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康納曼,或者是皮諾契?

江宜樺政績204
【摘要2013/04/04 聯合晚報】拋出「核四公投」,馬英九大約始料未及,掌聲竟然這般稀薄,罵聲倒是不少。現在倒好,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康納曼也不賞臉,受邀來台跟馬英九對談,對核四公投亦不假詞色,認為公投題目容易操作,溝通比公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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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存廢喧囂多年,馬英九思前想後,決定以公投止紛,畢功於一役。但眾口紛紛,公投三兩下就被炒作成政治陰謀,反核團體更吆喝:逕自停建即可,不必公投。
康納曼不談反核、擁核,卻顯然認為公投是個餿主意。靠心理學理論拿到諾貝爾經濟獎,群眾心理無疑是他的絕活,他向馬英九直言:某些議題無法靠公投作成理性決策,核電廠就是其一。因為發生核災機率很低,但一旦發生後果卻很嚴重,而群眾根本無法衡量千分之一或億萬分之一在「機率」上的意義。
康納曼新書「快思慢想」全台暢銷。現在看來,公投倒像是當初馬英九「快思」的結果;而康納曼的含蓄反對,則像是「慢想」的答案。馬英九既心意已決,康納曼縱是心理大師,其見解亦已無關宏旨。這時唯一的路徑,就只剩下馬英九自己所說的:在公投以前政府讓所有資訊公開、透明,讓民眾在盡可能趨近理性的情境下作出抉擇。
馬英九不妨用用過去智利老獨裁者皮諾契的辦法。當年皮諾契受內外壓力,同意讓人民公投,決定要他下台結束獨裁統治或者再幹八年。當時,以YES與NO代表正反兩個陣營,每晚各以15分鐘的均等廣告時間,在電視上宣傳觀點。最後,NO陣營在恐怖陰影下成功說服人民,讓皮諾契下台。
核能 就是這樣失去社會信任的【摘要4.5.2013自由◎ 李尚仁】公民參與國家重大技術的選擇,應該有正確完整的資訊做為基礎,這應該是民主政治與科技決策的常識。台灣核能爭議三十多年,為人詬病之處就是政府、台電與核電專家經常沒有提供正確資訊。即使政府推動核四公投,狀況仍舊存在。
TVBS四月三日播出談話節目「核四行不行」,清大核工所李敏教授在爭辯核廢料有無永久儲存的地點時,宣稱美國打算永久存放核廢料的亞卡山計畫,是被歐巴馬政治否決掉的,因為場址所在的內華達州參議員太夠力了。他說這純粹是政治決定,而非儲存地點找不到。
然而,紐約時報2009年三月五日的報導指出,美國國會在1987年選定亞卡山這個場址時,並未經過嚴謹的科學評估,只是基於當地氣候乾燥又偏遠。但後來科學研究發現,穿越亞卡山的水流速度比當初估計還快,核廢料有透過地下水外洩的可能。
換言之,李敏教授提供的資訊是片面的,製造出歐巴馬的決定純粹用政治凌駕科學。紐時更完整的報導則指出,亞卡山核廢場址的選擇並未經過獨立的科學評估,其優點受到質疑。
內華達州民強力反對亞卡山計畫,歐巴馬的選擇確實有利爭取該州選票。但不要忘了,內華達州沒有核電廠。把核廢場址設在該州,就跟台灣把核廢放在不用核能的蘭嶼,有異曲同工的政治。
這段插曲有兩個主要教訓。首先,聽到密切涉入相關利益的科技專家,把問題歸諸「政治」扭曲了科技時,公民必須非常小心地檢視相關資訊,以免遭到誤導。
其次,決策當局和科技專家們也請記住:核能在台灣所以會失去社會信任,重要原因之一是其支持者經常提供片面、混淆甚至錯誤的資訊。但是在網路資訊流通的今天,片面之言很容易就會被揭穿駁斥。
李鈞震:
1.        清大核工所的教授,都不是世界一流的「核廢料處理」專家,也不是土木工程專家,清大核工所並沒有獨自研發核電廠的能力,也沒有在世界各地興建核電廠的實務經驗,清大核工所的教授們,絕大多數都是虛有其表的文弱書生,這一生也絕對不可能有能力拿諾貝爾獎。
2.        清大核工所的所有教授,加上中研院所有的院士,都沒有能力清除「核廢料」,也缺乏這方面的知識,他們也都不願意長住在蘭嶼,更反對把「安全的核廢料」放在台北市區內或清大校區內。翁啟惠絕對不敢否認!
3.        由此可以證明出,台灣的高級知識份子,往往都缺乏道德良心。事實上,台灣嚴重缺乏世界大師級的學者,大學教授多半都是酸臭書生。
王郁琦政績 協議 用時方知是廢紙【摘要4.5.2013自由◎ 黃子維】截至四月三號,中國一共傳出九起H7N9禽流感病例,不僅範圍遍及江蘇、安徽、浙江與上海等四個省市,其中更已有三位患者死亡。對此,台灣也緊急成立中央級指揮中心,並由行政院長江宜樺主持第一場跨部會討論。
但值得注意的是,疾病管制局也指出,為求及時掌握訊息,疾管局曾向中國表示,希望能夠派員實地參與調查,但卻未獲對方回應;而綜觀過去數日的疫情發展,讓人不禁質疑,2010年所簽署的「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為何此時竟毫無功效?
首先,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第五條,其中明文規定,「雙方同意就可能影響兩岸人民健康之傳染病的檢疫與防疫、資訊交換與通報、重大傳染病疫情處置、疫苗研發及其他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
然而,事實上,中國早在三月上旬就已發生兩起H7N9的致死案例,但卻一直等到三月底才向外界公布,整整拖延了超過三週。至於台灣,也是在那時才同步獲悉,換言之,所謂的「資訊交換與通報」,根本就是空頭支票。
其次,第二章第八條也寫到,「發生重大疫情方,於對方請求時,應提供疫情調查情況,並積極考量協助對方實地瞭解疫情。」
因此依照協定內容,在目前疫情快速擴大惡化的情形下,中國應對台灣實地調查的請求,給予「積極協助」。但很顯然,對岸的回應卻是完全地背道而馳。
過去四年多以來,兩岸一共簽署了多達十八項協議,成為馬政府經常拿來自我吹捧的重要政績。但實際上,不論是三聚氰胺毒奶粉的求償無門,或是陳由豪等要犯的無力遣返,再到今天禽流感的無計可施。在在印證,除了極少數人的政治利益之外,台灣整體所得到的,不過是北京一次又一次地口惠而實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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