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伴食內閣:台灣官場的反淘汰

馬英九愚蠢1003
【南方朔 中國時報2012.10.02摘要】台灣經過兩蔣的統治,整個統治文化及官僚文化,其實仍延續著古代帝王的風格。在一個民主政治制度裡,統治者必須時時走在第一線,與人民永遠在對話,並以人心的所向為施政之目標,當人民生計困難,統治者就應立即做出回應。
民主政治的ABC裡,第一項即指出,民主政治的本質就是「有感應的」(Responsive)的政治,當統治者能夠有感應,他的手下官僚體系也才有可能本於權責去主動回應民意。
但王權的政治則否,王權政治的價值是,如果人民要A,他也做A,他就認為自己是在向人民投降;於是遂出現一種怪現象,人民要A,他就偏不A,當人民憤怒起來回罵,他就會咬著牙更加堅持的不A。這是一種最惡劣的互動,民意愈要某些人下台,他反而更要去挺這些人。
今天台灣愈是無能的大官,位子反而坐得愈穩,人民罵得愈厲害的,官運反而愈亨通。今天的馬政府就是個擇惡而固執下的奇怪產物。這是嚴重的反淘汰,而這種官僚的反淘汰,正在台灣發生,而受害的則是台灣百姓!
今天的台灣,馬總統為了他的權威,已和台灣民意處於一種決裂狀態,老百姓叫他換財經官員,他就是偏不換,愈罵愈不換,他已和百姓搞成了面子和意氣之爭。歸結到最後,他那種王權心態乃是關鍵。
原能會紙包不住火【摘要10.2.2012張大春 蘋果】政府一天到晚不知道在搞什麼鬼,當政府部門忽然間一反常態地讓你感覺它醒了、開始做事了,或開始不作惡了,或對民間早就在呼籲注意之事居然關切了,那麼表示這政府正企圖掩飾它闖下的大禍。
就在2012年第4季的第一天,台電的核電廠地質調查8月出爐,卻在10月忽然成了新聞,內容包括:核一、核二廠附近的山腳斷層至少長74公里;遠遠超過核一、核二廠設計時預估的30至40公里。
原能會核管處處長陳宜彬昨說,去年9月台電的初步調查,就已知山腳斷層應不僅止於陸上,至少再往海外延伸40公里,並有學者主張山腳斷層可能長達100多公里。這新聞說的是?──千萬不要以為這和目前核電廠的迫切性安全問題有什麼相關,發布這條新聞的用意是:「原能會不斷要求台電修改地質調查計劃合約,但台電遲遲不處理,原能會很不滿意」。「若台電12月提出的報告,仍未提出改善計劃,將不排除停機處分。」
一向包庇、縱容台電的原能會之所以在地質斷層問題上忽然硬起來,是由於它忽然醒過來,發覺有義務監督台電了嗎?聽我諄諄一言:不可能!原能會若警告起台電來,就表示它們在別的問題上兜不攏了、鬧窩裡反了;要改扮一個進步的姿態作裝飾了。那麼我們再看第二條新聞。
今年5月間台電在採購驗收核四廠一號機電氣工程時,涉嫌「放水」護航,讓廠商以不符輻射安全規範的防水產品取代抗輻射導線管,遭廉政署調查。決裁三級違規,罰款10到50萬元,同時要求台電全面拆除重裝。接著,包庇台電的老伎倆又登台了──原能會高層官員強調:「台電應該不是故意犯錯,而是龍門(核四)施工處和相關廠商『智能不足』。」「對輻射一無所知,才造成這起事件。」
發生這樣大的公安弊案,卻輕輕一筆「顯屬無心」帶過,甚至台電回說:『對不起,我們智能不足!』」光這幾句矯飾之詞就已露餡──原能會就是台電的結構共犯!若不存心包庇,又豈能將一宗明顯涉嫌採購弊案的重大違失解釋成「應該不是故意」?
