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獨裁者 箝制言論自由

台灣人權報告書133
大陸政策轉變後,台獨言論愈發公開化。蔣經國統治時代,1988年8月,提案把「台灣應該獨立」列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章程的許曹德和大會主席蔡有全,在次年1月被台北高等法院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
1989年4月,鄭南榕以刊載許世楷「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拒捕自焚。1990年2月,黃華又因聲援許、蔡,領導「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四進宮)。
解嚴後,李登輝統治時代,又有調查局偵辦的「獨立台灣會」案,因在清華大學校園公然逮捕學生,引發十幾所大專院校罷課,兩千多名學生佔據台北或車站抗議的風波。【摘要 魏廷朝著《台灣人權報告書》】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音樂會
《4個喬治國王統治下的恐怖歷史Horrible Histories - The 4 Georges》
我天生有權力統治你們百姓
我是英國國王喬治四世、三世、一世和二世
你們百姓必須按照我們要求的去做
只因為我們血統純正(原文:血液是藍色的)

喬治一世:我的塊頭最大,女人都愛我
女人都在我面前昏倒
她們會為我做任何事
敢不聽從,我就殺了她們的丈夫

喬治二世:我發動戰爭攻擊蘇格蘭查理王子
喬治三世:每個人都說我很有、有……趣/一切作為都是為了追求享樂。(原文:有趣的原文f-f-f-funny,聽起來與追求享樂for funny相同。)
喬治四世:我花掉每個人的錢
我們統治的百姓並不快樂

喬治一世:我是憂鬱的人。
喬治二世:我是壞人。
喬治三世:我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喬治四世:我是癡肥的人。

我天生有權力統治你們百姓
我是英國國王喬治四世、三世、一世和二世
我們四個是英國國王,不過我們實際上是德國人,
我們接掌權位的順序是他(喬治一世)、他(喬治二世)、我(喬治三世)、然後是你(喬治四世)
我們天生有權力統治你們百姓
喬治享受果實,百姓死於廁所
百姓痛恨我們,我們也痛恨百姓
我們天生有權力統治你們死老百姓

我們天生有權力統治你們死老百姓
我比瘋狂的袋鼠要瘋癲
我在家裡行為比動物園的動物還要野蠻
現在我們的事蹟已經編成歌曲傳遍世界
耶!喬治,香蕉!(注:猴子愛吃香蕉,暗指英國國王不過就是穿衣服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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