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核四應變區擴至8公里 「不夠」

江宜樺政績207
【摘要4.16.2013蘋果】現行核一、二、三廠緊急應變區均有八公里,核四廠卻只有五公里,屢遭外界批評,原能會昨宣布,上周已核定公告將核四廠緊急應變計劃區擴大為八公里,合計共23個里劃入,人口約二萬三千人。
J.S.Bach Brandenburg Concerto No.5/C. Hogwood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祕書長洪申翰批評,福島核災撤離周邊二十公里民眾,原能會僅擴大到八公里根本不夠,且計劃都是紙上談兵。
李鈞震:原能會與行政院的官員、權貴,絕大多數缺乏國際觀,缺乏國際學術地位,只會紙上談兵,根本沒有實務能力,主因就是:權貴階級沒有知識水準。「事實」,已經證明出他們的知識程度有多高。
反核必問:核一安全嗎【摘要2013.04.16黃怡 中時】2011年三月福島災難發生後,台灣開始密集檢討核四續建的正當性,可是大家別忽略了現存核電廠的安全;例如說,核一廠兩部反應器,和福島爐心熔毀的三部反應器,是完全一樣的輕水(普通水)式沸水反應器,GE馬克一型,圍阻體也相同。核一是「我們知道的魔鬼」,核四是「我們不知道的魔鬼」,處理核一已知的狀況比較迫切。
福島第一核能電廠總共六部同型的反應器,這座核電廠,是全球核電廠排名前25的大核電廠,已運轉39年,理應具有各種應變能力;地震導致一、二、三號反應器停機後,緊急柴油發電機立刻上線,但是該發電機位置不夠高,五十分鐘後,15公尺高的海嘯越過5.7公尺的海堤,把它淹沒了,這麼一來,無法啟動冷卻水泵浦,將之灌入反應器。
依設計,冷卻水的循環是確保反應器停機後至少有個幾天,產生的衰變熱不致熔毀爐心,可以讓廠方做進一步應變。  反核人士不妨問:「核一的緊急發電機設在哪裡?如果這道安全裝置故障,下一步會如何?」
福島核電廠事故,是典型的「熱移除事故」,衰變熱產生的速率,停機後十分鐘內僅剩下停機前的1.4%,假使再啟動其他緊急冷卻系統,就不會導致爐心熔損,例如可以讓海水直接進來淹沒爐心,只不過這樣一來,天價的反應器就報銷了。在日本,核電廠要執行此措施,必須政府核准,試想當時一片混亂,如何執行這一步驟?
因此,核一事故要到何種程度,誰才有權決定讓海水直接進來?沸水反應器,還可以運用衰變熱驅動蒸汽引擎,來啟動另一個爐心緊急冷卻系統,將冷卻水直接注入反應器,無須完全倚賴緊急發電機,但核一有這個冷卻系統嗎?此外根據GE設計,緊急柴油發電機和驅動監督系統的電瓶,都放置在反應器的蒸汽渦流機下方,即地下室,這樣行得通嗎?
談到衰變熱,該問問它究竟熱到什麼程度?資料顯示,濃縮鈾燃料在剛卸下來時,每天還可以煮沸七十公噸的水。福島第一核電廠的一、二、三號反應器停機後,因為沒有冷卻水注入,反應器的爐心溫度上升,最後,裸露的燃料棒表面溫度迅速竄升,鋯合金材質的燃料棒護套隨即與壓力槽內的水蒸氣進行劇烈的氧化還原反應,產生大量氫氣,蓄積於廠房中,隨後與大氣中的氧氣作用後導致爆炸。
就福島事件而言,GE設計的圍阻體並沒有發生作用。據日本官方說法,後來外洩的幅射程度,僅達蘇俄車諾堡核電廠事故的十分之一,但是已進入土壤、地下水和海洋、河川,居民必須撤離。GE馬克一型的圍阻體,事實證明禁不起大地震。核一要運轉到2019年,其安全性再不能只是說說而已。
沈世宏政績 用荒謬《溫減法》反反核【摘要4.16.2013方儉 蘋果】很少有部會首長像環保署長沈世宏那麼「勇於任事」,把推銷核四的任務往自己頭上攬。上周五沈世宏和立法院國民黨團一起開記者會,主張「沒有核四,就沒有減碳」,企圖通過沈世宏覬覦多年的「境外碳權交易」、「私募基金」。
按照沈世宏的構想,因為台灣排碳量過多,所以台灣得向聯合國溫室氣體框架公約秘書處承諾減量,所以台灣要有《溫室氣體減量法》,並設溫室氣體減量基金,因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要在境外交易,這等於是台灣減碳「私募基金」。
但是沈世宏的邏輯根本是不通的。首先,因為溫室氣體是工業革命後累積起來的,國際上計算碳排放量,並非以「現在」的碳排放來計算,而是計算200年排放的歷史總和,如茅陽一公式(Kaya Identity),要考慮人口、GDP、能源使用等要素,如果把台灣當成一個碳排放實體來看,台灣在1990年以前是很低的,是最近20多年來大量發展高耗能產業拉高碳排放量,但是從整體來看,台灣還是工業革命以來的人均碳排放小弟,按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台灣是賣碳權的國家。
但是沈世宏一口認定台灣是「買碳權國家」。要到境外去買碳權,必須在境外京都議定書中買碳權國家建立買碳權平台,所以要設「溫室氣體減量基金」,多家排碳大戶都受到環保署的關照,要求他們做境外減碳的準備,無人敢聲張,因為環保署握有「環境影響評估」的生殺大權,只能配合沈世宏力推的「境外碳私募基金」。
這代表沈世宏根本不了解國際公約,也不了解國際碳交易的操作,無論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都要減碳,台灣的地位是「賣碳權國家」,台灣企業減碳,按道理是可把減下的碳權賣給其他已工業化的歐洲國家,但沈世宏堅持讓台灣企業從碳權賣家變買家,這是全世界沒有的事,亞洲四小龍除了台灣因沒有國際身分,其他都是賣碳權國。
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以及國際碳交易都是假設經濟不斷成長的「衍生性金融商品」,2008年以來的兩次金融海嘯,已經把有結構性問題的碳交易打得支離「碳」碎,美國芝加哥碳交易(CCX)已經玩完了,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從2008年以前每噸碳權26歐元,跌到現在只剩0.4歐元,有人預測今年也會玩完。
筆者有許多從事碳交易朋友,現在不是認賠殺出就是絕口不提。就連京都議定書也岌岌可危,美國從來沒有參加,俄羅斯、加拿大、紐西蘭也都退出,歐盟國家是主要付錢的,但也身陷歐債危機,公務員薪水、退休金都付不出來,還付得出錢去買碳權?
環保署一廂情願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既不符合國際公約精神與條款,也沒搞清楚碳交易的本質,內容更是「只有減碳,沒有節能」,卻知道利用「核四公投」製造衝突。若要用支持核四運轉為《溫室氣體減量法》護航,這真是一個非常大的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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