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不能只查民生詐欺

羅瑩雪政績11
Canon in D flute and orchestra
【摘要10.31.2013吳景欽 蘋果】檢方雖以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罪,對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起訴,並具體求處重刑。惟此事遭隱瞞多時,甚且在尚未曝光前,亦傳出稽查人員屢遭外力阻礙致難為查核的情況。則檢方該為訴追者,實不應僅限於民生詐欺,而應包括背後隱藏的貪瀆犯罪。
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只要廠商拒絕查核、檢驗、拒絕提供資料或提供不實資料等,衛生主管機關即可立即對之處以罰鍰,若情節重大,更可命其歇業、停業或廢止業者登錄。只是關於行政罰鍰的金額,目前僅規定為三萬到三百萬,若與業者所獲取的暴利,動輒千萬、甚至上億相比,實顯得微不足道。
又若廠商拒絕受檢,則在衛生主管機關並無任何強制處分權下,也只能一再開罰,而無從判斷,這些關乎人民健康的食用物品,是否有違法添加之情事,更遑論為停、歇業之處分,致凸顯出行政調查權的局限性。 
為了解決此等困境,當廠商拒絕受檢時,稽查人員勢必得向檢察官為通報,以藉由檢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而來立即進行相關物品的扣押,並防止危害健康的食品繼續流入市面。只是藉由此等程序所為的措置,往往需要一定時間,就易錯失物證保全的時機,若為簡化此流程,檢察署就得立即加強與衛生主管機關的橫向聯繫。
甚且在食品安全連環爆,而造成民眾極度恐慌的現今,各地檢署實有必要直接派駐檢察官至地方政府,藉由其直接指揮來統合資源,以全力打擊對食品安全造成危害的不法行為。 
這幾年所爆發的諸多食品安全事件,除暴露出現行法處罰過輕外,亦顯露出衛生主管機關未能做好守門員的角色與工作。如大統公司的稽查,為何一再受阻,致延誤及早發覺不法的時機?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官商勾結之情事。
故於現階段,廉政署更應啟動貪瀆的調查,即便查無刑事不法,也應杜絕關說之情況一再發生,以從根去除背後隱藏的貪腐結構。若僅是訴追不法業者為了事,則大統案,肯定不會是危害食品安全的最後一個事件。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監獄嚴重超收 羅瑩雪:人權不及格【摘要2013/10/31 中時】全台監獄超收情況日趨嚴重,平均超收比例達20%,台北監獄超收則高居全國之冠,達44%以上。法務部長羅瑩雪30日表示,比照國際人權標準,台灣監獄收容為「不及格」。
國際人權規定收容人可支配空間為0.7坪,反觀台灣各地監獄卻遠低於該項標準。根據北監公布資料,獄內核定容額數為2075人,但101年及102年收容人平均卻高達4084人及3866人,超收比例達到44%,以實際空間換算,每位收容人僅0.43坪活動空間。
黃世銘政績 檢察一體蒙羞【摘要10.31.2013自由◎ 黃帝穎】菁茵荋生技禁藥事件,台北地檢署昨晚傳喚連惠心到案說明,但對於連惠心被法辦,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則公開質疑「有政治力介入」,連現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答覆朝野立委質問,也只能保證他「個人」沒介入。
為什麼檢察官的「公信力」如此低落?對於藥品是否使用禁藥的單純刑事案件,難道不能「就法論法」?事實上,整個檢察系統已因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參與馬王政爭,公信力遭到重創,更可怕的是,這位涉嫌洩密與違法監聽的黃世銘,目前還是現任的檢察總長。
依據黃世銘對法院組織法「檢察一體」的解釋,檢察總長對每個檢察官承辦的個案都有指揮監督的權限,簡單的說,連戰當然合理懷疑,黃世銘指揮北檢追殺連惠心,而黃世銘又有刑案「偵結前」向馬總統報告的前科,社會當然也會懷疑,黃世銘指揮北檢法辦連惠心,背後的共犯又是馬英九?
黃世銘讓全國的檢察官都揹負「政治原罪」。今天,誰能證明檢察官的偵查作為,背後沒有黃檢察總長與馬總統的「政治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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