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1608
Mussorgsky: Pictures at an exhibition ( Full ) - BPO / Karajan*
【摘要10.4.2014中時】921大地震,震垮台北市東星大樓,奪走87條人命,民事求償官司纏訟14年,昨終於定讞。88年9月21日凌晨,台灣發生規模7.3的大地震,北市東星大樓因地震全部崩塌,170個受災戶在災後隔年,分別對台北市政府、建商鴻固營造實際負責人謝隆盛(國民黨籍)等人,提出國家賠償和損害賠償訴訟。
最高法院認定建商鴻固營造、前國大副議長謝隆盛、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3人有疏失,判決須連帶賠償170個受災戶加計利息共3.3億多元。但營造商、監工等人已脫產,受災戶一毛錢都拿不到。
同案被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董事林謝罕見、林鴻明等人,合議庭認為,他們並未實際參與東星大樓施工、監工等職務,也未具體指示如何施作,而一銀的修繕工程沒有影響東星大樓結構安全,或超過建築技術規則載重限制,都獲判不須賠償定讞。得知判決結果,受災戶律師鄭文龍不滿地表示,建商早已脫產沒錢賠,判決只是空殼子。
一路伴隨東星受災戶走過長達14年的漫長訴訟路,律師鄭文龍感嘆地說,就是因為政府的消極作為,讓不肖建商藉此脫產、逃亡海外,而司法判決無法讓躲在背後的黑心建商被究責,更是傷透了災民的心,讓人悲憤莫名!
鄭文龍說,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以消極的態度處理東星大樓災後事宜,官員未強行介入,迫使建商承擔責任,才導致受災戶民事求償雖獲賠3.3億多元,但因建商早就脫產沒錢賠,讓判決只是空殼子,受災戶目前拿到的錢,只有國賠的1.2億元。
對於國賠求償部分,鄭文龍也有意見。他指出,東星大樓建商偷工減料,但核發建照的市府官員卻未盡查察之責,市府本來就應負起國賠責任,但市府遭判賠後,卻執意上訴,他不忍受災戶遲遲未獲賠償,才不得不與市府和解。
鄭文龍批評,受災戶向建商求償的民事訴訟,法官任由有錢且有實權的鴻固公司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免賠,罔顧災民權益,實在匪夷所思;他說鴻固董事林鴻明負責公司實際運作,其內部公文都由林批准,法院卻判他免賠,這種判決結果完全背離人民對法律的期望。
同時也幫921大地震中,新北市新莊區龍閣、博士的家受災戶打官司的鄭文龍直言,東星大樓重建花了長達10年的時間,但龍閣、博士的家重建各花3及5年,市府用心與否,可見一斑。
鄭文龍說,當時的台北縣政府以強勢作為,逼迫建商出面與受災戶和解,並協助重建事宜,讓災民迅速獲得實質的補償;反觀東星大樓所在的台北市府(馬英九),卻怠惰失職,讓受災戶在漫長的訴訟過程飽受煎熬、令人不捨。
蘇永欽政績 馬是興訟酷吏 受災戶:司法已死【摘要10.4.2014自由】東星大樓前自救會會長陳建華聽聞判決直呼:「離譜!」他說,歷經14年的纏訟,住戶們老的老、無家可歸的無家可歸,身心備受煎熬,法院草率判決,以3.3億賠償打發受災居民,要受難者家屬情何以堪。
陳建華說,當時台北縣的龍閣社區、博士的家也因地震毀壞,都在當時縣長蘇貞昌協助下重建,反觀時任北市長的馬英九,卻與市民打了七年的國賠訴訟,直到受災戶求助中央,才讓東星大樓得以重建。這些賠償金若平均給七十多戶受災戶,每戶能拿多少?且時隔多年,建商早已脫產,災民根本一毛錢也拿不到。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也痛批,當年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故意曲解法律,將市府建管處、工務局的責任撇得乾乾淨淨,居然還跟人民訴訟,「簡直是酷吏」!
