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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疫情加劇!紐約可能二度全面封鎖 倫敦防疫升至最高級

 武漢肺炎疫情

Christmas in Vienna 1999 The Three Tenors L.Pavarotti, J.Carreras,P.Doming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3K5oLg-Fq4&t=247s

【摘要2020.12.15.經濟日報】新冠病毒持續在全球多個國家肆虐,美國紐約州可能第二度全面封鎖,英國明天起在倫敦實施最嚴格防疫措施,日本暫停旅遊激勵計畫。以下為最新疫情摘要:

周一(14日)美國展開新冠疫苗接種,全美第一位接受新冠疫苗注射者是紐約市護理師Barbara Neiswander。市長白思豪在場見證這歷史時刻,他強調拐點真的到來,但在民眾能全面接種之前,疫情指標超過設定水準時,仍須加強管制措施。白思豪警告市民準備再次封鎖,預告這次再封的時間會比今年春天時來得短。

紐約州長郭謨則表示,如果全州確診與住院人數如現在的速度增加,紐約州將進入第二度全面封鎖。他周一已先下令紐約市禁止室內用餐。

英國衛生大臣Matt Hancock說,發現冠狀病毒新變種,這可能是導致倫敦和英格蘭東南部地區最近疫情快速擴散的原因。周三開始,這些地區將實施第三級、也就是最高級別的防疫措施,酒吧、餐館店內不開,但可外賣;戲院和博物館關閉。不過學校和一般商店仍開放。

歐陸多國也加強防疫措施。德國準備從周三開始進入硬性封鎖。荷蘭計劃推出更多措施抑制疫情升高。愛爾蘭下個月可能增加限制。

日本暫停刺激旅遊的「Go To」計畫。NHK報導,日本首相菅義偉說,自1228日到明年111日,暫停「Go To」旅遊刺激計畫。

4例境外移入 檢疫期滿才確診【摘要2020.12.15.蘋果】昨新增4例境外移入武漢肺炎個案,為2名菲律賓籍和2名印尼籍人士,皆是檢疫期滿、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採檢確診。因4人迄今皆無症狀,Ct值為30以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判入境前已發病一段時間,檢驗會有時陰時陽情況,推測在境外感染機會較大。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先前也有個案在專案採檢和檢疫期滿前採檢均陰性,後又驗出陽性,由於個案都無症狀,研判入境前已發病一段時間,所以檢驗會有時陰時陽情況。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授權緊急使用美國輝瑞(Pfizer)藥廠和德國BioNTech合作研發的武肺疫苗後,美國紐約州長島一名加護病房護士,昨成為全美第一個正式接受武肺疫苗接種的民眾。總統川普昨在推特發文,宣告「第一劑(武漢肺炎)疫苗已注射。恭喜美國!恭喜世界!」

美國是目前疫情最嚴重國家,根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網站,美國迄今累計確診16258147例,其中299191人病逝。

王如玄、潘世偉、許銘春聯合政績 從入境到上工,移工防疫為何仍百密一疏?【摘要2020.12.15思想坦克COVID-19自去年年底於中國武漢開始傳染,疫情迄今已經超過一年,其對於全球人類健康、經濟發展乃至國際關係均帶來極大影響。其影響已遠超過2003SARS2009年新型流行性感冒,應是無可置疑。

所幸我國疾病管制署疫情指揮中心,於感染初期即斷然採取了許多措施,基本上成功地將病毒阻絕於邊境,確保了約八個月以上無境內感染個案的良好結果。惟近日來,因為國際疫情持續升高造成境外移入個案快速增加,特別是備有入境前三日陰性檢驗證明的印尼移工,在14日集中檢疫結束且PCR採檢陰性後離開檢疫所,卻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自費採檢時呈現陽性反應事件(案714126日確診),造成部分民眾恐慌,甚至質疑該名移工在印尼國內採檢報告的真實性。

就此,指揮中心似乎也能夠事先超前佈署,早於1130日即宣布,自124日起全面暫停印尼籍移工入境二週,期滿後再視當時疫情決定是否延長或採取其他措施以為因應。就案714事件中始全面曝光的移工「醫管公司」等與移工健康管理相關事項,提出以作為繼續討論的基礎。

