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政績380
Anna Karenina Soundtrack Collection Part 1
【摘要2014/04/21中時】行政院長江宜樺昨與青年大談民主政治,有學生問到他對核四公投的態度,他喊冤說,現在被批評的「鳥籠公投」,正是民進黨執政時所制定,不是他設計的,「我真的覺得很冤枉!」
江宜樺說,公投門檻可以討論,例如可考慮改為40%投票權人投票、1/2同意,但不能完全沒有門檻,因為如果只採簡單多數而無投票門檻,不見得可呈現出真正的民意。
江揆此舉是否是拋出下修公投門檻「風向球」?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解釋,政院目前尚未討論到修改《公投法》門檻,江揆僅是舉出各國公投門檻為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也說,執政黨對於公投立場與門檻並未改變。
郝蘇會 郝:沒核安 不要核四【摘要2014/04/21中時】民進黨繼拋出《核四公投特別條例》,黨主席蘇貞昌昨天拜會台北市長郝龍斌尋求支持,郝並明確表示,「看不到核四安全曙光,就堅決反對核四營運」,此一新發展也讓執政黨推動核四運轉,前途坎坷。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本周二將發動絕食,蘇貞昌昨拜會台北市長郝龍斌,本周起,還將陸續與新北市長朱立倫、行政院長江宜樺會面,希望尋求朝野共識。台北市長郝龍斌20日在北市府會見民進黨主席蘇貞昌,郝龍斌表示,北市曾對核四議題做過8次民調,大部分受訪民眾認為核四不應運轉,有安全疑慮,「北市在這件事不僅要關心,更應有發言權!」
郝表示,迄今核四安全評估報告都沒出來,連低階核廢料處理也沒提出具體可行、讓人民放心的方法。「看不到核四安全曙光,核四安全沒有確切保障之前,我就堅決反對核四營運」。他說,學運後,朝野政黨要正視未來的政策不是政治人物說了算,日後對人民關注的議題,應透過朝野協商、用同理心、以對方的角度來看事情並面對處理。
蘇貞昌說,日本福島核災後,核四問題更引起重視。林義雄22日開始禁食,若沒把問題解決,帶來社會動盪他不敢想像。北市在核四30公里逃命圈範圍內,民進黨提《核四公投特別條例》盼排除鳥籠公投法高門檻,比照離島建設條例之博弈條款,讓絕大多數民意決定、題目明確清楚(核四繼續或停建)、與選舉脫鉤等3原則,沒有政黨算計,避免被抨擊為詐術公投。
廢核是民主根本問題【摘要2014/04/21
自由◎
劉靜怡】林義雄先生旋即發表「禁食」聲明,要求政府「停建核四」。姑且不論行政院長江宜樺一席「為達訴求自我傷殘」的回應有多麼冷血,當社會注意力稍自黑箱服貿爭議移轉到廢核問題時,我們該自我提醒的是,這兩者同是攸關台灣民主存續模式的根本問題。
廿多年前喊出的「反核就是反獨裁」口號,固然是用以控訴當時黨國資本體制加上科技官僚專斷的核電決策,如今林先生所說的「如果絕大多數國家主人主張停建核四,掌權者卻仍有辦法以不光明的手段凌駕民意、續建核四,那麼我們的民主體制,就失去了正常的功能而陷入危機」,又何嘗不是清楚地點出台灣在歷經解嚴和總統直選等形式上的民主化進程後,現有的典章制度根本無法真正落實民主憲政的荒謬現象。
