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達政績88
Joseph Haydn - Symphony No. 78
【摘要2013/10/19
中時】還有什麼東西能吃?大統長基公司100%特級橄欖油、花生油、辣椒油連續遭爆以劣質油摻混有害健康化學香精混充,繼前年塑化劑之後,黑心商品爆不完。消費者信心幾乎崩盤,痛罵廠商黑心,更諷刺「當家庭主婦也不安全」。
台灣是美食天堂,但自2年前塑化劑案發生後,大家才知道,台灣有不少美食,竟然都只是不肖業者利用「化學香精」製造出的假象。消費者無法接受的是,黑心廠商未從塑化劑風暴學到教訓,還繼續黑心下去。
為了家人吃得健康,習慣購買價格較高、標榜「純天然」食用油炒菜,相信價格高的品質會比較好?但誰能料到,貴的一樣有問題。而且,如果是純粹的食用油也就算了,廠商竟然還黑心到用香精提味、色素潤色。
廠商就是在餵消費者「吃毒」大賺暴利。這種現象在塑化劑案後,相信政府已經有了找真相的經驗。但消費納悶的是,那為什麼毒澱粉、胖達人、大統花生油等黑心食品還會連環爆?
廠商有恃無恐大賺黑心錢,與政府相關法規的罰責太輕有關,而黑心商品的翻倍暴利,則是吸引廠商鋌而走險的關鍵。塑毒案席捲全台,受害的消費者無數,561名消費者申請團體訴訟,向33家業者求償24.9億元,結果法官只判業者賠償120萬。如此結果,誰還會相信政府會替消費者把關?
黑心業者 沒在怕【摘要10.19.2013蘋果】從瘦肉精、毒澱粉、塑化劑到香精麵包與香精油層出不窮,顯然現行由《食品衛生管理法》到《消費者保護法》的食安衛生法制,根本無法構築完整的台灣食品安全網。以大統長基公司為例,若罰鍰不能比照計算它多年來混充油品的暴利,業者有在怕嗎?
主管機關的裁罰沒用,消費者也可根據《民法》及《消保法》提出求償訴訟吧!但很抱歉,剛出爐的塑化劑團體訴訟結果也澆了我們一盆冷水。當年的塑化劑引起全台恐慌,很多人憂心長期吃塑化劑添加食品,已造成身體傷害,但法院卻認為,多數使用起雲劑(塑化劑)的廠商都是在不知情下誤用,無可罰惡性,無須負擔連帶責任。
根據這樣的法官邏輯
,胖達人的團體訴訟也不用說了,因為他們添加的人工香精都是可食用的,沒有危害人體之虞;況且,胖達人早已讓留存發票的消費者退費,那到底還要賠什麼精神撫慰金?
但這樣的法官邏輯當然有盲點:第一,人體可代謝不代表對人體沒影響,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裕在本報投書的《違反毒理學專業的判決》已充分說明;
第二,很多人就是衝著食品大廠的名號才安心購買他們的食品,既然大廠用了「毒原料」產製食品,豈可因為「誤用」而迴避賠償?更誇張的是,這些食品大廠既不用負擔消費者賠償,還可向上游原料廠商求償,後者的賠償甚至高於前者,我們的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
相對業者(尤其是食品大廠)長期牟取的暴利,現行《食管法》的罰鍰根本無關痛癢;而法院的判決也告訴這些食品商,只要不立刻吃死人,所謂的消費者團體訴訟,因為難以舉證,根本難以勝訴,難怪台灣的黑心食品商如此行險僥倖。
立法院應該再度啟動《食管法》修法,除取消行政機關罰鍰上限,以其不法利益所得來決定罰鍰外,也應科予所謂的食品大廠檢驗自家食品原料的責任,不能任令台灣的食品安全繼續淪喪。
醫界:長期食棉籽油 傷害精蟲 【摘要2013/10/19
聯合報】彰化縣衛生局發現大統長基的食用油產品使用大量的棉籽油。醫界和學界都指出,長期食用棉籽油,會導致雄性動物的曲細精管堆積棉籽油酚,破壞造精細胞、影響雄性賀爾蒙分泌,導致不舉和不孕。
棉花籽榨油,產生棉籽油,每公斤不到25元,價格低廉。彰化基督教醫院毒物科主任蔡宗憲說,棉籽油不是好油,他記得早年台灣人民窮困,多用棉籽油點燈照明,這樣的油不適合當食用油。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棉籽油雖品質不好,大統的食用油產品有六成添加棉籽油,添加比例一到兩成。
