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家暴案逾8萬 台人權污點

馬英九政績1158
【摘要4.21.2013蘋果】美國國務院昨公布《2012年全球人權報告》,報告分析,台灣人權問題與2011年相似,主要是貪污及婦女、兒童所遭遇到的暴力行為。報告說,2012年7月為止,台灣司法單位起訴576位涉貪官員,其中包含40位高階官員;去年台灣也發生超過8萬件家暴案,及超過1萬9千起的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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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報告引用台灣法務部統計指出,截至2012年9月為止,共有8萬6240起家暴案報案紀錄,其中司法單位起訴2592人,1948人遭判刑定讞;報告也引述台灣內政部統計,截至2012年8月,全台計有1萬9936起虐待兒童案,共1萬6330名兒童受害。 
又見中國打壓!2國際組織 矮化台灣【摘要4.21.2013自由】馬政府強調外交休兵,但在國際組織中,台灣被打壓矮化事件卻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李應元、管碧玲昨分別提出一個案例,呼籲馬政府正視問題,以免台灣國際空間愈來愈小,外交休兵變休克!
曾任勞委會主委的李應元指出,最近在澳洲墨爾本舉辦的國際勞動及雇傭協會(ILERA)第八屆亞洲區大會,代表台灣的「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會員資格,從國家會員被降格為團體會員,但勞委會隻字未提,也未積極抗議處理,反而用鴕鳥心態繼續參與年會,實在太離譜。
管碧玲也說,有業者向她檢舉,原想參與SEDEX(Suppliers Ethical Data Exchange,供應商道德資料交換)認證,但國家的選項只見「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若不接受就無法線上付款認證,因而喪失歐盟或英國等國際訂單。
管碧玲表示,SEDEX是設在英國倫敦的非營利組織,提供會員道德經營審查,以確保其經營符合相關道德標準的要求,是國際上頗為重要的商業認證之一。
此外,ILERA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夥伴團體之一;「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於1993年加入,並成為完全會員。但中國在2004年起表達入會意願,還施壓台灣退出,在2010年我國家會員資格被迫降格為團體會員至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批說,勞委會官員拿人民納稅錢出訪,國格被矮化,不僅未在現場抗議,回台後還悶不吭聲、當作沒事,嚴重失職!
此外,國際勞工組織今年三月公布的「2013年全球就業趨勢報告」,持續矮化稱我國為Taiwan, China。李應元說,外交部去年承諾抗議,但一年過去,依舊不見任何改善。
美人權報告:中國人權持續惡化【摘要4.21.2013自由】美國國務院十九日在年度人權報告中指出,中國去年持續鎮壓西藏與維吾爾地區,並打壓人權運動人士和維護公眾利益的律師,中國2012年的人權紀錄持續惡化。
報告中指出,中國是一個專制國家,中國共產黨是憲法規定的最高當局,其黨員掌握政府幾乎全部的高層職位和安全事務職位,被當局視為政治敏感的個人和組織,其集會自由、宗教信仰和旅行方面持續受到嚴格限制。
針對政治活動人士和維護公眾利益律師的打壓與脅迫也持續升級,當局借助法律外的手段,例如強迫失蹤、軟禁等來阻止人民發表自己的意見,受理敏感案件的維權律師和法律事務所持續面臨騷擾,如律師執照被吊銷、事務所被關閉等。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系統性」地利用法律來迫使異議人士噤聲、懲罰企圖行使言論與集會自由的個人及其親友,對網路言論的審查也愈來愈嚴重。「在中國,鎮壓與脅迫,尤其是針對涉及維護權益與公眾利益議題的組織和個人,早已是例行公事。」
另外,新疆的維吾爾人和藏區藏人的言論、宗教、集會與行動自由,也都受到嚴厲的鎮壓和限制。
去年中國的人權問題還包括法外殺害、未經合法程序就執行死刑、強迫失蹤、任意拘押、刑訊逼供,以及對律師、記者、作家、異議人士和訪民的騷擾等。
這項報告中也對北韓、俄羅斯、埃及和越南等國人權狀況提出批評,但卻連續兩年讚揚推動政經改革的緬甸人權狀況改善。
李鈞震:胡錦濤的執政方式,完全抄襲自蔣中正、蔣經國、毛澤東、鄧小平,沒有創意。
培德病監每15分鐘巡一次 扁睡不著【摘要4.21.2013自由】前總統陳水扁移監台中培德病監,拒吃獄方食物,並擔憂獄方提供的藥物,也不願服用;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前往探視後,轉述阿扁談話指稱,舍房空間雖然變大,卻也加強監控,獄方人員每十五分鐘就巡視一次,怎麼睡得著?
不僅廁所上方有監視器,一踏出房門,就有三、四名人員監控,「這是監獄,不是醫院」。台中監獄對此,僅表示「一切正常」,至於飲食方面,則屬私人事務,獄方不便談論。
公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摘要4.21.2013自由◎ 黃帝穎】陳前總統前天清晨突然被「移送病監」,轉至台中培德醫院,姑且不論馬政府是否為了核四議題「轉移焦點」,再次消費「扁維拉」。就法論法,法務部無視醫療專業與陳前總統健康的行為,違反行政程序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法務部對於受刑人醫療方式的選擇,包括:在監醫療、移送病監、戒護就醫及保外就醫等四種「行政行為」,依個案病情輕重程度,而有不同選擇,其「行政目的」為促進「受刑人康復」;而對於受刑人的治療方式,法務部因不具有醫學專業,所以必須根據醫師的「專業判斷」進行選擇,不得擅自「恣意裁量」。
陳前總統的病情,根據台北榮總主治醫師周元華報告指出,扁目前仍有明顯的憂鬱、焦慮、失眠等,憂鬱症復發風險甚高;由於他身分特殊,無法與一般人直接接觸,因此家庭情境與家屬支持會是最重要的改善因素,故具體建議「居家治療」。
換言之,北榮醫師判斷,陳前總統「現罹疾病」,監獄及醫院都無法為適當治療,符合監獄行刑法「保外就醫」要件;但法務部不但沒有採取「保外就醫」,竟還選擇比「戒護就醫」更不利於病情康復的「移送病監」,明顯無視促進「受刑人康復」的行政目的。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即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明文;然而法務部選擇的行政行為「移送病監」,明顯無助於陳前總統康復之「行政目的」達成,即公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簡單來說,法務部對扁「移送病監」,不只踐踏醫師專業,更是目無法紀、公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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