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 就是「政治偵防」

羅瑩雪政績10
Debussy: La plus que lente, valse (1910)
【摘要10.26.2013自由】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朝野立委昨在總質詢時強烈砲轟,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除痛批這就是「政治偵防」,更不滿法務部長羅瑩雪袒護特偵組及檢察總長黃世銘,直斥羅在國會殿堂「亂答、大放厥詞、比大法官還大」,羅瑩雪則一臉尷尬。行政院長江宜樺坦言,情治單位不能監聽國會,只可監聽個別立委,且是有違法嫌疑、在偵辦中並經法院審核。
呂學樟強調,立法院是憲政機關不能被監聽,但竟被掛線監聽,還「一線吃到飽」,這就叫「政治偵防」、「政治監聽」。江揆回稱,掛線是誤掛。呂駁斥,特偵組確實有撥過0972電話,一聽就知道一定是立院總機。
呂學樟並質問羅瑩雪,立院成立監聽調閱小組要調閱黃世銘的通聯紀錄,羅卻稱黃有權決定是否提供,是依據個資法哪一條?羅答非所問稱,那是黃個人的通聯紀錄,並非法務部持有文件,法務部無法提供。呂大聲駁斥,「不要亂答好不好?不懂就不要答!」呂還嗆羅連「通保法」與「個資法」都搞不清楚就大放厥詞,「妳比大法官還大耶!」
呂學樟說,先前司委會請特偵組檢察官到立院說明監聽國會,羅瑩雪卻稱檢察官不能來,他質問羅,這不是針對檢察官的個案調查,更不是針對其他刑事案件調查,且依據憲法64條,連相關社會人士都可以來了,「公務員不能來?檢察官不能來?」
李鈞震:不曉得是報社寫錯,還是呂學樟引用錯誤的法條,應該是憲法63條。
檢察官哪有獨立與公正?【摘要10.26.2013自由】檢察官協會嗆聲要發動全國各地檢察官連署,不能讓立院藉預算審查權,影響檢方辦案的獨立和公正性。甚至搬出大法官解釋,大言不慚說「檢察機關是司法機關,司法預算獨立」。
檢察官協會的說法,簡直是自取其辱,現在檢方辦案既沒有獨立性,更沒有公正性,現今檢察官的表現,完全像個聽命行事的行政機關,而不是獨立司法機關。
例如,檢察總長黃世銘在立法院招認,八月三十一日、九月四日,他分別向馬英九、江宜樺報告「關說案」時,該案尚未簽結。黃世銘在立法院的招認,明顯涉嫌洩密罪,有哪一個檢察官敢以刑法第132條把黃世銘抓起來?你們口中的「獨立公正」跟馬英九口中的「大是大非」一樣,完完全全是胡說!
特偵組違法監聽國會總機「0972」,並一再對外謊稱錄的是「空白帶」,是虐殺洪仲丘錄影帶畫面消失的翻版,法務部眾將官們玩法弄法並將之定調為「疏忽」、「烏龍」,馬英九御用律師、法務部長羅瑩雪更以「常識不足」一語帶過,其包庇意圖明顯在為馬英九發動的九月政爭脫罪。
全國各地的檢察官們,你們真是難看啊!如果不在此時根據憲法「獨立性、公正性」的精神,主動偵辦馬、江、黃等罪行,從此以後,你們真只配稱「東廠」、「西廠」了!