換言之,台灣目前的政府權力分立制衡機制,不但無從解決行政權在重大公共政策上濫權所引發的紛爭,甚至連立法機關的敏感度司法部門的能動性,都遠遠落於民意之後。
面對接近八成的民意表達明顯疑慮的核電爭議,行政權無視於廣大民意所展現的焦慮和憤怒,執意依照所謂預定計畫,在今年六月裝填核四燃料棒,這種以完全不通的「依法行政」為幌子,自始至終排除實質有效的公眾參與,只與附和己見的專家閉門取暖的作法,既無助於解決重大公共政策爭議,更是不負責任地強推全民進入嚴重風險之中。
長年以來核電決策所展現的行政獨裁體制,和兩岸服貿協議涉及的黑箱爭議,原因如出一轍,無非是台灣的民主憲政未能透過各種有效的制度安排予以鞏固和深化之故。
因此,行政院長口出「很有信心避免福島核災發生在台灣」之語,五都市長候選人對於核能風險的立場,也失之空泛,讓全民成為永久核安危機的受害者卻無人必須負責,雖令人痛心卻也在意料之中。
如果支持廢核的絕大多數民意,仍須深受政府所提出的各種假議題糾纏之苦,無從透過立即而有效的民主程序,落實堅持停建核四並阻止既有核電廠延役的目標,那麼,社會衝突只能日漸升高。
(作者為台大社會科學院教授、澄社社長)
葉俊榮︰投票年齡、公投門檻 都應降低【摘要2014/04/21
自由】台灣的政治運作近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台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葉俊榮受訪指出,台灣民主憲政已經走到另一個境界。必須積極考慮將公民權從現在的二十歲降到十八歲。同時,公投法也必須做全盤修改。至少針對重大議題降低公投門檻,早有前例可循。
問:學運佔領國會之後,接著,林義雄先生要以禁食方式,催促以公民投票決定核四存廢的爭議,您如何解釋這些體制外力量崛起的現象?
葉俊榮:學生直接佔領國會,對國會的議事程序提出質疑,這與過去許多人對代議政治不信任,主張要以公民投票方式解決一些公共政策的問題,是有相當程度的關聯,但也並不一樣。
以林義雄前輩長期推動核四公投的經驗看,要大眾信任國會議員能幫民眾解決問題,至少在核四這個議題上,從來就沒有成功過。同樣的,政黨相互競逐的政黨政治,在核四這些課題上,也沒有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不論學生佔領國會,或林義雄先生主張公投廢核四,都顯現國會代議與政黨政治的失靈,更年輕的人民,已經看不下去了!
這兩件事情給我們的啟示是,台灣過去一直以來透過幾次修憲,不斷努力建立國會的代表性,讓我們總算擺脫萬年國會,總統也成為民選,這個民主與憲政改革,是建立在代議、政黨政治以及選舉的模式。雖然許多地方不如人意,但在台灣也逐漸創造出愈來愈強化的市民社會,用來監督未能盡人意的民主代議與政黨政治。
公民社會崛起,民主選舉政體產生出來的,人民不信任,造就了台灣另外一個憲政努力的方向。結果,這次學運出來了,充分展現公民社會年輕化的現象。過去我們想像公民社會,就是諸多的NGO團體,不會想到一群更年輕的世代,這個族群透過這次學運,證明年輕世代不僅想參與、也能參與,想改變、也有能力改變。而且表現高度的成熟,更得到社會廣泛認同。
其實,現在政府的失靈,對新世代的影響是最大的,包括服貿、核四皆然。因此他們絕對夠資格提出看法與要求。從而也產生了兩個面向的思考,一是這個政府的運作為什麼會這樣?行政與立法的互動與表現,這麼難以令人欣賞?權責是否相符?憲法是不是該改了?
