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法務情治機關大串證

馬英九政績1338
A. Dvořák - Piano Concerto in G Minor, Op. 33 (Live)
【摘要10.18.2013自由◎ 王伯仁】由關說案衍生出來的「監聽國會」案,經近月的抽絲剝繭,已可確定是特偵組聯合調查局「詐欺矇騙」。若其說法是在刑事偵查中所為,則百分之百犯了「偽證罪」。
所謂監聽國會是由特偵組委由調查局監聽一支0972開頭的電話,特偵組辯稱不知其為立法院總機所含之節費電話,加上未告知調查局,故調查局在設備及作業上,未特別處理,以致監聽結果光碟內容均為空白。調查局正副局長乃至主辦科長其後均呼應特偵組的說詞,連法務部調查小組也據以定調為「烏龍」監聽。
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過去五年間,台灣各地檢調單位為查察賄選等,聲請監聽同屬立法院總機節費電話0972的案例,據法務部公布資料至少有13線次之多,所以本案特偵組的聲監,並非第一次,也非唯一一次。
該十三線次監聽光碟及檔案卷宗都還在,看看有沒有空白的?如只有特偵組委監的21片光碟都是空白的,那這種特偵組撒瞞天大謊又腦殘,還有存在價值嗎?
法務部調查局撒了一個小謊,又要用更多更大的來圓謊。上下交相賊,至今已騎虎難下,新任法務部長和常次,也都脫不了干係。立法院非組調閱委員會無法釐清,馬江政府應設停損點,因為實在硬拗不下去了。
監聽「聽到飽」可以休矣【摘要2013/10/17 聯合晚報】在「政爭」、「特務」這麼肅殺的議題中,這兩天,社會終於又有八卦題材可炒作了,特偵組監聽,到底聽見了什麼樣的情話綿綿?
高金素梅是立法委員,李鴻源現在更是「天下第一部」的內政部部長,兩人一覺醒來,突然發現自己成為人人得而消遣、取笑的對象。因為雜誌報導調查當年監聽高金素梅電話時,曾錄到兩人「不倫戀」的情話內容。這是個不折不扣侵犯隱私權的報導,除了八卦媒體的風格問題外,背後並牽涉到監聽的後遺症,甚至浮濫弊端。
高金委員和李部長的「私領域」行為畢竟只在私領域發生,如今被公諸於世,難道不該追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新聞洩露出來?是八卦雜誌自己編造的,還是情治人員擅自將這樣的消息散發出去?
如果就連立委和內政部長都保護不了自己的隱私,我們誰能躲避於這個「楚門世界」?不倫戀只有當事人的家庭有權利作道德譴責,並不因其「不倫」而變成公共事務。
中華民國憲法第12條明文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但現實情況卻是監聽盛行,法務部才剛針對立院總機事件發表調查報告,用「行政疏失」一筆帶過檢察官的濫權和怠職;這次「情話事件」則證明監聽單位無所不聽,甚至聽了錄了還可能向外洩露。人人笑問高金情話怎麼說的同時,若想到這種事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國家權力舖天蓋地,應感到不寒而慄啊!絕對是民主的退步。
誰怕非法通訊監察【摘要10.18.2013劉靜怡 蘋果】馬總統08年競選時承諾任內將「杜絕非法監聽」的主張,注定要以法治笑話收場,其自九月政爭以來的作為是證據之一,而《通保法》現行架構在威權統治心態下,根本是肆意非法監聽的溫床,更加速催生了這場笑話。
目前監聽數據眾說紛紜的現象,源自於我國從未建立由國會監督的年度通訊監察報告(annual wiretap report)制度,以透明資訊作為公開辯論的事實基礎,長期以來僅以內容簡陋的司法統計年報敷衍了事。
以美國法制為例,向國會提交通訊監察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了申請監聽之案件數、監聽案由類型、准駁比例、監聽期間統計、續行監聽比率、監聽方法、監聽地點及種類、監聽投入成本、監聽案件起訴率和定罪率等等,都是基本的揭露項目。 
反觀我國,最近卻發生監聽統計數據公布後,司法院以國安局「事後來函要求撤除」為由,將已公開上網的國安監聽資料撤下的荒謬情事。倘若行政院要和司法院建立兩院合作平台,全面檢討現行監聽制度的承諾為真,恐應採取更積極的作為,而非大聲宣示特偵組檢察官聲請監聽0972節費電話程序並無違法;否則,充其量只展現了藐視《通保法》第22條以下的處罰規定和國家賠償規定的傲慢,以及混淆視聽並護短的威權統治心態。 
《通保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電信事業及郵政事業應使其通訊系統之軟硬體設備具有配合執行通訊監察時所需之功能……必要時並應提供場地、電力及相關介接設備及本施行細則所定之其他配合事項」,內容可以包山包海,並在第21條規定電信事業為協助執行通訊監察,應「將電信線路以專線接至建置機關監察機房」,並由NCC掌握要求電信業者配合的裁決權力。 
試問:監聽既屬個案執法,在此種各通訊監察中心可以透過永久性專線隨時鍵入監聽指令的架構下,電信業者如何發揮其維護客戶通訊隱私的基本守門功能?
如果中華電信事前實質檢視過0972這張監聽票的內容,何來烏龍監聽?倘若在《通保法》的架構下,電信業者連如此基本的正當程序都未參與,豈非電信業者和政府聯手糟蹋你我的通訊隱私? 
那麼,當檢警調偵查非屬《通保法》規定犯罪類型的一般疑似違法行為時,到底是如何向配合度極高的公私部門調得人民的電話和網路等通訊資料?
政府如果真想杜絕違法監聽,除了修法要求法官核發調取票制度外,是否應該先開誠布公地說明過去至今檢警調辦案手法,是否都符合民主國家的令狀主義基本要求?