「醫管公司」早已存在於我國移工就業市場中,只是因為從未發生嚴重事故,故而並未受到外界重視。為何會有移工醫管公司生存的空間?此一現象與移工入境我國後到實際工作間的流程有關。一般而言,移工的雇主獲准引進移工後,即會將相關事項委由專業仲介公司代辦,以減省自己的管理或行政成本。惟當仲介透過國外合作仲介公司確定來台移工人選並辦妥相關手續,移工亦實際入境後,移工尚不能直接在台就業。移工必須等到完成入境後的健康檢查、確認無不可入境工作的傳染病,並申辦在台工作許可及居留證,雙證件均辦妥後才能正式開始在台工作。

原本此些手續應由雇主自行辦理或由其委託的仲介代辦,惟在等待健康檢查期間需要有別於正式宿舍的「臨時住宿處所」,仲介乃至雇主為節省經費或避免麻煩,於是再將此工作交由專門的醫管公司代辦,待確認無傳染病後,才接送至正式宿舍。由於移工在臨時住宿處所僅會停留短暫數日,且醫管公司為節省成本以求利潤極大化,因此很難期待其會不惜投入巨款打造舒適的住宿空間。

據悉有許多臨時住宿處所連床舖都沒有,移工只能利用醫管公司提供且已經反覆使用多次的睡袋席地而睡,生活條件極為惡劣。因為疫情影響,以致有部分國家來台移工必須先入進集中檢疫所14日後,才能前往工作場所報到;但是,在集中檢疫所的14日,反而成為移工在台工作期間中,過得「最像人的日子」。

不禁要為歷年來人數已超過百萬的來台移工感到難過,因為他/她們居然只有在集中檢疫所時才能有一人一室,在「像人的」生活環境中生活。於此同時,也對於台灣社會默許移工只能在不像人的環境中生活,且此種情況已經長達30年卻未獲改善而感到羞恥。

在案714確診後,移工入境後「等待期」生活環境極度惡劣問題,終於受到較多國人重視。移工業務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亦發表了有關醫管公司移工宿舍調查報告,結果在接受調查的21家醫管公司宿舍中,居然多達10家不合規定,即約有半數是不合格。

事實上,除了移工僅短暫停留的醫管公司宿舍外,移工於開始正式工作後需要長期住宿的正式宿舍,不論是雇主提供或仲介代辦,亦常出現衛生條件不良的情況。移工往往幾十人同住一室,移工只能將個人物品塞入行李袋中,既無隱私亦毫不受到尊重。

增加移工的每人平均住宿空間,並改善衛浴設備等等作為絕對不僅是所謂人道考量,而是非常重要且務實的防疫措施。本次疫情在大多數國家都造成嚴重疫情,東亞國家中除了完全鎖國的北韓外,僅越南及台灣能夠控制疫情,目前基本上只有境外移入個案。

相較之下,東南亞國家中最進步的新加坡反而出現將近6萬人確診者,每百萬人確診人數超過一萬人,與該國平日給人高度發展的印象完全背道而馳。造成此一結果的主要原因即在於新加坡並未落實移工的健康管理,以致爆發移工為主的大感染,於20204月下旬一度出現連續數日新增確診人數超過千人的嚴重疫情。

對比新加坡不超過600萬的人口,每日新增千人以上確診人數實在非常可怕。新加坡經驗告訴我們,若我們持續輕忽移工的住宿環境,一旦因此發生境內感染,必將波及全民而不可能僅止於移工本身。事實上,鄰近的日本亦已發生多起以外國人(移工、技能實習生或以工作為主要目的的留學生)為主的大型群聚感染,人數多者甚至超過百人,亦對各該地方政府造成沈重的防疫壓力。

雇主引進移工的目的當然是在補充本國勞動力不足,但若因為輕忽有關移工的健康管理事務,只想用最低成本提供不合衛生條件要求的住宿空間,則一旦爆發大型感染事件造成雇主必須縮小生產規模甚至停工,最終受到嚴重損失的仍舊是雇主。