Claude Debussy - Reverie
李鈞震:
1.        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檢察官絕大部分都聽國民黨中央的命令做事,因此違憲,大多數也有收紅包的習慣,因此貪腐,幾乎每一個檢察官科學知識都很低級,因此草菅許多人命。
2.        台灣因為沒有進行「轉型正義」,所以當時的檢察官如今很多都是權貴階級,而如今的年輕檢察官,大多數被獨裁舊風俗所影響、涵化,心智被污染而自我感覺良好。
3.        依據目前《憲法》,檢察官屬政院管轄,是一種行政權,當然必須受國會監督,以避免濫權違法。檢察官只是類似司法官,但是不是正統的法官或司法院管轄,如果不受人民監督一定會濫權亂紀。
4.        檢察官,位高權重,如果知識程度不足,必然平庸又邪惡。任何軍公教,只要權力地位與才智程度不相稱,必然平庸兼邪惡。台灣的軍事將領絕大多數無能力實踐「二人權公約」因此平庸兼邪惡,才會造成每年數百人枉死。
5.        會當檢察官的法律人,絕大多數是大學成績平庸,自認無能力當頂尖的律師,缺乏社會競爭力,因此去捧鐵飯碗。加上他們絕大多數從高中時期開始,下定決心放棄學習科學,志氣不高、理性不夠,只有匹夫之勇,所以才會發生「白色恐怖與司法迫害」的戒嚴時期長達40年。
6.         近60年退休的檢察官、法官,絕大多數不會為社會弱勢者辯護,缺乏社會正義感;絕大多數不會寫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也不會寫教科書,不好學,驗證出這族群的心理,其實非常厭惡孔子。
王建煊送花 為黃世銘打氣 立委:有失監察院長分際【摘要10.26.2013自由】監察院正在調查九月政爭之關說、監聽及洩密案,檢察總長黃世銘是涉違法濫權的被調查人,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卻自爆日前送花為黃加油打氣,對此,在野黨立委痛斥,王建煊此舉有顛倒是非、引導監委辦案之嫌,根本是變相對違法者的不當鼓勵。
王建煊昨找特定媒體茶敘時透露,本月七日由妻子蘇法昭付費買花,署名「小市民」,送花給黃世銘加油打氣;王談及送花的理由,指黃是優秀、有公平正義的司法人員,卻因查關說案的「小瑕疵」,受到立委羞辱,司法界也不敢大聲講話,媒體則跟著起鬨,他看了除心中憤怒。
台聯立委許忠信抨擊,究竟有無司法關說?證據跟事實上是否非法?尚待查證,王卻未審先判,認定關說是事實,卻漠視違法監聽及洩密,才是戕害民主、自由體制與人權價值的重大瑕疵,王對黃世銘打氣,根本是對違法者不當的鼓勵,失去監察院長應有的分際。
李鈞震:
1.        王建煊不是學法律出身的,根本不可能懂「無罪推定原則」,當然會習慣於「未審先判」,他的太太有跟他一樣的生活習慣;台灣的檢察官沒有人敢否認這事實,連黃世銘也不敢否認。
2.        王建煊的專業,比較擅長寫「性書」,這一類的書籍是檢察官與檢調系統的公務員比較愛看的;王建煊理當支持粉斯。
3.        依據《聖經‧馬太福音》的記載,因為猶太人中的權貴階級,完全不懂「無罪推定原則」,所以未審先判,認為耶穌做了醜聞,應該被處以死刑,所以勾結羅馬官員,釘死耶穌。經過了二千多年,王建煊那個教派的牧師,還是不懂這個基本的道理,沒有好好地教育王建煊長大,讓耶穌蒙羞。
4.        王建煊身為一個基督徒,卻不努力閱讀《聖經》,整天研究性書,當然就是基督徒之恥,連佛教徒都引以為恥,道教徒也不屑這種人。最重要的是,顏清標也看不起王建煊,認為王建煊寫的書,沒有學術價值、沒有豐富的實戰經驗,他的兒子懂得比王建煊還多。
5.        二次大戰之前的德國納粹黨徒,認為猶太人害死耶穌,屬於人類當中的敗類,為了延續地球的優秀物種,必須把猶太人屠殺光,這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再度讓基督徒蒙羞,最基本的原因還是:看不懂聖經。
6.        凡是看得懂《聖經》的人,都支持「無罪推定」原則;看不懂《聖經》的人,都支持「有罪推定」。台灣有一半的檢察官支持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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