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35
Tchaikovsky : Symphony No. 1 in G minor, Op.13 " Winter Dreams "
【摘要2014/04/18自由】逢甲大學昨日舉辦公民論壇,邀前經濟部常次、中油董事長林聖忠與獨立評論人曾柏文討論服貿議題。針對開放第二類電信的國安疑慮,與會學生質疑,NCC堅持有風險但仍可行,但這說詞就像是把牛放在獅子身旁,然後告誡獅子不能吃牛,可能嗎?
另有學生質疑,馬總統引中經院評估說,簽服貿後可替台灣帶來120億元的服貿利益,但另一方面經濟部卻又編了980億元做產業衝擊補償,這樣還能說是利大於弊嗎?
一名香港的僑生則說,香港奶粉一罐卅多元漲到三百多,銀行都被大陸買走,商店愈關愈多,誰能保證台灣簽服貿後不會像香港一樣?
還有學生說,大家知道李鴻章簽了馬關條約,現在服貿究竟是誰簽的卻不得而知,難道台灣不如滿清?
曾柏文則指出,台灣世代剝奪感愈來愈嚴重,年輕人對政府不信任,政府需要更多透明及公開的溝通化解。
此外,經濟部昨在高雄大發工業區舉辦兩岸貨貿及服貿說明會南區場,由於參加者都是製造業企業主,沒有受服貿協議影響產業代表出席,全場宛如政令宣導會。
林姓美髮業者受訪時批評,經濟部無疑是「關起門來相互取暖」,建議往後應多邀請受影響產業、甚至關心此議題的學生參加,才能呈現不同聲音。
眼中只有服貿沒有國安【摘要2014/04/18◎ 姚中原
自由】有關服貿協議對中國開放科技顧問服務業,是否會讓中國藉此取得台灣水文資料,而於未來影響到台灣國家安全?以及兩岸當局於去年六月簽署協議前,軍方是否有派人參與政府內部的討論?
國防部長嚴明回答說:「最近幾次的會議,我是有參加;至於之前的,我會去了解。」從嚴明未完全掌握狀況且心虛的說法,暴露出我國安單位是嚴重的失職!
過去兩岸所簽署的十多項協議,因大都屬民生經濟、司法互助、金融合作、關稅減免等性質,且係由陸委會與相關財經單位所主導談判,故國防部、國安局或國安會確實不便也插不上手,因而上述單位極少介入政府內部的作業討論。
但兩岸交流至今,早已進入深水區,尤其面對近年來中國將台灣領土放入其新版護照內頁,及劃入其東海防空識別區的作為,我國安單位就應提高警覺,並應主動了解要求介入政府對大陸的任何談判事務,以守住台灣國家安全才是負責任作法。
此次服貿爭議會引發「太陽花學運」且受到多數國人高度關注,已非單純的經濟議題。尤其服貿簽訂後,可能廣泛影響到台灣基層民眾生活或生存,而導致產生國內政治抗爭問題;以及許多大學教授、軍事專家,所憂心而質疑中國將來可藉由礦藏或地質分析名義,取得我海洋研究船的水文敏感資料,並轉做軍事用途的國安維護問題。我國安單位就應主動出面說明且有積極應變作為,才能安定民心。但目前至今,都看不到馬政府有任何的戰略因應作為! (中華經略國防協會戰略顧問、前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簡任副處長)
在錯誤認知下談判服貿【摘要2014/04/18卓慧菀 蘋果】許多人問「為什麼服貿先於貨貿?」筆者發現,政府錯把服貿將帶來的外資視為服貿所特有,又錯把服貿的「商業據點呈現」簡化為「引進外資、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所以持高度開放的歡迎態度。而這種錯誤認知,已造成與對岸談判時的錯誤判斷基準。
其他國家不是貨貿先於服貿,就是兩者同時簽署,兩岸卻服貿先於貨貿。政府說是因為服貿談判涉及數十項,貨貿涉及數千項,兩者同時談,但服貿所涉項目較少,所以先達成協議。
這種說法缺乏說服力,因為服貿談判的單位為部門,貨貿為產品,部門比產品龐大許多,兩數目毫無比較基礎。更何況其他WTO會員國間的談判不也一樣數十項對數千項,為何在他國的談判中服貿較棘手,兩岸間卻相對容易?
經濟部在其《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評估》的前言中表示:「開放服務貿易與商品貿易,最大差別在於對市場的影響完全不同。商品市場開放後,進口商品會取代國產品,進而影響國內生產、產值及就業。服務市場開放後,外資在國內若新設企業,會有新增產值與新的就業,若投資國內現有企業,就業機會仍留在國內。外國投資人通常會帶來新理念或經營方式,如果因而擴大市場規模,更有利本地經濟。這是為什麼全球對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均持高度開放、歡迎態度。」
既然我方對簽署服貿持高度歡迎態度,協議自然容易達成。但經濟部錯把服貿的「商業據點呈現」與貨貿的「跨境供應」相比,遽下結論,大錯特錯!