當然,移工一旦感染後除了可能傳染給同一宿舍或工廠同事,亦可能因其於假日外出訪友、購物而進入一般社區,成為大規模社區群聚感染的導火線。因此,改善對於移工住宿環境絕對不只是人道考量,而是直接關於全體居民健康的重要課題。目前主管機關只有定期檢查的作為太過消極,難以全面防護移工及國人的健康,特別是醫管公司所負擔入境後「等待期」的階段最為危險,非常需要政府積極介入。

在疫情結束或得到控制後,「等待期」實際上仍舊具有重要的檢疫功能。既然如此,疫病管制署就該有更主動的作為,不能以移工事務權責機關是勞動力發展署就繼續置身事外。一旦發生疫情,屆時仍舊是要由疫管署出面善後,因此,「反正你遲早要管,何不一開始就認真管」。

改善移工生活、住宿環境絕對不只是抽象的人道考量,而是與所有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居民健康息息相關的重要防疫事務,不能只推給個別雇主、仲介或醫管公司自行處理。抑且,雖然許多民眾對於引進移工一事仍停留在30年前的印象,認為是台灣恩賜移工工作機會,但是實際上國際移工市場早已是賣方市場,多數情況已是移工握有挑選就業國家的主動權。

而且,在韓國、日本相繼開放引進移工或實質上移工的實習生後,我國已非東南亞移工首選的就業目標。以日本為例,其早已在越南或印尼建立一條鞭的移工供應鍊,從招募、訓練乃至日本語的學習、考試等重要事項都可以在當地直接完成。且日本、韓國給予移工的待遇又優於台灣,各國移工自然不會再以台灣作為出國工作的首選目標。因此,改善移工在台灣的生活環境,實為繼續爭取優秀移工來台工作所不可或缺的事。

又,既然移工醫管公司此一原本不應存在的角色因本次疫情而全面暴露在陽光下,等於是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了,那麼我們就必須正視這個問題並尋求解決之道。禁止特定國家移工來台或許可以解決當前的疫情危險,但這並非根本解決問題的對策,因為我國很難在短時間內完全脫離對於移工的需求。

因此,或可思考將檢疫期程提前的可行性。亦即,由疾管署派員到主要移工來源國,協助當地仲介進行符合我國標準的採檢,以避免移工雖然具有登機前三日的陰性檢驗證明,卻於來台後採檢轉變為陽性的案例一再發生。甚至,在疫苗被證實的確有安定效果後,我們必須考量安排預定來台工作移工在當地即接種疫苗的具體作業方式。

只有從境外就直接開始符合我國規定的防疫工作,才能有效且確實取得令人安心的防疫成果,也才是真正能夠同時兼顧防疫與經濟發展的根本對策。

Ps

1.        過去30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是由一群權貴豬在掌管,萊豬一定不敢否認。

2.        由於國民、民兩黨30年來都一直不知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是由一群權貴豬在掌管,導致移工入境後「等待期」生活環境極度惡劣問題21家醫管公司宿舍中,居然多達10家不合規定。驗證出國、民兩黨立委,都天生是萊牛。江啟臣一定不敢否認。

 

