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110
〔摘要1.30.2011自由◎ 翁偉哲〕刑事訴訟的目的,不只是發現真實而已,更要合乎法的正當程序,以保障人權。
然而,十幾年前的軍法機關,卻徹徹底底的悖離了這原則;在審理江國慶涉及死刑的重大案子時,對之施以禁閉、疲勞訊問、誘導訊問等手段,連續37小時疲勞轟炸。
而更諷刺的是,與此案有關的軍方人員,有不少還是現在位高權重的高官。軍方高層無法確實合法的監督,顯露了軍中體系的極大弊端,這是現在政府應該關注、調查的所在。
儘管軍法機關的審判體系,在民國八十八年已做了修改,儘管現在許榮洲已認罪,還了江國慶一個清白。但,江國慶的死亡及其家人這些年所承受的痛楚與煎熬,卻要有人負起最大的責任。
希望當年涉入其案的「高官」們,儘早出面把話說個清楚,還給江國慶一家人,乃至社會大眾一個完整的交代。
江國慶家書 揭8大酷刑 電擊凌虐 慘無人道〔摘要1.30.2011蘋果簡威弘〕江母抱著兒子遺照,翻出兒子在獄中所寫家書說:「他遭屈打成招的過程都在這裡。」江國慶工整的字跡中痛陳被逼供的經過,他在信中表示被囚禁後,教官不顧他已就寢,晚間10時將他帶離禁閉室問話,要求寫下案發後5天內生活作息。
他寫完後,教官認為不是那樣,將他上銬、戴眼罩帶往不知名小房間內折磨、恐嚇,「我因受不了胡亂承認,使得自己成為殺人兇手。」
江國慶寫道,他於徹夜偵訊中一度被強摘眼鏡,斥令站到桌上「想一想」;接著又要他跪在椅子上從後背痛毆;還被要求邊做體能邊問話,期間不斷恐嚇:「你不承認沒關係,光是這些證據就可以判你死刑。」
而在一連串凌虐酷刑中,江國慶的陳述以被教官輪流拿電擊棒恐嚇逼供最驚悚。他在一封家書中描述,「電擊時尖端會發出淡藍色的電光,且有『啪啪』的聲響,靠近身體時,毛細孔的汗毛會因靜電而豎立起來,還可發出類似防盜器的高分貝聲響,極為刺耳。」然後在信上畫上一個長方形的電擊棒圖案。
江母說,丈夫收到該封信時震驚不已,但不知兒子畫的圖案就是電擊棒,後來根據信上圖案四處詢問,找了好長一段時間終於找到,才知這個外形酷似黑色電動刮鬍刀的電擊棒,就是逼供他兒子的刑具,丈夫電擊自己,體驗兒子受的苦後,萬般不捨,就此到處陳情。
追究狗官、國民黨〔摘要1.30.2011自由◎ 卓不林〕士兵江國慶遭軍檢一口咬定是兇嫌,被以電擊棒刑求逼供,速偵速審後被槍決。
如不是他的父親江支安不屈不撓為兒子伸冤,則那些江支安口中筆下的沒良心狗官,恐怕是一直逍遙法外而終其天年(還領十八趴)。
所以,此案若平反定讞,對於造成此莫大冤屈的相關官員(包括陳肇敏)一定要嚴懲,科以刑罰。而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也應究辦。
此案幾乎要成為無昭雪之日的沉冤,幸賴江父、刑事局、檢察總長、監察委員等鍥而不捨追查偵辦,才得以撥雲見日。而從此案,我們也再一次發現國民黨政府的不法與可惡。
陳水扁連任總統之後,所提名的監委名單,被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立委全數退回,拒絕行使監委同意權,因而使得監察院、監委功能職權驟然停擺、消失。這不也意味著多少不法與沉冤是國民黨政府率性、隨意而為所造成的?
「軍中哪裡不死人」〔摘要1.30.2011自由◎ 林善德〕空軍士兵冤死案,讓我想到了前國防部長講過的一句話:軍中哪裡不死人?在在顯示出軍中官僚文化的跋扈!
當過兵的都知道軍中階級分明,其中職業軍人跟一般義務役軍人的差別更是明顯,長官們經常為了自己的前途而把底下的士兵視如螻蟻,像這次的冤死案,明明辦案過程中漏洞百出,軍方卻做出這樣的判決,不僅是缺乏專業,更是為了快速辦案以及軍中長官的前途,甚至為了軍方的面子而做出的荒唐判決。
不但冤死江國慶,也讓其父親奔波至死。政府若不嚴辦,三軍統帥如何安軍心?
