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36
VIVALDI, 12 Concerti di Parigi, Modo Antiquo/F.M. Sardelli
【摘要2014/04/18
自由◎
王乾任】日前立委林淑芬公布經濟部的回文,表示我國產業若因服貿而受損,若無法轉型就該被淘汰!
經濟部官員無恥至極,為了推動兩岸服貿(說穿了就是兩岸自由貿易,貿易不設任何限制),自己打臉自己的話也可以公然堂而皇之地寫成公文回覆立委。遠的都不說,就說台灣的出口產業好了,哪一個不是受到弱勢台幣的補貼?而且還有一堆出口大廠的老闆一天到晚吵著要央行繼續壓低台幣,好讓他們能夠靠匯差多賺一點。
弱勢台幣政策就是犧牲台灣一般民眾的購買力來成就出口產業,最典型的貿易保護政策,哪裡自由競爭了?更別說台電每年花四百億補貼工業電價,還有政府幾次調降營所稅,給了一堆出口企業補貼和政策優惠,一點都不自由貿易!
台灣如果真像經濟部官員所說的那麼自由貿易就算了,偏偏台灣最慘的是犧牲不可取代的產業,去換取在全球產業供應鏈上早已失去競爭力的出口產業的微薄利潤。
自由貿易並非無止境的全面開放,牽涉到國安、國家基礎建設與民生基本需求的產業必須由政府以稅賦或產業政策方式保護起來、是常識中的嘗試,要不然中國為什麼要嚴格管控外國電影在中國市場的播放數量?為什麼不全面開放世界各國出版業進入中國經營?因為對中國來說,管控言論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國家安全政策(無論我們是否認同)!
馬政府一來並沒有完全施行自由貿易政策,二來明眼人都知道服貿或貨貿與自經區根本就是與中國統一的無縫接軌三部曲,想以共同市場的方式完成統一大業的布局(義大利和德國當年都是先以共同市場的方式推動日後的統一),官員們非但不抵抗主子賣國,還搬出如此不入流的自由貿易說來替政策辯護,真要推動自由貿易,請先拿掉所有加諸在出口產業上的優惠補貼政策再來說吧!
兩岸監督條例/硬扣民間版兩國論 黃國昌批政府混淆視聽【摘要2014/04/18
自由】兩岸協議監督如何法制化?朝野進入攻防階段。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昨批評,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把目前兩岸協議簽署的黑箱過程「就地合法化」,民間版則納進人民參與、國會審議、政府義務、資訊透明、人權保障等五大訴求,府院硬扯「兩國論」混淆視聽,令人無法接受,馬政府應說明清楚。
黃國昌指出,民間版用詞「中性」,馬政府竟一再打迷糊仗,他痛斥:「若要兩國論入法,名稱會直接寫兩國了。」民間版使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用語,強調「政府」間互不否認治權的官方交流;他不清楚馬總統與行政院長江宜樺指責「兩國論入法」從何而來,希望馬政府講清楚。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律師賴中強批評,馬總統計畫於卸任前與中國政治談判,佈局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馬習會」;若非太陽花學運,兩岸就會從軍事互信機制談起。
再談陸軍怎麼打別人空軍【摘要2014/04/18郝明義 蘋果】「為什麼今天淘寶可以接受台灣的訂單,而台灣的電子商務網站卻不能接大陸訂單?未來就算服貿協議生效,在不對等的『跨境服務』下,仍然必須去福建開公司才能做生意的原因。」
這份服貿協議不但沒有改善電子商務網站的現狀,反而把其他更多的行業,包括所有的批發業與零售業(郵購除外)也都涵蓋進去。不但使大量行業都必須以陸軍西進去打空軍,甚至連數位出版的未來都沒有出路。
第二,跨境服務的不對等固然現在就有,一旦正式寫進服貿協議裡,有其不同的力道。對於服貿協議裡許多沒有改善的「現狀」,以馬總統為首的官員最常講的話就是:「這個問題現在就存在」,或者「這個情況從五年前的《大陸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就開始發生了。」
但事實上這份服貿「協議」是準「條約」,一旦生效,形同把所有現存的問題都合理化,未來更難改善;雙方的準「條約」,不同於我們政府過去單方面的「辦法」,有更高層級的約束力,難以回頭。馬總統雖然說服貿生效和結婚一樣,還是可離婚,但他舉的一些「離婚」可能,早有學者批駁其引用失據,不切實際。
第三,今天政府:「反正我們是自由、開放的市場,而他們就是(基於意識形態或其他理由)不開放,我們難以爭取什麼。」
所以繼續相信對中國大陸的網站不必有任何特別的談判要求,那就很難再要求政府在跨境服務的不對等上有什麼突破;要求政府突破跨境服務的不對等,就很難不考慮對中國大陸的網站有些特別的談判要求。
我們政府主張兩岸非國際關係,服貿協議又本來就是在兩岸特殊的ECFA之下所簽,不是一般國際間的FTA,所以兩岸之間有什麼不同於對其他國家的待遇談判,本來就合理?
第四,政府不但沒有在跨境服務的不對等上幫我們爭取到突破,還欺瞞人民。四月初,NCC主委石世豪在立法院報告,說:「服貿協議簽署後,台灣網頁即可突破原有封鎖、在大陸呈現」,又說:「所有商品……(楊麗環:所有商品都在所有他們的網路裡面去販銷?)對,沒錯,再加我們這個快遞跟貨物的遞送都已經通了,所以呢,他們點選之後,我們就可以直接提供服務跟商品到中國大陸去了。」服貿協議之引起這麼大的反對聲浪,諸如石世豪的妄言是根由之一。
參考資料:
抗爭者的高度【摘要2014/04/18中時】這幾天,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民眾及學生,陸續接到法院傳票,總指揮林飛帆在臉書中說,這是另一個戰場,一場新的運動,他與夥伴們將全力應戰,他的父親也以「法律過程中,請不卑不亢、謙卑及從容以對」,表達對兒子的支持;即使對於現行法治體制不滿,林飛帆父子卻以自尊、自重的態度應對司法,不到一天就引起上萬網友按讚。
同樣收到「妨礙公務」傳票通知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蜜娜,太陽花學運中,在立法院架梯噴漆寫上「當獨裁成為事實
革命就是義務」字句,引來民眾撻伐聲,連參與學運的學生也不滿施蜜娜的做法,曾予制止;現在,面對司法,施明德說,女兒不會去,施蜜娜更嗆聲說,「來我家抓我比較快」。
施家父女藐視國家法律的行為,網友都看不下去,直言施家父女扛著反獨裁大旗、行特權階級之實,曲解公民不服從的意義,無法無天,甚至有網友說,既然施家不承認這個政府,乾脆放棄台灣護照,愛到哪裡就去哪裡。
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期間,學生自治的表現令人刮目相看,總指揮林飛帆反服貿卻不採取暴力行為,態度從容,所以被稱為「帆神」;相對於施蜜娜和媽媽陳嘉君架梯噴字的做法,兩相對照,立見高下。
法律是維持國家運作最基本的機制,國民若連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國家機器必然無法正常運行,保障民眾權益的基石被瓦解,國家恐陷入無政府狀態;當然,法律並非全然正確,與時俱進、修正,無可避免,但請在法治體制下抗爭吧!爭取自己的理念,也應尊重他人的權益。
李鈞震:稍有國際觀的人都知道,孫中山這一生都主張:極端暴力革命;而主張非暴力革命的是:印度國父甘地。太陽花的支持者信任甘地,不信任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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