2019年2月16日 星期六

這一堂寶貴的勞動教育課

許銘春政績7
【摘要2019.2.14.蘋果】華航機師罷工風波,全民都上了一堂勞動教育課。台灣社會對於勞資關係一向缺乏深刻討論與思辨,不論支持或反對機師罷工,這次都可好好想想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應有責任。能讓台灣社會強化理性思辨、多元尊重的體質。
28日至今,華航機師罷工今天就滿一周了。過去這一個星期,社會充滿浮動與情緒,許多人無法諒解華航機師選擇在大年初四罷工,嚴重影響國內外旅客權益,相對也有很多人力挺機師,認為「疲勞航班」若影響飛航安全更是人命關天。這些對立情緒應該要有交集,這堂勞動教育課才有意義。
首先最應釐清的是,此次勞資雙方都是「合法」。機師工會是經過會員大會表決等所有合法程序進行罷工,不論最後選擇的罷工時機恰不恰當,都不影響其合法罷工權益;而華航所有規定也都合於現行法令要求,華航經營階層的高姿態固然導致勞資關係惡劣,但並非違法惡質剝削勞工的「慣老闆」。
但是,「合法」並不代表「合理」,而這正是此次勞資爭議的關鍵。 事實上,《勞動基準法》只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違反這個標準國家就會開罰,但很多資方與民眾卻誤以為遵守《勞基法》就是「最高標準」,忘了每個行業都必須在《勞基法》的底線上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 
大眾運輸攸關公共安全,「疲勞航班」更應在合法基礎上尋求合理的勞資共識。過去一年華航高層堅持合法與經營成本而不願絲毫退讓,甚至對部分抗爭員工採取司法訴訟;反觀長榮高層卻願意與工會協商改善「疲勞航班」,因此長榮勞資關係不致破裂而走上罷工之途,這就是兩家航空公司的重要差異。同樣的道理,華航機師的合法罷工,也應接受社會對其策略與手段是否合理的強烈質疑。 
機師工會一口氣提出的五大訴求,「疲勞航班」與飛航安全直接相關,社會最能接受罷工手段與飛航安全目的之間的合理性,但其他諸如保障本國機師、不能秋後算帳、禁搭便車條款、比照長榮保障第13個月全薪等訴求,許多人則難以接受以罷工手段來爭取的合理性。 
至於機師工會前天要求在昨天凌晨1時與華航進行「紅眼協商」,也讓人無法理解,徒然引發不必要的負面觀感。
合法但未必合理的勞資關係,往往必須透過勞資雙方各退一步以達成共識,或是通過修法來建立新的合法標準。目前華航勞資雙方在多次協商後已各有退讓,期待雙方能以乘客權益為重,盡速找到交集並重建勞資關係。 
至於旅遊業者呼籲修法明訂「罷工預告期」,利弊則仁智互見,大眾運輸行業的罷工確實性質特殊,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但現行多道罷工程序其實已具預告效果,明訂預告期的確會削弱合法罷工所能達成的施壓效果。 
經過一次次寶貴的勞動教育課,希望能讓資方不再視罷工為洪水猛獸及打壓勞方,同時提醒勞方不要低估社會成本與誤判社會情勢,勞資雙方都必須在過程中成長學習及重建互信關係。 
搞懂華航罷工的三點疑問【摘要2019.2.14.蘋果 簡錫堦】有部法國電影《我們這一班》,描述一位小學資優班的老師,某天上課前便宣布今天不上課,因為教師工會發起罷工。學生抗議,主張繳了學費,教師就得盡義務教學,不應該罷工。老師說,你們每天上學經過的平交道,看守柵欄工人工資和老師所得差不多,教師工會為了爭取合理薪資而罷工。像我要取得資優生教學資格,必須苦讀掙得學位,若沒有合理勞動條件,優秀人才都不願來教書,最大損失將是學生和國家。因而說服了學生,並支援老師罷工。