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為了北市府究竟要不要為震災負責,與住戶打官司、跑國賠訴訟,因此延宕重建工程。「當年受災戶已經很可憐,竟又遇到馬英九這種酷吏、落井下石,教人情何以堪?」
王世堅說,若非馬市府堅持市府核發東星大樓建築執照沒有失職,九二一住戶不需走上打國賠官司這條路。而住戶需要重建資金,受國賠官司延宕,鋼筋等建材持續漲價,加上包商惡意倒閉,失去災後搶建的黃金時機,才會一拖10年。
對一審求償逾28億元但僅獲判賠1.9億多元,且同案被告宏程建設公司、宏國建設公司與第一銀行均免負賠償責任。東星大樓受災戶、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回憶,事發當時他出外工作,躲過一劫,母親因此身亡。他強忍悲痛,長年來爭取受災戶權益,得知這樣的判決噩耗,心中只有無奈。
李發仁也感嘆,有一名年輕受災戶,家人全數身亡,獨留他一人,不僅身體布滿傷疤,心裡也留下極大創傷,這些年來幾乎不願意與人談話。
李發仁痛批,台北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已證明建材偷工減料,三個審級法官卻都無法讓建商判罪,高呼「司法已死」,證明小蝦米無法跟財團對抗。
蘇永欽政績 收賄養3妻 貪法官判18年【摘要10.4.2014蘋果】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為供養3妻6子女,利用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強逼當事人和解,與三房黃月蟾從中收賄3百萬元,胡另被查出有4647萬元不明來源財產,台中地院昨痛批胡「讓司法蒙羞」,依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重判胡18年,黃婦則判刑12年,2人共併科罰金1400萬元。
蘇永欽政績 彰化地院富味香【摘要10.4.2014自由◎ 王伯仁】和「大統混劣油」齊名的「富味鄉」攙偽油品案,彰化地院日前判決負責人陳氏兄弟各一年四月徒刑,緩刑二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判決一出,各界譁然。
富味鄉與大統混偽油案,案情相似,主要罪行為用棉籽油混充各種油品銷售。該案犯行長達七年,製造銷售攙偽油品數量與獲利金額龐大,所生危害程度極高,非一般犯罪所可比擬。但原審判決的刑度與緩刑宣告,顯然不符人民的法律情感及對於正義的期待。
拿彰化地院對富味鄉一審判決,和「大統油案」相較。前者陳文南兄弟各判一年四月,均宣告緩刑。後者二審經智財法院判高振利十二年徒刑及罰鍰三千八百萬元。兩者在量刑上天差地別,對「不法所得」倒採一致立場:留供賠償解決,不予宣告沒入。大統油因而逃掉約十多億的「沒入」,富味鄉也有數億之多。刑法第卅八條對犯罪所得沒入規定,形同具文,法官另外造法乎?
由於富味鄉陳氏兄弟輕判各一年四月,更獲緩刑機會,那大統油的高振利豈非法律不公平的「犧牲者」?更不用談曾任立委的余玲雅和李文忠,以微罪卻各判一年和七月,沒有緩刑,以致身陷黑牢。
是富味鄉陳氏兄弟比較有錢又親藍營,較具緩刑資格?還是余玲雅和李文忠是「綠營」,微罪甚至無罪卻非關不可?台灣的司法!
朱敬一政績 700教授A補助 不算貪污 太無恥【摘要10.4.2014蘋果】全台約700名大專院校教授涉不實核銷國科會補助款,引爆的涉貪爭議,在延宕年餘後昨確定解套!
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定調,未來將依最高法院決議,教授非授權公務員,不再以7年以上的貪污重罪偵辦,改依偽造文書、詐欺等輕罪究責,且認罪者將予緩起訴,而因類似案件被約談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雖列證人,但所涉案件將與其他教授一併重啟調查。
此案起因廉政署3年前偵辦中研院生醫所主任蕭雅文涉A國科會補助款案時,發現提供蕭不實發票的元霖文具行,另有密帳,檢調擴大查出台大、政大、清大等全台近700名教授,用類似手法將沒用完的補助款留下挪用,交台北、台中、彰化等地檢署依貪污罪偵辦。
彰化地檢署前年將15名涉案教授依貪污罪起訴,震撼學界,當時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教長蔣偉寧聯合發表聲明,認為大多數教授用不實發票所挪款項,用於公務,盼不要依貪污罪偵辦。
而柯文哲過去曾執行的3項國科會計劃,去年也驚爆涉以文具類發票核銷近11萬元的筆電、硬碟等物品,負責管帳的醫務秘書劉如意在內6人函送台北地檢署,柯列證人。
但去年4月,被依貪污判刑5年的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林不是公務員,不能適用貪污罪,發回更審。最高法院刑事庭今年6月底決議,「公立大學教授受政府或公立研究機關委託,負責執行科研計劃,於辦理相關採購事務,不具《刑法》公務員身分。」
馬英九政績 遣返指標罪犯【摘要10.4.2014旺報 中時】法務部作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5年以來的成效報告,認為在「促請陸方遣返特定要犯」方面亟待加強。如陳由豪(國民黨權貴)涉嫌背信、潛逃大陸多年。指標性的罪犯需盡速遣返,此為檢視《互助協議》有無成效的重大指標。
台灣許多貪汙政客(絕大多數是國民黨籍)出包後,每每逃到大陸,繼續吃香喝辣,引發民眾強烈惡感,若大陸方面能加大力道嚴加追查,則能搏得台灣人民對大陸法制進步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