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治國政績104
【摘要4.9.2013蘋果】行政院重建會原本預定昨天開放地景橋供民眾通行,但該橋仍在趕工,已經延宕的工程再度跳票,民眾失望抱怨:「讓人沒辦法相信政府。」重建會表示,依目前工程進度恐須至本月底才有辦法完工通行。
Beethoven Piano Sonata #11 B-flat major, Op. 22, No. 11 - 2.
橫跨旗山溪的旗山橋、新旗尾橋兩座橋樑八八風災時沖毀,位於較上游的地景橋,災後成為旗山區與旗尾地區學生通學要道。但考量該橋橋墩過密,若漂流木被洪水沖刷而下恐阻塞河川排洪,故在去年拆除部分橋墩進行重建,學生則走旗山橋臨時步道。
行政院重建會上月底曾發布新聞稿表示,地景橋四月八日完工,不少當地民眾昨專程前往觀看,但橋面封閉、工人還在施工,通車承諾又跳票。
李鈞震:在毛治國主管的業務內,幾乎所有的公共工程都延宕、爆發弊案、偷工減料……,很偉大!
比貪污還可怕 【摘要4.9.2013自由】民脂民膏盡付水東流!荖濃溪砂石車專用道在這一陣山區大雨中,斷了,從六龜大橋往下望,原來橫越兩岸的道路已經成為行水區,巨大涵管四散在下游,看來有些怵目驚心。
這一條專用道完工許久,就是不見砂石車行駛,反而鬧區裡從早到晚都不停地有住民投訴、抱怨砂石車造成交通危險,妨害安寧。那一條專用道彷彿做假的,樣板似地做來給長官看說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不擾民,但是連一輛砂石車都沒走過就毀於一旦,扯不扯?花了多少錢?預算為何編列?又怎麼執行的?
不作用的投資讓這些巨大金錢重複地丟到水中,換來的是居民一再地被砂石車騷擾威脅,對河川局的中央機關深惡痛絕,高姿態、本位,完全無視地方民怨已如河水高漲了。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形容的就是這類吧!
陳裕璋政績 操盤人搞鬼 坑殺政府基金10億【中國時報2013.04.09摘要】特偵組偵辦投信經理人坑殺政府基金案,查出日盛投信前投資長陳平涉嫌內線交易,搶先買進與勞保勞退基金計畫投資的相同個股,藉短線交易賺不法暴利,與前寶來投信協理瞿乃正共獲利近億元,卻讓政府基金虧損逾十億元,昨二度傳喚陳平,訊後依內線交易罪諭令四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由於包括勞保、勞退、退撫及國保基金等政府四大基金前年慘賠898億元,台北地檢署去年先查出前ING安泰投信前基金經理人謝青良,涉嫌利用代操勞退基金之便,炒作「盈正豫順」股票,導致政府基金虧損一億多元,繼而,特偵組針對特定經理人展開全面調查,陳平等人被列為第一波調查對象,後續偵辦引發業界強烈關注。
涉案的陳平是紐約大學政治系國際關係所碩士,曾任職大眾投信、日盛投信,三月間離開日盛,他的父親是現任台新投信董事長的前立委陳瓊讚(國民黨籍)。外界研判陳平與瞿乃正獲利各約七千萬元與兩千萬元,但特偵組表示,不法獲利仍待檢察官勾稽卷證資料與金管會資料才能確實計算。
潘世偉政績 公共工程包商 違反工安嚴重【中國時報2013.04.09摘要】新北市府勞動檢查處昨公布轄內公共工程專案檢查報告,發現負責承造十九處公共工程工地的22家事業單位中,高達十八家違反作業安全規定,除依法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外,亦對重覆違規單位祭出罰單及停工處分書。
勞檢處指出,這次檢查結果以雇主未做好感電防止設施最為嚴重,比例高達27.27%,其次為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占25%。
無知曾勇夫 居家監禁 有無法律依據【摘要4.9.2013吳景欽 蘋果】關於前總統陳水扁是否保外就醫的爭議,有提出以居家監禁為替代的方式,法務部則以法無明文為由來加以否定。只是依據現行法,到底有無居家監禁的法律依據?是一個必須檢討的課題。
居家監禁,顧名思義,即是將某人監禁於家中,以達成監控的目的。而就人類歷史來說,此種制裁方式起源相當早,從巴比倫出土的文物,即有記載。而在古羅馬時代,其《刑法》中,亦有將犯罪人拘禁於家裡或保安官家中的規定。中世紀末,最有名的居家監禁,即是教會對於伽利略的禁制處分,而此種掌控模式,也一直是共產或獨裁國家對付異議份子的懲罰方式。