二是一個新興的力量,我們該如何正面對待,如何給予出口的問題?我尤其認為第二個問題,更需要立即回應。
這些一連串事件已經反映,國人需與學生一樣更認真思考憲法運作的問題,有哪些必須檢討修改的,尤其是透過修改為這股新興力量創造發揮的空間。年輕世代這次出手,讓藍綠政黨都感覺非常難堪,執政黨做不好,在野黨也沒盡到責任。這股力量,是以學生為主導的公民力量,是更年輕的族群。這啟動了公民權年齡是否應該降低的問題。
我認為公民權應該從現在的二十歲降到十八歲。憲法130條公民選舉權為20歲的規定,隨著時代演變,貫穿到民主化之後所有的選舉設計上,甚至連公民投票也限制要20歲才能投票。其他在很多場合,法律上則以十八歲為界,例如當兵、菸酒消費等等。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造成「憲法障礙」。很多人不知道,我國憲法二十歲公民權這個規定,有多稀少,世界上有162個國家投票年齡訂在18歲,亞洲鄰近國家中只有台灣與日本是20歲,韓國在2007年也已經降為19歲。台灣教育普及,這次年輕世代又展現了如此熱忱與能力,我覺得時間已經到了,應該認真思考這個很嚴重的憲法公民障礙了。
這件事的意義還在於:過去的投票都在強調能夠反映民意,許多人對於年輕人的想法,還把他放置在「學生」的框框之中,以為還在學習嘛,怎麼可能當家作主呢?其實,投票是一個神聖動作,透過年輕人的投票,可以讓人更有責任感,更願意承擔,最重要的是,更能夠影響政治
。
雖然十八到二十只差兩歲,不過可以讓台灣早一點擺脫少數還在堅持二十歲國家的這個環節。同時也能將常態政治中國會議員的「選民」範圍擴大,擴展到更寬廣的人群。從這個角度看,降低公民權至十八歲,並不是對國會的奪權,相反的是對國會進一步的賦權。
面對公民社會的崛起與年輕化,除了降低投票年齡之外,更要讓好不容易建立的公民投票制度常態化。台灣民主化的過程引進了公民投票制度,但是政黨人士的觀念不對,於是對公民投票做了手腳,透過高門檻,使其成為鳥籠公投,無法提供公民社會運用,甚至成為公民社會發揮的障礙。
我們已經看到,公民投票法於2004年立法之後,很多問題因太嚴格的門檻,反而不能進行。二分之一的有效公民權人數,幾乎是等於要將公民的動員達到超級超級興奮的狀態才有可能,那只有在納粹或是共黨的強制下方能達致。對此一過度限制的緩解,包括將公投與大選一起舉行,以提高投票率。
但是過去有個很糟糕的現象,我們居然把公投綁大選視為負面,其實,公投當然要與選舉連在一起,才能促使候選人在選舉過程必須對公投議題回應與表態,也能激起公民在選舉過程中能夠同時認真去思考公投的內涵,因此公投綁大選的負面觀念一定要重新改變,甚至主要的公投議題,有義務要與全國性的大選安排在一起。在此基礎上,公投法需要很大的修改。
如果政治人物堅持在以往限制公投的舊思維下,不願有所突破,我非常擔心,林義雄先生得不到政治部門的及時良善回應,而有任何不測,這會讓我們更增添愧疚。朝野都應該共同面對,將公投投票建立為體制內的參與是有必要的,難道希望公民一直在體制外不服從嗎?還是讓公民的聲音愈來愈成熟,進來協助政府解決僵局?
台灣已到了一個不是單純建立民主機制的境界,而是一個公民需要真正深入參與討論公共政策的時代,包括執政者、企業家、學術界都該體認到,我們如何建立起一個讓我們的公民社會?除了選舉以外,有更多制度性參與管道的機會。
制度設計上有許多可能,是我們可以去發揮創意的,再加上新媒體的形成,愈來愈多表示意見,相互討論以及形成重疊共識的制度設計更為可能。箇中牽涉到許多層次,包括全國的、地方的、社群的、議題的,這樣的決策模式,與以前是很不同的。這種制度設計與想法延伸,是未來台灣邁向更深層的民主很重要的契機。
這次學運,大家如果都有一些反省的話,就不會把它看成是一次偶然的。它顯現的是一種趨勢與現象,這絕對不是台灣民主的倒退,而是顯現一個質的轉變。我們必須理解:國會至上,選舉公正,在國會中可以合理處理民意問題,那樣的美好境界,在台灣已經證明是不可能了。
未來必須思考的是:在一個有實權的民選總統,而且任期受到保障的狀況下,如何透過公民社會關心論辯公共政策議題的管道,包括投票與參與年齡的降低,以及公民投票制度更為正常化的設計,讓台灣公民社會成長,同時盡到監督制衡總統的作用,讓總統的權責更為相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