例如,當政府向Google和Facebook調取人民網路活動資料時,法律授權依據和程序控制究竟何在?法務部監聽事件調查報告是未能服人的低劣戲碼,本屬意料中事。 
「高階警官 多出國召妓」【摘要10.18.2013蘋果】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廉政署意外監聽到某情治首長三天嫖妓一次,報導所列出的現任情治首長之一、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時,不等記者發問便主動澄清:「報導跟本人絕對無關,絕不是我!」王面對台聯立委黃文玲質詢更強調,若報導屬實,「絕對下台!」
警察接觸社會百態,經常受誘惑而沉淪,警界召妓、接受性招待案件層出不窮。資深警官透露,幹到三線二星以上高階警官,通常已是地方縣市警察局長,往來對象都具有一定地位,此時藉著出國度假或到私人的招待會,找高檔小姐,既安全又可打入社經地位圈,亦可免除被媒體狗仔或廉政署調查的風險。
一名資深警官說,幹到二線二星以上的組長、派出所長等,性好此道者就會秉持「三不一沒有」:不和不熟的人喝、不對的地方不喝、不夠漂亮的小姐不喝、沒有長官在場才喝。 
資深警官說,換帖的同事會比照「一泊二食」方法,來個「一砲二食」之旅,利用休假或出差,相約到安全隱密的地方召妓,單純好友間的尋歡之旅不怕被出賣。
李鈞震:
1.     王卓鈞說「某情治首長三天嫖妓一次報導,跟本人絕對無關」,這是他自己說的,王卓鈞是不是以「信用度」聞名於新聞界?絕對不是。
2.     以上很多資深警官所說的話,實在不夠老實與坦白。馬英九當台北市長的時代,凡是跑台北市社會線的記者們都知道,台北市的高級警官們,沒有人不與情色業者掛勾的,絕大多數的高級警官不但接受業者的性招待,有時還會邀男記者一起去嫖妓、玩多P。
3.     在台北市跑社會線的男記者,薪水很少,最重要的福利就是可以跟高級警官一起去嫖妓;中山分局的高級警官們,沒有不嫖妓的;到中山分局當警察或當警官的主要人生目的就是:接受八大行業的「招待」。
4.     根據台北市前中正二分局的局長的現身說法,被派到中正分局的警察都是被冷凍的,跟上層關係不好,只能處理遊行抗議,沒有情色業者可以收回扣;而從基層警察到最上層,都必須送紅包、打好關係才能去中山分局,沒有送錢沒辦法。絕大多數到中山分局當差最主要的人生目的就是:嫖各年齡層的妓女。
5.     王卓鈞有沒有當過台北市中山分局的分局長?他有沒有仲介「巧克力」給他的上層玩?在台北市跑社會線的男記者都知道內幕,政治大學的同志圈也都知道。
6.     王卓鈞的父親王魯翹,曾經被封為戴笠手下第一殺手。陳文成死於非命、林義雄家族血案,王卓鈞都知道真正的內幕。
改稱兩岸是特殊航線 馬挨轟【摘要10.18.2013蘋果】繼國慶大會演說提出「兩岸關係非國際關係」後,馬英九總統前天在國民黨中常會,拿美國的國內航線類比兩岸航線,再度引發爭議。馬昨接見外賓時澄清,《憲法》上中國大陸仍是我們的領土,因此與大陸的關係就不可能是國際關係,而是特殊的關係。
政治評論家南方朔昨斥,「拗得太厲害了!」馬以為可以糊弄北京讓他去參加亞太經合會高峰會,但北京當然不是那麼笨的,所以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打了他一巴掌;南方朔說,馬政府對內騙老百姓,對外騙中共、騙美國,到處騙來騙去,就想撿便宜,結果什麼都撿不到,執政這麼多年就是把台灣利益極小化、傷害極大化。 
涉為共黨發展組織 2退役軍官起訴【摘要10.18.2013自由】海軍退役上尉錢經國、盧俊均涉嫌為共產黨發展組織案,經高雄地檢署偵結,兩人被依違反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其中,將門之後的錢經國另涉嫌將護漁專案等情資交付中國,高雄高分院在今年四月底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三年。
馬處理兩岸 騙來騙去【摘要10.18.2013自由】南方朔說,像ECFA、服貿協議對台灣經濟是多麼大的傷害,馬想要撿便宜參加APEC,卻完全撿不到。南方朔則期許民進黨能掌握兩岸的話語權,未來如重返執政時,兩岸政策要做得更好,更符合台灣的利益。民進黨領導人在適當時候是應該去中國訪問,但絕對不是現在。
賴清德指出,要協助中國民主化前,台灣應該要站穩自己,包括要保護自己的民主、提高民主的品質,同時要有國際觀、強化自己的本事。他期待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能成為「中國的民主先生」,若是這樣,要化解台灣與中國的歧異,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一個民主的中國可以提供一個更安全的台灣,及更和平的世界,所以對中國的民主化大家要樂觀其成。
被詢及馬總統指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賴清德說,大家都知道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尤其馬選在國慶日講更是有失身分。
男上士摳耳摸肩 女士官控性騷【摘要10.18.2013蘋果】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昨記者會指出,542旅砲兵營一名25歲姚姓女下士自今年七月起,遭同旅一名郭姓男上士以「摳耳朵」、「掐脖子」、「拉手臂」、「摸肩膀」等方式騷擾長達二個月,要求軍方速查此事並進行懲處。
陸軍官員表示,此案經調查,因郭上士已違兩性營規,六軍團已將他記大過乙次並調離現職,並由幹部陪同姚姓女下士到新竹憲兵隊配合司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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