貨貿僅「跨境供應」,不像服貿有「跨境供應」、「境外消費」、「商業據點呈現」及「自然人呈現」四模式是事實,但這並不表示貨貿的製造業不引進外資。事實上,世界銀行統計「外人直接投資」(FDI)就依初級、製造及服務三級產業分類。
製造業FDI主因有二,一為利用當地豐富且廉價的勞工製造,行銷全球,如台灣早期的加工出口區及今日中國、東南亞各國所吸引的外資。
另一是外國貨品已在當地大量銷售,外資為接近市場、避免貿易障礙,而在當地設廠製造、當地銷售,如日本車在美歐設廠。不論哪一原因,FDI都帶來資金、原不存在的就業機會、技術及可能的零件、原物料商機,因此各國除環境影響的特殊考量外,無不歡迎,國際間根本不須為製造業的FDI簽署多邊協定,排除投資障礙。
服務業FDI則因第三、四模式牽涉許多國內規範,有賴WTO《服務貿易總協定》排除投資障礙,而其就業效果也與製造業FDI迥異。
除非策略性地創造出全新市場,如跨國企業總部、國際金融、航運、物流中心等,引進FDI,以台灣為基地營運區域或全球;或因FDI帶來新商業模式,把台灣市場做大,得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否則服務行業多已存在,服貿「商業據點呈現」所引進的FDI將與已存在的本地服務業者競爭,所產生的就業機會多屬取代性,而非新創。
政府只知要簽FTA,未用心於國內服務業法規鬆綁、基礎建設及產業結構調整,更無具國際吸引力的策略性產業規劃,很難在開放中為台灣經濟創造新局。更因錯誤認知,未審慎評估服貿FDI對台灣可能帶來的長期不利影響,怎不叫人憂心?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以實質憲改降低政治風險【摘要2014/04/18劉靜怡 蘋果】自318佔領運動落幕以來,各方對於學生和社運團體合力起而行使「抵抗權」的原因議論紛紛。從民主憲政發展的角度來看,台灣的憲政體制及其運作可說已經走到充滿風險且一發不可收拾的臨界點,亟需配套完整的徹底反省和改造,才足以處理當下的空前憲政危機。
哈佛憲法學教授Adrian
Vermeule最近出版《The
Constitution of Risk》,從風險規制的觀點切入,分析各種傳統憲法理論如何看待權力分立制衡制度,並提出應該以控管政治風險的角度來理解憲法決策的主張。
Vermeule認為,在民主憲政國家裡無論是原始設計或持續變遷的結果,《憲法》其實是用以處理民主程序中各種政治風險的主要機制,在憲法設計且運作良善的前提下,才足以回應政府權力專擅獨裁、官員權貴聚斂無度、多數霸凌少數民意等體制性問題。
憲法架構下的行動者和決策者,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各權和一般公民在內,必須有怎樣的民主憲政和法治社會遊戲規則?才足以適當回應並控管政治和社會互動中不可避免的權力競逐和資源分配衍生而來的各種風險,也是追求健全民主憲政體制不可或缺的一環。
318佔領運動不是偶發事件,而是起於對目前憲政體制下的多數黨總統挾黨魁之位經常混淆黨政分際的不滿,及政府部門的權力監督制衡機制長期失調的憤怒;反對黑箱服貿,則是勢不可免的導火線。
然而倘若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不能儘速從失衡的高風險狀態中有效逆轉,不能儘速導正朝野政黨政經實力懸殊所產生的黨政合一及國會失能現象,任由政商權貴集團透過此種失衡失能的政治體制追逐和極大化個別利益,不顧及民間社會尤其是年輕一代對於台灣在目前全球化趨勢和兩岸關係下進退失據現象的高度焦慮;那麼反黑箱服貿將不會是政府遭到佔領的唯一導火線,而是開端而已。
行政部門執意以「經貿國是會議」當做回應318佔領行動的後續作法,恐怕只是提油救火的敷衍手段,工商界人士若也附和此一刻意窄化憲政危機範圍和漠視其嚴重性的操作手法,最終只會讓工商產業界自己因為行政部門忽略有效控管政治風險的憲政職責而受害更深。
若要真誠處理世代正義和階級正義等目前引發社會高度不滿的問題,必須從自《憲法》以下的相關法令制度著手,若要喚回人民對政府權力部門互相監督制衡的基本信心,朝野政黨除了必須合力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如文件調閱和實質聽證等立法之外;
在兩岸協定締結規範方面,以國會實質監督、公民有效參與和資訊正確透明為落實目標,積極處理「中國因素」在台灣民主憲政架構下的角色問題,更是已經走到了無從模糊的關鍵局面。所以,行政和立法部門應深切反省甚至自行發動有效的憲改程序,合力降低迫切已極的政治風險。 〔台大社會科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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