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基政績210
【摘要2.9.2012自由◎ 涂順振】「校長觀課、教學走察」、「國中小校長評鑑」及「兼課、代課、代理老師不得至補習班兼課或擔任家教」等,都是開學前一週,教育主管當局接二連三擬貫徹實施,但卻明顯有爭議的方案,似乎讓人以為,新學期沒有新點子、新花樣,就不像辦教育!
就「校長觀課、教學走察」而言,只要善加運用,已是多如牛毛的現行教學視導規範,便能發揮教學視導功能,提升教學績效。「國中小校長評鑑」亦是多此一舉,因為目前教育部正如火如荼推動的「校務評鑑」,已含校長評鑑,而且內容包括辦學理念、專業素養、領導作為、團隊整合、形象風格等,就是危機處理、社區關係等一切一般校務評鑑的項目,都是校長責無旁貸的要項。
筆者實在想不出,想當領頭羊的新北市教育局,還有更好協助校長治校的方策?更不相信從此校長們就不會再有類似營養午餐索賄的弊端。而代課、兼課老師不得兼課的規定,不但不切實際,更是不知民間疾苦,甚至不食人間煙火!試想只憑微薄的鐘點費收入,如何養家餬口?
教改十餘年來,各種方案不斷地「推陳出新」,所耗費的國家資源不在話下,但績效如何?而基層教育園丁,無論行政或教學,所累積的業務及精神負擔,更是已至不堪負荷的田地,連研習課程都要選在星期假日才能舉辦了,平常校園安全、基本生活教育,早就因繁雜的方案而捨本逐末,學子,永遠都是白老鼠,可憐無辜的家長,更是何曾安心過?這是今日層出不窮校園問題的根本原因。(作者為私立美和高中校長)
兼任老師不必吃飯?【摘要2.9.2012自由◎ 羅緹瀅】教育部宣布國中小兼任、代課或代理老師,均不得在補習班任教或當家教的新聞,讓曾經身為流浪教師的我,心中感到忿忿不平。
兼任、代課或代理老師一年只能領十個月的薪資,鐘點老師國中一節課360元整,國小一節課是260元整,一個星期排到滿二十堂課,月薪大概二萬出頭,以現在的生活水平是入不敷出的,加上每一年都要重考,下一個工作在那裡都還不知道,這個臨時工的工作充滿了不穩定,所以代課兼職的老師還有餘力的話,為何要阻止他們靠勞力多賺一點生活費?
正職老師所有的福利,代課老師幾乎沒有,憑那一點可以要求代課兼職老師也要盡相同的義務。剛上任的政府完全沒有站在人民這一邊,所訂出來的政策粗糙浮濫,沒有經過社會各界的討論與協商,只會一意孤行的照顧特定族群,對於弱勢卻趕盡殺絕,真是讓我不寒而慄。(作者為屏東縣長治鄉鄉民代表)
兼、代課師不得兼職 小校徵不到人【摘要2.9.2012自由 林明宏/南投】開學了,縣府教育處除面臨縣教育產業工會要求公告每週授課時數外,教育部又宣布兼、代課教師不能在外兼職,讓許多偏遠學校找不到教師。
教育處坦承,新制度在學年度中上路,配套方案不足,磨合期勢必拉長。一名有音樂專長流浪教師指出,學校甄選簡章規定,必須有長笛專長且要訓練學生參加音樂比賽,但是一週只有四堂課且不連貫,換算月薪不到五千元,這種行情恐只有願意「奉獻」的老師會去應徵吧。
王卓鈞政績 烏龍檢舉?搶績效? 萬華警爆非法搜索【摘要2.9.2012自由】新北市三峽區一家合法玩具槍公司「利士通」指控,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未持搜索票就進公司搜索甚至試槍,還恐嚇員工,指控警方「根本是企圖構陷入罪!」不排除控告警方妨害自由、恐嚇及非法搜索作。
「利士通」粘姓員工表示,前日下午他帶著3支玩具長槍的槍管,到桃園作電鍍處理途中,被一輛閃藍、紅警示燈的偵防車攔下,兩名男子下車後,一人拔槍警戒,一人喝令說「警察!」告知有民眾檢舉車上有違禁品,粘姓員工表明「槍管是玩具槍用,有的話自己搜。」粘某說,過程中員警都未出示任何證件。
「利士通」負責人陳同心任義刑已將近20年,他說,警方一行人於下午3時半進入公司,其中一名吳姓偵查佐自稱是「台北市刑大」並表明來意,他要求出示搜索票,對方只稱「隊長稍後會到場處理」,他以為搜索票隨後會送到,雖未同意也未再追問。
7、8名員警手持攝影機,在一樓辦公室、生產部、試槍部及二樓倉庫,逐一搜索,他還應對方要求,配合提供槍枝進出口公文,但對方沒看。公司聘請的律師郭緯中,4時20分到場,吳姓偵查佐改口說他們是萬華分局偵查隊。
陳同心表示,到了下班時間,員工要離開時,吳姓偵查佐要求所有人都須出示身分證件,經查核後才放行,且口氣不佳。下午4點30分左右,門外員警表示偵查隊長已到,但進來的只有鑑識人員,試過6支槍判定都不具殺傷力,改口稱「要回去交代核銷公文」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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