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美麗島 中央公園

台灣人權報告書131
【摘要2.9.2012自由◎ 李南衡】二月三日,美國一旅遊雜誌發布一則消息:一家每天有350萬人瀏覽的部落格網站,最近票選全球十五個最美的地下鐵車站,第一名加拿大蒙特婁戰神廣場站,第二名台灣高雄美麗島站,第三名新加坡樟宜機場站,第四名台灣高雄中央公園站,第五名北朝鮮平壤復興站。前五名高雄捷運拿下了兩個,真可說是高雄之光照耀全球。
今天高雄捷運能獲得這項殊榮,從開始規畫到正式通車營運的歷任市長,包括謝長廷市長、陳菊市長,以及陳其邁和葉菊蘭兩位代理市長,都貢獻了心力而且也與有榮焉應該高興。其實應該最高興的是陳敏賢副董事長。他人呢?走了。
2005年邱毅從一張高雄捷運標單「揭發」高雄捷運「弊案」開始,接著按腳本一件一件「揭」,一天一天在電視上「爆」(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違反媒體不得公審原則),一「揭」不可收拾,把當時副董事長陳敏賢打成「五惡不赦」的大壞人:違法引進外勞案,混凝土圖利天成公司案,公辦六標違法案,公共藝術未依法招標案,私吞李登輝三千萬案,五罪加起來刑期至少二十年。
還動用了大批檢調人員,大舉搜索陳敏賢的住家及公司,搬走了大批帳冊。花了四年時間,有的查了半天,查無實據簽結,有的在一審中被判無罪。這期間,陳敏賢副董事長雖然鬱悶在心,卻堅信司法必會還他清白,仍然盡心盡力為高捷打拚。
2009年八月二十四日因腦溢血中風住院,據新聞界前輩吳春貴先生這樣描述:「陳敏賢中風躺在醫院,在病情最嚴重的時候,(最後一案)違法引進外勞案獲判無罪,他的家人在他耳邊告訴他這個消息時,他的表情沒有反應,但眼角掉下幾滴眼淚,幾天後,他就抱憾離開這個人間了。」
當高雄之光照耀全球時,卻讓我們想起爆料名嘴的嘴臉,看到檢調的黑暗面。(作者為作家)
迫外籍女脫衣舌吻 專勤隊長判5年【摘要2.9.2012蘋果】三年前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隊長時保寧,利用遣返非法外勞機會連續猥褻四名女收容人,不但命對方脫光衣服供觀賞、摸胸、舌吻,還拿保險套示意要嘿咻,台中高分院認定他觸犯三個強制猥褻及一個利用權勢猥褻罪,昨仍判他五年徒刑。
正義之士【摘要2.9.2012蘋果 江春男】藝人Makiyo和她的友人毆打運將,事後滿篇謊言,他們的行為涉及重傷害、毀損和公然侮辱等罪嫌,這種事在法治國家,不只應受法律制裁,且應被社會唾棄,無法繼續在演藝界生存,但是媒體對此事報導,顯然失去「比例原則」。
這些年輕人愛喝酒,混黑店,生活糜爛,又有黑道背景,其惡形惡狀的流氓行徑,當然引起公憤。但有些媒體整天報導,24小時無休,好像台灣只有這個新聞。全世界都消失了。談話性節目以此聚焦,名嘴講得義正辭嚴,單純的治安和風氣問題,取代了大選期間的政治議題,大家忘記藍綠。好像突然找到台灣共識,有助於社會和諧。
讓許多人把Makiyo等人當成國民公敵,當作殺人犯,網民瘋狂呼應,形成民意主流。名嘴替天行道,儼然正義之士。各界慰問倒在醫院的運將。不過,這種正義感有點廉價。
媒體一窩蜂,炒作這個題目,省錢又討好。再說,社會有出氣筒,政治上的鳥氣和晦氣,可藉此散發,也許有益身心健康。其實,友寄隆輝如真的與日本幫派有關,這次台北撒野,敗壞幫派名聲,回日本之後肯定會被自己人教訓。
李鈞震:
1.     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社會大眾應該先持「無罪推定原則」,先不論斷。但是因為台灣檢察官有洩露偵察內容給媒體的生活習慣,新聞媒體與名嘴的知識程度又比較差,所以他們「有罪推定、進行媒體公審」違反新聞專業來踐踏人權,以遮掩馬政府的「美牛事件、毒青菜事件、富人稅跳票事件……」。
2.     專業的新聞學要求新聞從業人員必須「維護憲法,報導真實,保護百姓,監督權貴」,以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新聞媒體用大量的人力資源用來追殺一個不太紅的小明星,放任或掩護國民黨權貴階級違法亂紀,沒有努力改革不公平的稅制……,顯然多數的新聞媒體主管腦殘,陳雅琳、方念華……一定自我感覺良好!
3.     上次苗栗縣長劉政鴻逼死大埔阿嬤,大多數新聞媒體有沒有24小時連續一週砲轟?沒有!為什麼?因為TVBX等新聞媒體有巴結國民黨權貴階級的生活習慣,2100的名嘴們一定非常支持這種看法,他們喜歡當政治權貴的寵物。
4.     台灣各電視新聞媒體記者都有共同的興趣,故意用攝影機去打被害者的頭,製造被害者因疼痛而臉部驚恐的畫面,好向製作人交代,這種踐踏人權的行為,柯賜海一定知道,電視台為什麼不互揭瘡疤?因為那是一個官官相護、沒有正義感、相當不要臉的行業,李四端、王健壯、胡婉玲妳們不要說妳們不知道。
5.     台灣的人權近幾年沒有進步,新聞自由退步,最主要的原因是許多新聞媒體主管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的教授們,一起好逸惡勞、擺爛、巴結權貴階級的結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