業組織化程度很低的情況下,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應該採多管齊下方式,才能擺脫黑心產品的汙名。

首先,應加強農業科技經費及人力投入,藉以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質能,降低農藥、化肥、殺蟲劑等使用量;並開發農藥、動物用藥等有毒害物質殘留精密快速檢驗技術,縮短與先進國家在檢驗技術上的差距。

其次,對農民展開生產技術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貫徹無公害農產品計畫及推動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透過從農產品原料到終端消費品各個環節的有效掌控,降低農產品安全風險的全產業鏈管控機制。

    利用資訊技術對食用農產品安全加以管控,讓消費者有知的權利,由市場達到制約和調節的目標。

最後,鑑於部分農產品汙染係來自於工業生產過程中廢棄物排放所致,如何提高廢棄物處理技術及能力,應該列入重要科研項目推動。

    兩岸所簽定的任何協議隨時都在接受檢驗,其結果對於推動兩岸後續交流與合作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不容輕忽,雙方政府應該要認真去執行,才能建立互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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