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1016
【摘要10.16.2012自由】馬英九總統昨表示,與香港和新加坡相比,在「政府效能」方面,還是差了一截;要檢討同樣是華人社會,「為什麼他們政府的效能評比較我們要來得好?」
Bruckner, Symphony No.7, 2nd mvt part 2/3
總統說,在政治風氣方面,要求的是廉潔;行政效率方面,要求效能,不只要快,而且還要好;在服務態度方面,要求親民,但也發現有公務員守成有餘、開創不足,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關老爺 所言差矣…【摘要10.16.2012自由】施文儀在私人臉書上,寫下自己對若干公共政策的看法,現在尚在疾管局的「調查」之中;此刻,關中受訪了,他也公開講話了,關老爺子有兩點不對,納稅的公民必須對他表示異議。
首先,關中是以什麼「身分」對著媒體發表評論?是考試院長嗎?抱歉,這並不是考試院的執掌。依照孫文的五權憲法,考試院是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考試院管的是: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以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既然法制已定,大家就依法行政,也就沒有考試院的事。
那麼,關中是以私人身分也來「名嘴」一番嗎?可以,台灣這個社會絕對容許他有這個言論自由,也絕對不會對其該發什麼言、不該發什麼言,給予超出法律的限制。但是,可以針對其發言的內容進行「指教」,這是一個成熟民主社會的常軌。
關中昨天說:「常任文官要懂得隱藏自己的政治立場,文官的工作是要忠實執行政府的政策,不應當講超過政府政策的話。」箇中涉及兩項指涉,施文儀是在表達政治立場嗎?第二,施文儀沒有忠實執行政府政策嗎?關中顯然在進行個人的價值判斷,進行「有罪」推論,所言實在差矣。
不論是美國免簽,或是中生納保,這是公共政策,前者的評議對象是美國,後者的討論標的是包括中生與所有外籍生一視同仁在內;同時,又未似關中這樣當著麥克風大剌剌發言講話,而是在臉書上向三五好友提出的若干看法,這有什麼理由要無限上綱為政治?抹色為藍綠?
關中,一如陳冲,在民主的寬容中,真正不懂得隱藏自己政治立場的,正是這群被人民授與權力,卻誤以為自己可以濫用權力的人!
施文儀與尹啟銘【摘要10.16.2012自由◎ 黃帝穎】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貼文質疑免美簽和中生納健保,行政院長陳冲認為施文儀「發表與職務沒相關的言論」,下令人事總處調查;考試院長關中更說,「我認為施文儀臉書爭議已違反公務人員倫理與紀律」。
本於相同標準,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平均每五天在部落格上發表一篇文章,內容並非都與其職務相關,其中今年九月十七日發表的「社會不需要鬼話連篇的報導」,文中大力批判新聞媒體,更情緒性的形容「某一週刊媒體做了一期鬼話連篇的專輯,運用各種沒人相信的鬼話來修理馬政府」,辱罵媒體像鬼。
請問行政院長陳冲和考試院長關中,經建會職權是否已經取代媒體主管機關新聞局和NCC?否則尹啟銘在網路上「發表與職務沒相關的言論」,怎麼可以不用調查?
行政院與考試院這麼明顯的「雙重標準」,不辦尹啟銘,卻選擇性追殺施文儀,已公然踐踏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和第十一條「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保障精神。
參考資料:
幸虧不屬於中國!【摘要10.16.2012自由】馬英九政權施政無能,卻有扭曲事實,誤導人民,誇大表功的本領。最近又把獲准加入美國「免簽證方案」,吹成「免簽證」,自誇與美國關係提升,說穿了,還是一個騙字。
美國的「免簽證方案」只是簡化手續,准許符合特定條件的參加國人民,「申請免簽證」,並非自動免簽證。把「申請免簽證」簡化為「免簽證」是魚目混珠。
列入「免簽證方案」,對商務及觀光當然省時、省費用,但吹噓那是關係密切與提升,卻是往自己臉上貼金。沒有列入此待遇的國家,包括以色列、印度、中國、俄國和沙烏地阿拉伯,難道與美國關係不夠密切?
相反的,列入此方案的小國比比皆是,波羅的海三小國還算是大國,還有更迷你的國家,包括面積只有紐約中央公園大小,人口不過三萬人的摩納哥,和國土與華府相當,人口三萬六千人的利欽斯坦。美國在迷你小國,連設使領館都免了,還談什麼關係密切?
馬英九強調台灣是37個免簽國中,唯一與美國無邦交者,但全世界與美國沒有邦交者有幾國?馬英九不知以無邦交為憾,竟沒出息到以與北韓、古巴同類,卻列入免簽方案為榮!
美國以新技術能兼顧安全與吸引商務旅遊,而簡化簽證舊制。台灣獲准列入,法源早經存在;論台灣列入免簽方案的意義,最貼切,也人人能懂的話,只有一句:「幸虧台灣不屬於中國!」但馬政權卻不願說,也不敢說。
盜《蘋果》照無罪 攝影圈轟法官 司法官白癡多【摘要10.16.2012蘋果】《蘋果日報》三年前獨家拍到立委吳育昇和熟女孫仲瑜幽會照片,遭《聯合晚報》直接翻攝後刊登,最高法院認為,《聯晚》翻攝屬合理使用上周判無罪且免賠定讞,判決出爐引發攝影圈撻伐。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痛批「判決讓攝影記者比不上一台掃描機。」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指出,以報導為由直接複製他人影像,已違背著作權概念,若依此判決媒體皆能無限制翻攝其他媒體畫面,「攝影記者的專業,比不上一台掃描機」,也將使台灣著作權觀念倒退於國際間。
知名空中攝影家齊柏林說:「用教育或報導為名翻攝營利也許合法,但對攝影創作者來說很不合理。」不願具名的攝影記者說:「我們所受的訓練,翻攝照一向要翻拍整張報紙版面,判決讓人無言以對。」
淡江大學大傳系教授黃建亮也批:「判決很莫名其妙,翻拍照片就像拷貝整篇文章一樣!」針對批評,《蘋果》總編輯馬維敏則說:「若是翻拍報紙版面還可接受,但僅翻拍照片是對其他媒體和攝影記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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