春節期間,機師工會發起罷工,震撼社會。先進國家從小學教授勞權知識,以勞資爭議為教材,認知罷工乃是基本人權。我們不妨從華航罷工爭議,隨機學習「罷工」。這次罷工備受質疑的幾點:
一、機師工會是職業工會,不純是華航的企業員工怎可發動罷工,這是外力主導的破壞行為?
各國都沒限定只有企業工會才能發動罷工,歐洲常見職業別的工會發起罷工,為該類職業工人爭取權益。訴求要求比照長榮航空,飛航120小時以上的航程,必須派有4人機師以防機師過勞,年薪也應比照以13個月全薪計算,發起罷工有其正當性。
何況我國企業工會幹部因恐遭解僱只敢抱怨忍受,甚至成為工賊,出賣會員權益。例如長榮航空公司嚴禁組工會,秘密籌備者即被解僱,勞工只好加入地區性飛航職業工會,才可能爭取權利。
二、勞資爭議應以協商解決,為何採取罷工懲罰旅客?
爭議權中的「罷工權」是因為勞資力量懸殊,難以平等協商,才賦予勞工罷工的尚方寶劍,但不能隨意揮劍。華航從去年7月就進行勞資協商,歷經半年未果,才發起罷工 
我國對罷工的限制特別多,例如:法定權利事項不能罷工,只能提出調解與訴訟;調整事項,如工時、調薪、升遷及福利等變動才可罷工,但先進國家並無此限制
我國也不能政治性罷工,不能因政府貪污或政策錯誤而罷工。瑞典碼頭工會就曾因以色列砲擊國際人道團體救援巴勒斯坦的物資船,發起對以色列船隻罷工,不幫它裝卸貨物,歷經半年,以色列航運公司損失甚鉅。這跟勞工權益完全無關的政治性罷工,屬捍衛國際正義行為,我國完全禁止 
三、未經預告就發起罷工,使旅客應變不及。是否要訂定交通事業罷工強制「預告期間」?
勞動學者認為不妥,雙方對決不應限制一方何時才能出劍。勞資實力不對等之下,因為罷工自由度始能令資方屈服妥協 
醜化工運和罷工是台灣高工時低工資的原因。瑞典在1930年以前曾是罷工最多的國家,卻締造尊重勞動人權的社會文化,自由、平等與合作而建立完善福利制度,都是拜工運之賜,工作自由,工時短,薪資高,勞工極少加班,但效率及創新名列世界之首 
交通飛航牽涉民眾生命安全,若任由資方剝削造成勞工過勞,最危險的就是乘客。這次機師工會罷工起因於「過勞」,支持罷工是為了大眾的安全,讓優秀員工樂於從業與敬業。資方贏得企業形象外,因此獲得更多客源,賺取更高利潤,達到三贏。華航罷工事件勞資目前已完成三度協商,有些進展仍待繼續,希望早日達成勞資協議,改善過勞問題,恢復社會平靜。 
罷工繼續拖 強制仲裁解爭端【摘要2019.2.14.蘋果 古楨彥】華航機師罷工天數已進入第7天,隨著罷工天數拉長,變數也會增多。例如:在勞方方面,罷工是展現集體勞動者的力量,勞資對峙時間一旦拉長,難免會出現勞勞爭議,即同為勞方因工作性質不同,在罷工行動中得到的利益和受影響不同,會出現對於是否要繼續罷工一事,工會成員間持不同意見。
而在資方的部分,因連續幾天罷工造成經營上損失,會迫使他們採取雷霆手段反制罷工。例如:華航人力資源處協理葉紹鼎表示,回顧華航與工會談判的歷史,公司只要在合理的狀況下,不應該把所有資源放在同一個族群,這會引起極大的後續效應。
2011年澳航(Qantas)勞資爭議為例,澳航管理階層在當年1029日採取澳航停飛措施,以讓工會撤回罷工期間所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最終能達成勞資協議。為免影響國家經濟,經澳洲政府授權,澳洲公平工作(Fair Work Australia)委員會介入處理,要求澳航必須於1031日復飛
同時,該委員會督促澳航勞資雙方必須在21天達成協議,否則將會面臨到有法律拘束力的仲裁決定。為了要讓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頒出禁令,當事人一方會根據《公平工作法》第24條規定:倘若有出現「危害全部或部分民眾的生命、個人健康或安全、或生活福利」或是「對澳洲經濟或其重要部分造成重大損失」情形時,則該委員會可以終止或暫停爭議行為。 