問題出在統治機器〔摘要1.30.2011自由◎丁鐵衛〕當年偵辦江國慶案的辦案人員,是此一冤殺案的大罪元凶?實則不盡然。
國家統治機器為攏絡民心、確立統治權威、只重樹立權威,亟盼儘速破案的指導方針,辦案人員上層亟欲邀功,只問破案績效的要求,才是真正的緣由所在。
當今民就一定能獲得該有的司法保障嗎?有兩個關鍵問題若不得解決,還是不足以做到這一點。
第一、只問破案成果的績效制度。因為辦案人員為求破案績效,進而加官晉爵,很容易走上非法取供的歪途。
第二、司法保障人民不受非法侵害人權的法制,有沒有充分而廣泛的宣導?民眾這方面的知識、認知太貧乏欠缺了,政府在宣導方面,應有魄力、展決心的做到讓民眾對保障自身法益,如同熟知如何到郵局領錢那樣的地步。
檢方偵辦反情報隊、軍法官刑責〔王己由/中國時報2011.01.30摘要〕江國慶冤案究責問題備受矚目。台北地檢署將加緊偵辦已退役的十四位反情報隊人員、參與審判的退伍軍法官,是否涉及刑法濫權追訴處罰、枉法裁判罪或其他刑責,以釐清江國慶遭刑求、被迫認罪真相。
監察院去年五月提出糾正案後,也函請法務部轉最高檢察署,比照曾轟動一時的「軍中賣官案」,由最高檢督導成立「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
「老四」如東廠 傳刑求速決【摘要1.30.2011聯合報╱程嘉文】當初軍方偵辦江國慶案,違法動用政四(保防)體系介入,導致刑求取供。知情人士指出,當年政戰體系勢力龐大,「老四」被形容是人見人怕的「東廠」。不但2000年民進黨上台前權傾一時,甚至到扁政府時代,都還傳出曾跟監媒體記者。
退休空軍將領表示,由空總反情報大隊偵辦命案,陳肇敏絕對難辭其咎。不過,要不要動用政四介入偵辦,絕不是陳肇敏一個人說了算。反情報大隊隸屬空總政戰部,政戰主任李天羽同樣得要負責。
他表示,保防體系因為負有「監軍」責任,單位主官無法任意指揮。所以,若非國防部總政戰部(現在改制總政戰局)點頭,空軍總部也不可能自行出動反情報大隊。
李鈞震:
1. 江國慶很可能是無辜的;但是許榮洲是不是真的兇手?還要經過司法三審定讞,才會比較清楚;而刑求逼供的軍官與軍法官,罪惡有多大?也必須經過司法三審定讞確定,之前,都應該先無罪推定,以免又錯殺人。
2. 蔣中正、蔣經國統治時期的台灣,警察、檢察官、特務、軍人、調查局幾乎都是用「刑求」的方式對待嫌犯,屈打成招,使人認罪。所以當時的冤獄、冤案非常地多,超乎一般人的想像。
3. 軍、警、特、司法人員的「刑求逼供」,就是所謂的白色恐怖之一。不一定每一個被刑求的人最後都被槍決,有許多人在那過程當中坐牢、被罰款,甚至只是毒打一頓就放走,總共的人數超過二十萬人以上。這些人就是主要的綠營族群。
4. 江國慶案發生在1996年李登輝執政時期,剛好馬英九卸任法務部長,由廖正豪接任,那時期台灣已經民主化了、實行了憲法,但是軍警特刑求逼供的手法與習慣,還是沒有改變,延續蔣經國的威權統治模式。
5. 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時,有沒有解決「刑求逼供」這件事情?當然沒有;監獄許多管理的措施違反人權與人性,馬英九有沒有大力改善?當然沒有!如果有,國際特赦組織一定有紀錄。
6. 江國慶案的發生,最主要的原因是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圍繞在他身邊的權貴階級,包括李登輝、連戰、馬英九、郝柏村……,都沒有要求蔣經國實行憲法,讓台灣所有的法令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所以當時多數的權貴階級,也可以說都是獨裁者迫害人權的共犯。
7. 李登輝執政以後,如果馬上進行「轉型正義」,把蔣經國身邊的共犯與所有的特務、司法機構,全部清查,交由獨立的司法單位進行審判,那麼有嚴刑逼供習慣的司法人員,當時就會被淘汰。
8. 但是李登輝、連戰、馬英九都沒有「轉型正義」的基本常識,對人權相當無知;而陳水扁雖然要進行「轉型正義」,但是沒有執行力,所以現在喊司法迫害、辦藍不辦綠,其實是自己害自己。
9. 李登輝執政時期,國民黨還是一黨獨大,其實他不敢面對也不敢推動「轉型正義」,一方面他怕被特務人員暗殺,另外一方面擁護李登輝的一些派系,很可能跟特務系統是共犯,他們曾經一起霸凌百姓。
10. 李登輝或國民黨許多族群,為什麼非常厭惡民進黨或阿扁?因為他們過去幹了太多壞事,怕被阿扁等政治受難者掀出來、報復、清算,所以發動所有的力量抹黑民進黨。例如,紅衫軍。
11. 獨裁者蔣經國時期所有的軍、警、特、司,都習慣霸凌、栽贓嫌犯,新聞媒體主管知不知道?當然知道,但是他們與特務人員狼狽為奸,也是獨裁統治者的共犯。
12. 華視,就是由軍方的權貴階級所掌控,他們雖然是新聞媒體,但是沒有發揮媒體的天職去監督軍方的權貴!所以才導致江國慶的不幸事件。所以華視新聞部的所有員工都是獨裁者的共犯,李艷秋一定不敢否認!
13. 蔣經國獨裁統治時期,數萬多件的人權迫害案件,台灣的宗教權貴知不知道?當然知道,但是他們收政治獻金,與權貴階級互相站台來詐騙百姓的善款,然後到全世界各地蓋度假中心,佛光山的和尚應該都不敢否認!
14. 馬英九與金溥聰的想法應該是,只要用十八趴來圖利當時的軍、警、特、司,那麼許許多多類似江國慶的案件就不會爆發,真相就會永遠埋起來,冤屈者就好好去死吧!
15. 李鈞震的父親曾經在警備總部(特務機關)任職,他們的單位允許警備總部人員把電擊棒帶回家,然後就用電擊棒電擊管教家裡所有的小孩,當時沒有「家暴法」,所有的管區警察也認為這樣的虐待小孩理所當然,不予受理。
16. 李鈞震父親晚年懺悔的方式,就是把過去他的長官與同事,所有的虐待百姓的手法、秘密,告訴李鈞震,然後將來寫成小說(類似台灣變色龍系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