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人神共憤的不公不義!

台灣人權報告書107

〔摘要1.13.2010自由社論〕最近一席「公務員錄取率只有3%,你考得上,政府就給你保障」的話,引爆爭議延燒多日。政客的「失言」何其多?

做為一個少數特權階級的既得利益者,這句話挑動了存在於台灣社會長達五十年外來統治所遺留的正義問題,雖然二十年民主化使外來統治者加諸於這塊土地上的枷鎖逐漸鬆綁,但是有關「轉型正義」的議題仍然未能克竟其功。

而「你考得上」的提問,則重新撕裂了傷口。所謂「公務員錄取率只有3%」,這是當前時空下的現狀,與1995年之前採計的十八%軍公教優存,根本是兩碼子事。到底什麼樣的人在獲取十八%的好處?

台灣的公務員高普考是於1950年開始實施,蔣氏政權即在台灣這個小島上,以全中國的分省區定額制度錄取公務員,於是1950年的高考,人口占85%的台灣人只錄取七人,中國省籍者為179人(錄取率高達96%)。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

1951年為例,當年的高普考到考總人數合計有2409人,但是經過省籍定額分配,台灣人的錄取率為584分之91.54%);這樣的情況雖經逐年調整,但到民國七十年代,仍維持186分之10.54%)。

甚至1991年的高普考定額數,合計取599名,台灣人只增加分配到21人,何曾有過「3%」?直至1992年因修改戶籍法廢除了本籍制度,高普考才終止此一歧視分配,這種不公平現象距今只有短短二十年。

很多人不知道,「高普考」的偏頗取才,其實相對於「特考」,是小巫見大巫。所謂的「特考」,其錄取率與錄取人數都遠高於高普考,這才是取得公務員身分的最主要管道。

其中有兩類特別值得注意,一個是甲等特考,二是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員。甲等特考的位階高於高考,2000年之前一共只舉辦過九次,由於錄取者多為現職高官,因此早有「黑官漂白」的譏諷。

若翻看歷年的錄取名單,馬英九總統等諸多權貴,都是經由這個管道取得身分的,由此看他們今天捍衛18%,也就不言可喻了。

至於第二種,根據學者駱明慶的研究,19511991年,軍人轉任特考共錄取了六萬七千多人,錄取率高達44,占同時期高普考錄取人數的83%,十分驚人,這類人因需具職業軍人身分,因此名義上雖無省籍優待,實質上卻有省籍優待的效果

不但如此,十八%也引發了大家對於「黨職併公職」的不愉快記憶。有一群人不但取得公務員的身分比「一般人」容易,他們在年資的計算上也取得與「一般人」不同的特權。

其實,銓敘部早就清查發現,行憲以來曾被認定可併計公務年資者,何只國民黨職一項,還有其他「八大類」,包括1.「日據時代年資」、2.「經歷證明採認」、3.「臨時人員」、4.「約聘僱人員」、5.「援外人員」、6.「教育人員」、7.「私部門人員年資」及8.「其他」,名堂可多了,離譜如中國童子軍總會、青年服務團等等,都可加計為公務員年資,接受人民給予的福利與供養,退休後再領18

這種不公不義誇張到何種地步?依據2000年內政部的調查顯示,65歲以上人口的經濟來源,主要來自退休金、撫卹金和保險給付的,所謂的「外省籍」有47.3,台灣人只有6.7

主要靠子女奉養者,台灣人有54.6%,「外省籍」只有19.4%,這些數字告訴我們,在台灣,不同的族群,退休後的尊嚴迥然不同

此外,軍公教的各種免稅、津貼、軍人水電半價之外1994年以前公務員子女因教育補助幾乎可以免費念大學,這點更為中研院學者吳乃德直指為「外省人教育程度較高的原因之一」。

換言之,這些種種立足點的不平等,都來自於國家制度刻意造成,今天馬英九統治集團若不改革檢討、恢復正義,還要得了便宜賣乖,在傷口上撒鹽,自認高級優越,那麼就只有人神共憤了。

百年不義 新階級〔摘要1.13.2011自由 蔣為志〕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年終考績甲等或乙等者,晉本俸或年功俸一級。

若以高考三級及格的新進公務人員為例,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其初任薦任職務時,先敘以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對照現行俸額表,含專業加給,每月可領44850元。

在年終考績列為甲等或乙等後,可晉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二級,就變成每月可領45820元,亦即,年度加薪2.16

至於,對於年功俸已達最高俸級者,在年終考績甲等(或乙等)時,雖無法晉俸一級,卻仍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第一項,多得一個月(或半個月)俸給總額的一次性獎金

由於在實務上,公務員的年終考績,幾乎人人非甲即乙,很少會有丙等以下的,因此,事實上,公務員幾乎可說是早已每年加薪2%以上了。對照民間企業,有多少公司會有這種沒有加薪之名,卻依年資自動升薪水的制度?

在台灣勞工就業上面臨部分工時、臨時工或人力派遣等非典型就業型態,而致現有實質薪資還不如十二年前的水準,且國家負債每年屢創高峰時,硬要在公務人員考績法原有的每年實質加薪外,另行給予公務員額外的年度加薪?

這種二度加薪,是政府要獎勵這些公務員?還是要製造台灣社會的新貴階級?

被制度妖魔化〔中國時報2011.01.13 摘要〕    十八趴這個制度,放在現在的社會環境看,卻的確非常不公、不義。大部分領月退俸者的所得替代率已高達七成五到九成多,還要外加優惠利息

而這些優惠利息,卻是由數百萬月薪不到三萬元,退休後即使領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也只有三成的可憐勞工支持。這種「供養制度」,就如中世紀廣大可憐的農人,要供養少數的地主貴族一樣。社會憤恨之氣,由此而來。

    而每年七、八百億元的支出,也已經不是政府財政所能支撐。這個重擔,在可見的未來仍會不斷加重。如果不改革,納稅人背負以優惠利息供養退休公務員的重擔,至少還要幾十年才能逐漸減輕。所以,這個制度,也非改不可。

    社會卻可要求制度改革,讓這個「妖魔」制度不再把公務員妖魔化。那些領取十八趴者,希望社會不要把其妖魔化,就加入一起把這個妖魔制度改掉吧!

李鈞震:

1.      黨職併公職、軍人轉文官特考……,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獨裁者蔣經國踐踏人權、箝制言論自由、製造白色恐怖、污染台灣河川生態共犯

2.      這些獨裁統治危害社會的共犯,怎麼有臉再領8趴、再拿95%的退休金?這些人應該進行「轉型正義」,透過司法調查清楚他們過去是否有參與犯罪,並且要清算他們的財產。

3.      所有違背憲法的法律或行政命令,都應該被視為無效,所以「黨職併公職、軍人轉文官特考……」,這些人的薪水絕大多數屬於不法所得

4.      蔣經國時代違法亂紀的人,不能就馬馬虎虎、不能就算了,一定要清查徹底,這樣國民才能夠養成誠懇反省自己的生活習慣。如果沒有這種生活習慣,台灣的學術水準會永遠輸給新加坡、香港、南韓。

5.      陳進興如果沒有伏法,接受司法審判,社會就沒有正義,白冰冰也嚥不下這口氣。蔣經國的共犯如果沒有伏法,台灣社會有千千萬萬個人無法嚥下那口氣。

6.      國民黨歷屆的黨主席、秘書長、文工會、組工會……,他們各個都是獨裁者蔣經國白色恐怖的共犯,他們都陷害過非常多的人坐冤獄,也害死不少人。宋楚瑜一定不敢否認!

參考資料:台灣人權報告書101 白色恐怖 汪廷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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