在台灣,現今工會力量不強、團體協商不發達及爭議權行使受限制等條件。因此,強制仲裁的適當發動,應是爭議權行使的代償措施。
另外,基於社會大眾利益及特殊利益的考量,避免爭議行為影響國民之日常生活,故強制仲裁作為替代性的強制爭議解決手段,有益於勞資爭議能盡早解決。 
若是華航機師罷工案繼續延燒下去,演變成全民皆輸的場面,台灣政府或可參考澳洲案例,將強制仲裁當作解決爭議的最後手段。 
台灣應建立勞資共決法制【摘要2019.2.14.蘋果 林騰鷂】華航機師罷工事件,在整個事件中,華航以工會所提訴求要多增加91名機師為由,拒不退讓,幾天下來,撇開商譽信用流失不算,已造成2億元的營業損失。相較於新增機師每年才要5億元成本,這實在是缺乏評估與失算,而在罷工期間,機師無薪、旅客不便、國庫虧損,也形成四輸局面!
華航是政府資本未超過50%的公司,其預算、財務、業務、人事運作,均可不受《國營事業管理法》之拘束。但因政府機構透過分散方式,卻持有華航近45%的股權,可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實質操控華航,但卻不受立法院監督,也不向人民負責。
更可議的是,華航成立18家子公司,也不受立法院監督,卻成為政治酬庸的天堂,把德國行政法學理上,「行政遁入私法,失能、卸責、圖利」之弊端充分顯現出來!
從華航機師所提的五大訴求來看,如「改善疲勞航班」、「副駕駛升訓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禁止對工會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與工會達成協議之權益項目由會員專屬」、「撤換破壞勞資關係之不稱職主管」、「比照長榮航空保證第13個月全薪,納入團協,會員限定」,在德國都不是資方可以獨裁,而是需與勞方共同決定的
這是因為在1976年時,德國就通過了《勞資共同決定法》,規定勞工對於(1)工作規則;(2)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之分配;(3)工時的延長或縮短;(4)薪資結構、發薪的方式、時間及地點;(5)休假安排;(6)監督員工行為及績效之方法;(7)防範職業災害及職業病;(8)員工福利設施及制度;(9)員工宿舍;(10)計薪原則及方法;(11)員工建議方法;(12)招募新員工的廣告與程序;(13)對員工的問卷調查;(14)調職及解僱的原則,均有與資方平等的共決權! 
這是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促進「工作環境人道化」,落實「經濟民主」理念所制定的重要法制,也是貫徹「有社會正義自由經濟體制」的核心法律!今日德國罷工事件不多,且在甚短的時間內可以弭平,就是這個法制的貢獻! 
又此次罷工事件也充分顯現,我國公司治理不良的種種缺失。特別是,華航公司管理階層直把機師當作下屬勞工,而非事業夥伴。這是毫無企業民主、經濟民主理念的官僚行徑,嚴重背離了良好公司治理準則,也彰顯了已進入開發國家行列的台灣,仍然缺乏勞資共決法制,以致日益增生許多的社會矛盾與不和諧! 
公司不是私司!公司的資金、勞力、土地、原料都是取自於社會的資源,其內部治理及獲利分配,實應採行德國的勞資共決法制,而不能任由董事、經理等公司代理人獨裁壟斷,以避免現時公司運作上所常發生的代理人出現道德危險。 

