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789
【摘要2.18.2012自由】一邊喊萬點、一邊放利空!馬政府高官的官字這兩個「口」,難道是專門黑白講、折騰人民的?
馬英九勝選連任,新內閣甫上任,就搞得「稅稅不安」,新財長劉憶如獲馬英九總統召見後,傳出研究復徵「資本利得稅」之議,折騰股民,引發反彈之後,才連忙否認。
《雨果-悲慘世界 》
接著,「富人稅」議題從馬政府官員口中傳出,包括證券交易所得稅、房地產交易所得稅,又引發反彈,卻傳出其實是要徵「暴利稅」,對象為彩券中大獎等,富人稅大轉彎,變成窮人的意外之財要扣重稅,又是反彈、折騰,官口忙否認。
馬英九選前表態支持課「富人稅」,但選後在富人稅爭議中,卻引九十七年綜合所得稅數據,指0.7%的富人繳稅已佔綜所稅收的46.8%,為「有錢人已多繳稅」辯護,被痛批立場反覆。他又稱未來稅改方向是「所得多的繳稅多」 (此舉違憲,總統直接干預財政部行政工作與稅務)
更是自打「有錢人已多繳稅」的嘴巴,0.7%的富人所得約佔台灣所得總額八成以上,繳稅僅佔四成七,算什麼公平正義?何況,富人可以合法避稅或逃漏的管道很多。
再來是新閣揆陳冲,他大談課徵證所稅五種組合,被解讀為放試探氣球,股民又遭一番折騰,官字另一個口又連忙解釋,說是稅改尊重財政部及專家、沒預設立場、勿過多揣測云云。
稅制改革八字沒半撇,公平正義只在嘴巴上,一邊放話股市上萬點、一邊放證所稅利空,幾番折騰,稅稅不安。馬總統夸夸其言的改革大刀闊斧,根本成了亂刀亂斧!
馬政治、龍文化 【摘要2.18.2012自由 李敏勇】龍應台挾野火的聲勢,出任馬政府文建會主委,但「夢想家」觸及馬腳,怎麼碰?
在中華民國體制裡,而且黨國化這麼嚴重的分裂認同國家,她也有致命的包袱。看看她為接公職才不得不放棄香港居留權,與一般中華民國官員,以有無公職,決定去留他方公民權、居留權一樣。(香港不是一個國家,當然不是國籍問題。)
在《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裡,龍應台把戰後以外來、流亡政權統治台灣的歷史,稱之為「失敗者匯集在台灣…發展出一種遠離戰爭、國族的價值觀,一種溫柔的力量」的歷史。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以及長期戒嚴化的轉型正義呢?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陳水扁當總統時,馬英九分化、利用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龍應台以文化局長,硬是讓績效評估良好的台灣和平基金會放棄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的經營,讓有戒嚴時期情治背景的梅可望,以其社團法人接掌,離離落落,後來導致公辦民營的立意破局,文化局收歸官營。
背後難道沒有馬表面說一套、暗地不懷好意的一面?龍應台對郝柏村的恭維,也讓人匪夷所思!戰後德國,會這樣嗎?
沒有確立一個真實的國家,以國家之名的文化發展必然存在著欺罔性。以台北、以香港的「城市」保護傘不再,龍應台也許能為個人留下業績,她的台灣南方成長經驗會有地域平衡感。但為國家留下文化業績,是有障礙的。
「中華民國」仍然只是一個想續存其不正常國家條件的政治體,扭曲集體國民人格,產生「奔向祖國」症候群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台灣的國家文化發展中,最重要的「近現代國民意識形塑」所牽涉的認同課題,以及「文化生活志向養成」受限於物化、拚經濟迷障的精神論欠缺。
只保劉姍姍不保國格 【摘要2.18.2012自由◎ 黃瑞麟】2006年五月,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涉台糖三件弊案,行政院原要他自動請辭,但他拒絕下台,遭行政院火速下令將龔移付懲戒,並立即停職,隔天就停發其薪資,公務員享有的福利也因停職一併中止。
而今,外交部火速完成劉姍姍案,認為劉姍姍確實失職,有損國家的國際形象,決定即日起對她給予「停職」、「半薪」處分。令人不解,為何劉案的懲處,還能領「半薪」,而不是比照龔照勝方式停職停薪?
