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政績386
【摘要2014/04/29
自由◎
黃帝穎】針對廢核及核四公投民意高漲,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召開記者會回應,其中對於民進黨提出「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江宜樺表示:「已經有一個公投法,所以不宜每為了一個議題,就多制定一個公投條例」;對於外界認為過去六次公投未過是因為門檻太高,江則批評:「過去六次公投題目不是為了解決爭議,而是創造議題。」很明顯的,江宜樺為反對降低公投門檻,不惜「昨是今非」。
江說已經有了公投法,就不能為特別事項立特別法,而反對「核四公投特別條例」,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所率領的立法院國民黨團,在2009年增訂「離島建設條例」降低「博弈賭博事業」公投門檻的特別法,當時已經有公投法,江揆應該問馬主席,為什麼為了一個議題,就多制定一個公投條例?也應問問當年擔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的自己,為什麼沒有反對?
再者,江為反對公投門檻降低,就批評過去六次公投不是為了解決爭議,暗指是「政治操作」才致公投失敗,但這六次公投包括國民黨發動的「反貪腐」(當年提案人為現任監察院長王建煊),以及「重返聯合國」(當年提案人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兩案。
原來蕭萬長、王建煊都不是為了解決爭議?江怎不問馬總統為何提名他們當副總統和監察院長?江宜樺這種「昨是今非」、為「反民主」找理由的詭辯,讓人看破手腳!
後核四時代 新能源政策在哪【摘要2014/04/29
聯合報】政府對核四存廢的態度,定調是「替下一代留選擇權」,但從服貿到核四爭議,政府對民眾的論述,始終都是「非零即一」的簡化,例如:沒有區域經濟整合,台灣將遭邊緣化;沒有核四,台灣就將缺電…。「重宣導、輕溝通」,溝通姿態高,像服貿、核四、核能這些專業又複雜的政策,始終只導入一個最簡略的「結論」,但過程中理性的思辯卻常被民眾忽略。
核四存廢政策改變,政府目前沒說清楚的是:後核四的新能源政策在哪裡?早在2002年制定環境基本法時,政府就確立非核家園的最終目標。但十二年來,「非核」推動成效如何?看看國內初級能源消費就有答案。石油、煤仍為大宗,天然氣和核能次之,再生能源幾乎「隱形」。
再生能源有發展限制,技術也待提升,政府欲爭取核能做緩衝,有其經濟、民生、產業穩定發展的整體國家利益考量;但既然確立核能扮演「過渡」角色,下階段如何務實提出新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仍未見完整論述。
房價、經濟與炸彈【摘要2014/04/29花敬群 蘋果】行政院主計總處這些年來的GDP相關報告說得很清楚:第一,房地產業與其他產業的產業關聯很低(漁業都比房地產強),所以毫無稱為火車頭產業的道理。
第二,過去十年的GDP中,屬於建商、仲介、代銷……等的貢獻比率,以2006年最高,近年來房價高度上漲,房市對經濟的貢獻卻持續下滑。
第三,即使是貢獻度最高的2006年,房地產服務業對GDP的貢獻比率也不到1.5%。
第四,不動產業對GDP貢獻最主要項目是「住宅服務」,佔GDP比率約8%。依主計總處的定義:住宅服務指住宅用房屋提供服務的價值—即「租金」。
第五,不動產裝潢修繕佔GDP的比率,過去20、30年來維持在2∼3%之間,且與房屋交易量無關。
第六,營造業產值超過七成屬於公共工程,屬於蓋房的比率也很低。
若從房價長期趨勢觀察經濟成長與消費支出的增加率趨勢,可以清楚發現,1994∼2002年房價下跌的年代,消費支出年增率多高於經濟成長率,2003年房價開始上漲後,則反之。
很顯然的,主計總處的資料已清楚說明,房市不是火車頭產業,高房價會拖累經濟成長,房價下跌可以擴大內需,增加就業與經濟成長。打房救經濟,是有證據的道理,應該也是非常適合當前的施政原則。
但確實不能忽視,房價過度下跌可能對金融機構的潛在壓力。短期內三成的跌幅,可能剛好就是那條要出事的紅線。問題是,房價漲跌多少,基本上是由市場所決定,總不能公投決定未來每年房價要漲或跌多少?
但是,若完全放任未來一兩年房價由市場定奪,大家也非常擔心房價泡沫這顆潛在的未爆彈。不拆除,怕他自己爆;主動拆除,也怕動作太大引爆。更可怕的,可能是來自中國或國際的風暴,引爆台灣的房價炸彈。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喊出兩年房價跌三成,引發一陣撻伐抗議之聲。不過幾天前,江宜樺說兩年內要將房價所得比從15倍降為10倍,意謂跌價33%。據筆者觀察,張金鶚的論點其實是順著江宜樺的話,但結果似乎反成為江宜樺的擋箭牌。官大似乎還是比較安全。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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