大葉大學生物產業科技學系多年前曾研究棉籽油調和別種食用油,希望降低價格,讓弱勢家庭吃到便宜好油,結果發現不可行。生科系教授、彰化縣教育處長張基郁說,醫學研究顯示,棉籽油中的棉籽油酚會傷害精蟲,導致睪丸萎縮、不孕,現在油脂純化技術可去除大部分的棉籽油酚,但還會殘留。
彰化市博元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表示,2006年「中國男性雜誌」也刊登棉籽油酚囤積曲細精管的醫學研究,發現中國廣州有男子長期用棉籽油煮菜,罹患無精症、性功能障礙。
中國大陸的棉籽油沒經過高度純化,經常食用中毒症狀緩慢,容易疲勞、皮膚發紅、搔癢等,長期食用出現肝硬化等疾病。蔡鋒博說,高度純化的棉籽油毒性低,但為了健康,還是少吃為妙。
零人工添加優酪 竟加香料【摘要10.19.2013蘋果】鄭先生購買福樂「自然零」優酪,產品正面標示「零人工添加」,側面原料才以小字標示含優格、奶油等香料,去電客服詢問,對方竟答是「沒加人工色素」,鄭先生痛批業者玩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
用重罰捍衛食安【摘要10.19.2013莊委桐 蘋果】台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來仍會層出不窮。食品種類眾多,要檢查的項目更是浩繁。以台灣目前編制的人力和物力,能夠從100件違規食品中找到1件,就已是難能可貴了(想想塑化劑和毒澱粉存在多久了)。
以這麼低的「查獲率」,搭配如此低的罰則(最高1千500萬,若造成消費者死亡,最高2千萬),有用嗎?這種一本萬利的「毒品製造業」怎不會讓廠商躍躍欲試呢?政府若無人力和預算大規模檢測,只能靠廠商自律。如果我們不想無助地依賴那幾近不可能的「廠商自律」,就必須從以下兩點著手。
一、摒棄齊頭式的罰款上限,依企業規模及賣出商品金額加計懲罰倍數來訂立罰款金額。這些理應對原料品質安全嚴格控管的大廠,幾乎皆以不知情來推卸責任,結果幾乎每次都能全身而退。
因此,我們應該就出問題的相關食品營業額,對這些大廠罰款,並分別就不知情、應知而不知、以及明知故犯等輕重程度,祭出至少5至10倍甚至更高的懲罰性罰款。目的在於讓這些有能力篩選自家產品安全的廠商,設立自己的檢驗室,替自家產品及原料做好把關的任務。如果不這麼做,也就形成變相在懲罰願意為自家食品安全把關的廠商。
二、當食品大廠願意為自己的原料做好把關任務之後,政府的食品檢驗單位,就可以把有限的人力,做更有效率的分配,把主要人力放在小廠或零售端的食品檢驗。
另一方面,如果食品大廠的原料來源有把關,不肖原料廠商的銷售管道就更有限。一旦違法的利潤降低,被查獲率提高,罰款又相對加重,犯罪的經濟誘因自然就降低。只想依賴「低廉」的罰款或是廠商的「自律」來達成食品安全,那其實跟希望獅子吃素一樣:可能嗎?
身障爭權益 輪椅霸路癱交通【摘要10.19.2013蘋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並於去年7月上路,提供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個人助理,但訂有時數上限,極重度身障者每月僅能申請60小時,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昨號召身障團體遊行表達不滿。遊行昨下午1時從台北車站前出發,抵達徐州路衛福部辦公室,沿途身障者喊「今天不回覆,佔據衛福部」。
上百名身心障礙者及團體昨上街遊行、要求主管單位衛生福利部取消限制,因不滿未獲回應,昨傍晚數10名身障者坐輪椅佔據中山南路慢車道、導致交通打結,昨晚10時又轉到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揚言官方無善意回應前,將無限期靜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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