公務員懲戒法第二、三、四條對於公務員停止職務有明確規定,如果被懲處人員未來復職,會依第六條補發其薪資。劉姍姍如果被冤枉,未來還可以復職補薪,目前有罪在身,憑什麼領半薪?
別輕放劉姍姍案【摘要2.18.2012蘋果 余艾苔】去年11月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以觸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公開逮捕我駐美堪薩斯代表處長劉姍姍時,引發輿論大譁,當時外交部義正詞嚴要美方放人,誰知劉姍姍不僅認了罪,賠了錢,還被遣返回台,重傷台灣形象。但外交部昨天公布的調查報告卻避重就輕,明顯矛盾,企圖掩蓋事實真相。
外交部在調查報告中只說劉僱傭契約具嚴重疏失,致觸犯美國法律,僱傭帳目清楚並無貪瀆情形。既然劉沒有貪瀆,為何要認契約詐欺罪呢?
就算認罪是換取盡速返國的條件,但是外交部曾說,外館僱傭是屬於代表處,所以合理推斷外交部不會不知契約內容,若劉沒有侵佔短少的金額,那莫非是外交部默許劉以兩份不同契約來欺騙美國政府?
至於調查報告中沒有「虐傭」,只有作法不當,明顯就是玩文字遊戲,因為究竟有無虐待,菲傭會比較清楚,再加上FBI證詞舉證歷歷,外交部若只聽劉一面之詞,也是失之客觀。
劉姍姍案已變成國際醜聞,外交部在劉案中角色曖昧,說辭漏洞百出,就算劉姍姍必須扛起絕大多數責任,也不代表外交部可以置身事外。
請馬英九回答楊仁壽【摘要2.18.2012自由◎ 陳頂新】楊仁壽曾任大法官與最高法院院長,是國內海商法權威學者,著作等身。今其公開指責馬英九以總統高度介入司法,絕對值得國人高度重視,且馬英九亦應有所正面回應,否則司法的公信力恐蒙上一層曖昧不明的塵灰。有幾點特為重要:
第一,楊指出馬英九所涉的特別費貪瀆案,是在最高法院「貫徹獨立審判」及保密分案下,獲得無罪定讞的。有罪無罪,是看事實與證據,與分案是否保密應無關係,唯馬是否介入操控分案而使其獲取無罪判決?應說明清楚。
第二,楊指出新任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被馬英九摸頭。代表行政權之總統有辦法摸代表最高司法權最高法院院長的頭,在法治國家,豈容許行政干涉司法?若此事為真,那可有動搖法治國家根基之疑慮,此點馬亦應給全台灣人民一個清楚的交代。
核四 夢想家 【摘要2.18.2012自由◎ 洪增陽】台電準備核四工程款將再追加563億元,達到三千三百億元,面對這樣的錢坑,想跟所有支持馬英九連任的同胞們一起看看一些數字。
第一,追加的563億元,若要算在支持馬的選民頭上,請這些馬英九選贏當天高喊「我們贏了」的689萬的「我們」每人去付八千多元,支持「非核的選民」可不想付!
第二,三千三百億元建造的核四,若根據台電資料每年總發電量預估170億至180億度,即使能運轉四十年,每度就要先攤付五角成本,燃料與核廢成本更是無底洞。
第三,北部三個核電廠的三十公里逃生半徑,最南端均已涵蓋板橋、中永和、新店等人口密集的地區,根據法國「世界報」以及「自然」科學期刊報導,均已將台灣核電廠列為全世界最危險的核電廠,逃生半徑內的家園財產該如何估計?
追加的563億元可以演出昂貴的「夢想家」音樂劇共約250場,足足可以在全台灣翻山越嶺演出,看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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