更狡猾的是:當原能會在台電這宗極為惡劣的「失能或舞弊」案中,應很難全身而退之際,忽然祭起那個斷層議題來,說是核一、核二廠置身斷層,可能停機,這是多麼令反核人士亢奮的消息。原能會一旦顯示了它對環境的尊重,就表示它已闖下滔天大禍了。
核一耐震評估 預算高達9.5億【摘要10.2.2012自由】繼台電公司花費近億元更換核二廠六支毀損螺栓,外界質疑被「敲竹槓」後,台電如今又編列高達九億五千九百萬元辦理核一廠兩部機組「耐震力提升評估技術服務」,尚不包含改善施做工程;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與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同聲質疑:「核電廠預算如黑盒子!」
台電公司102年「專業服務費」預算中,於「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下,有一項辦理核一廠一、二號機安全停機有關機電設備及管路系統耐震力提升評估技術服務工作,經費編列九億五千九百萬元,但確實內容為何,連主管機關原能會也不清楚。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表示,台灣核電廠首次辦理提升耐震力的工作,但時隔一年半都尚未定案。何時能夠開始施做提升耐震力工程?陳宜彬回答:「還早得很!」知情人士透露,台電核電廠的發包工作一般人很難過問,也很難用民間合理價格去看待;技術評估是公開招標?還是直接和原廠美國奇異公司、或益鼎公司議價?
核電廠專家林宗堯表示,提升耐震力評估不外乎在結構體、設備(機械、馬達)與管路(電纜線、水管)三方面。結構體已難改變,初判能施做的不多;設備能做的是加強基座承載力;管路部分則是對焊接與吊掛的管子新增支架。
立委鄭麗君表示,她詢問民間工程師的結果,規模最多也只要十分之一,「台電都被別人勒住脖子!」立委羅淑蕾表示,核電廠預算太多黑箱!
法務部違憲 個資法分階段上路 學者批違憲【摘要2012/10/02 聯合報】個人資料保護法昨天上路,但法務部認為部分條文窒礙難行,決定分階段施行,並要求修法;部分立委及學者質疑此舉違憲,立委並批法務部讓個資法變成「殭屍法案」。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說,行政院在法令通過後未提「覆議案」,等同已接受全部條文,以行政命令決定分階段施行,已踰越立法院授權,有違憲之虞;他建議立法院應拒絕審議行政院提出的修法案,將全案退回。多數學者也認為可能違憲,還有學者主張聲請釋憲。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監事蘇慧婕則指出,現行條文等於摧毀歷史研究,因為只要可能識別人的身分,都無法取得資料;她更表示,以後人民資訊自由會不會受到更嚴重侵害,讓史學界非常憂慮。
昏庸曾勇夫 收茶葉不算收賄? 【摘要2012/10/02 聯合報】台東地檢署前檢察官林聖霖,被控四年前收受貪汙案被告莊馮翔「三個提袋」的禮物後,擅自變更起訴法條讓莊獲輕判;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林、莊,但因檢方無法證明提袋內是何物,士林地院採信兩人供詞,認定提袋內裝茶葉,彼此無對價關係,判二人無罪。
但法官認為,林私下與案件當事人接觸,接受饋贈,雖未構成刑責,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或行政規定,依法本可懲處。
李鈞震:檢察官、法官、曾勇夫很沒知識,依據這個標準,阿扁的龍潭購地案……也應該無罪,為何雙重標準?
昏庸曾勇夫 工程驗收完才收禮 「非對價關係」不起訴【摘要2012/10/02 聯合報】基隆巿調站移送指出,葉嘉明(60歲)2010年擔任萬瑞快速道路接調和街拓寬工程的主驗人員,當時承包的高源營造工程公司負責人沈敏宏在驗收前,透過原任職都發處的張信男及巿議會機要秘書黃連茂打招呼,希望葉嘉明不要刁難。
沈敏宏見事後順利複驗,為感謝葉嘉明,由妻子購買巿價3萬1500元的iPad平板電腦,交給黃連茂轉送到葉嘉明辦公室。葉嘉明因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被移送法辦。
檢察官王亞樵調查,完成正驗後,沈敏宏也才送禮。對照沈敏宏打電話給黃連茂不太肯定葉嘉明會收禮,足證雙方行受賄無對價關係,不構成貪汙。
李鈞震:檢察官、法官、曾勇夫很沒知識,依據這個標準,阿扁的龍潭購地案……也應該無罪,為何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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