傳統的居家監禁方式仰賴人力監視,耗費的成本極大。當科技發達時,即會輔以電子設備為監視,電子監控自成為對居家監禁者最佳的監視工具。同時,居家監禁的對象,也逐漸擺脫是為對付異議份子的惡名,成為現代刑事處罰手段之一。
依我國《性侵害防治法》第20條第3項第4款,針對性侵害的緩刑或假釋犯,若無一定之居住處所,或其居住處所不利保護管束之執行者,檢察官得命其居住於指定之處所。又依同條項第5款,若有於特定時間犯罪之習性,或有事實足認其有再犯罪之虞時,檢察官亦可命其於一定時間內,不得外出,即所謂宵禁。凡此規定,即成為我國居家監禁的法律明文,且檢察官為此命令的同時,為達成更有效的監視,亦得對之施以電子監控。
至於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僅言明罹病的受刑人,於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在得監督機關許可後,即可為保外就醫,至於其方式,則隻字未提,更遑論有居家監禁之規定。
既然如此,法務部自不能恣意擴張法條的解釋與適用,此乃基於法律保留原則,似無不妥。根據法務部所頒布的《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73條第7款,保外就醫若未指定住院治療,典獄長就應指定監獄醫師每月至少察看一次,並協調其所在地之警察機關就近察看,如此的規定,實已等同是居家監禁。
若法無明文,亦未授權,則法務部又何能為此施行細則?所以,從陳前總統就醫問題,暴露出現行保外就醫的法律規範,因過於簡略與空泛,致等同是由行政機關所決定,完全背離法治原則。
李鈞震:法務部有許多「法令」違背世界人權宣言、違背法治原則,這些權貴階級卻自我感覺良好,不知道要修法。主因應該是:1.過度愚蠢?2.曾經是獨裁者蔣經國踐踏人權的「共犯」,已經養成生活習慣? 3.聽總統府的命令辦事?
蘇永欽政績 收賄縱放毒販 前法官林德盛起訴【摘要4.9.2013自由】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在押),九十五年間涉嫌透過女友等人向被告收賄52萬元,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昨依職務上收賄罪將林德盛起訴。
檢方發現,林利用小法院法官人數不多的「巧門」,讓案件發回後很容易回到同一法官手上,藉此向被告收賄,也會指導被告先服輕罪短刑期,服完後即獲釋。林德盛利用人頭藏放一千多萬來源不明現金、還在女友等人頭名下暗置兩筆土地,以及位於花蓮市中心精華地段、價逾三千萬的三棟房產,不法所得恐逾六千萬元。
不過檢方扼腕表示,九十八年立法施行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不能溯及既往,林的可疑現金與資產均在修法前取得,無法究辦。
林德盛除了收賄,九十八年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在議長任內所犯貪污案,九十九年一月被「政風狗仔隊」拍到他到吳俊立的別墅碰面,也被拍到與女友陳燕華多次出雙入對,及利用午休到陳女住處休息;公懲會九十九年將他撤職停止任用二年。
林德盛多次被檢舉收賄。檢方說,林每年繳交家人保險費就達250萬,年薪不到二百萬怎可能負擔這筆金額,懷疑他靠收賄應付龐大開銷,但林不說明資金來源。
近年法官涉貪一覽表 【摘要4.9.2013自由】
▲ 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及蔡光治。何智輝銅鑼弊案中收賄100至200萬元不等,二審判11年半至20年。
▲ 前高院法官房阿生。審理張炳龍案收賄200萬判無罪;二審判10年半。
▲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審理詐欺案收賄30萬,行賄房阿生等人獲改判無罪,行賄罪二審判1年。
無知故宮 毒殺一池魚蛙【摘要4.9.2013蘋果】有網友發現故宮至德園蓮花池的魚蝦、青蛙都死光,剩一池惡臭,質疑院方為消滅池中的福壽螺、美國螯蝦而下毒,痛批「豬頭」。故宮昨承認,以苦茶粕防治福壽螺與螯蝦;專家表示,苦茶粕對人體無害,但會使水生生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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