2019年2月14日 星期四

機師罷工帶來的啟示


趙守博、謝深山、許介圭、李應元、陳菊、王如玄、潘世偉、陳雄文、許銘春聯合政績
【摘要2019.2.13.蘋果 邱毓斌】華航機師罷工,是個絕佳機會讓我們理解工會對常民百姓的重要性。首先,這次罷工的主體是「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是一位長榮航空的機師,不少人就批評這是陰謀外力介入,其實,這正是國際非常普遍的勞資談判原則。
先進國家的工會鮮少是企業工會,絕大多數是橫跨不同企業的行業工會,甚至是混合不同產業的大型工會;如此一來才能擴大團結面,匯集足夠資源,凝聚出有效的工會力量。例如美國的國際服務業總工會(SEIU),就包含來自了醫療業、保全業、清潔業、教育業、商業服務等等不同行業的200多萬會員;哪邊的會員有需要,大家就一起去幫忙;簡單說,就是實踐「團結力量大」的原則。
這樣的工會透過民主程序選出理事長與各級幹部;然後由這些幹部或是專業會務人員、會務律師去發生爭議的公司代表員工進行談判,完全正確與合法。所以,A公司的工會幹部去幫B公司員工談判,完全不稀奇。這只有在台灣才會大驚小怪……因為我們都被戒嚴體制遺留下的《工會法》所綁死了。 
換成企業的角度,讀者應該就秒懂:全國工業總會的理事長是來自石化業的台塑董事長王文淵。請問:他可不可以幫忙台積電、代表電子業去跟政府談判?當然可以。
可是每次只要講到勞工議題,這種「我企業內的事,別人沒有資格管」就會被有心人提起。試問:企業的董事會可以自由往外結親家,結果不同公司的勞工們卻不能互相團結,這豈是勞工之福? 
台灣長期受到這部1940年代在南京制定的《工會法》之限制,只允許以同一企業與同一職業為範疇來籌組工會;前者雖然比較有戰鬥力,卻被框限於單一企業內,後者則多數僅關注於勞健保議題。其他國家常見的「行業別工會」,在台灣卻是被禁止了60幾年,直到2011年才修法允許。 
又有人云,明明是桃園市的工會,幹嘛管到台北市?這又是《工會法》的束縛,因為「職業工會必須以縣市別為組織基礎」。
究其實,我們的《工會法》是一部「切割勞工」而不是「促進團結」的法;它將勞工切割於不同企業、不同職業、不同縣市;因為團結不易,受僱者既不認識工會也不太敢加入。這造成了我們的工會平均會員數只有645人,企業工會的組織率只有6.8%。這兩個數字都是國際上數一數二的低。倍受壓抑的工會體制,讓多數受僱者沒有發聲的機會,更不要講利用罷工爭取權益了;台灣勞動條件與過勞狀況日益惡化將近20不是沒有原因的。
對照我們最喜歡比較的韓國,其工會罷工之活躍程度國際知名,例如:韓國的現代集團工會成立迄今32年,幾乎年年為了調薪談判破局而罷工,現代汽車並沒有因此有垮掉。反而,我們看到韓國製造業的平均薪資以及各項經濟指標就這樣逐漸超越台灣 
特別是包括航空業在內的公共服務業,更需要工會的存在。道理很簡單:沒有工會,就難有合理的勞資關係,也就沒有好品質的公共服務。想想,過勞的醫護人員、火車駕駛、社工人員、學校教師等,會帶來多大的社會風險?因此,無論從受僱者或者消費者角度,我們都應該關注支持各種工會行動。 
機師罷工在短期內會影響部分旅客,但長期卻可保障更多的飛航安全。華航如果過去2年有好好跟機師溝通,根本不會有這次罷工;旅客真正要找的債主,是無視於罷工警訊的華航公司。
從各國經驗來看,沒有勞工喜歡罷工,既承受主管壓力又可能喪失薪水甚至工作;但是一旦發生罷工就是勞資關係失衡、公司決策出錯的訊號。台灣多數勞工都缺乏工會的保障,我們該做的,不是用各種政治立場來揣測、抹黑工會行動;反之,我們要關心工會行動,同時,選擇一個工會加入而成為會員。 
林聰賢政績 沒九二共識 照樣貨出去 去年農產外銷54億美元 20年新高【摘要2019.2.13.自由】台灣去年農產品外銷打破三項紀錄,外銷出口達54.7億美元創下二十年新高,水果外銷一億三千萬美元也創紀錄,甚至我國農產品出口到中國金額22.7億美元亦刷新紀錄,成長23.2%,今年目標出口要破六十億美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沒有九二共識,台灣農產品也出得去,一樣照賣。
農委會統計,去年我國農產品外銷54億美元,前三名是鮪魚、鰹魚和石斑魚。其中水果出口總量七萬公噸、一億三千萬美元,近五年成長兩成五,鳳梨、釋迦和芒果為前三大。
農產品去年輸中也創新高,以石斑魚占大宗、金額達1.09億美元,第二名茶葉、金額五千兩百萬美元,第三、四名是鳳梨、釋迦。且去年水果輸中佔水果外銷總量的比率逾七成五,較近五年增長四成,釋迦去年輸中量更比前年成長78.7,鳳梨輸中也增一成六,柑橘類則大增近六成。
有人說,承認九二共識貨才出得去?陳吉仲強調,台灣市場很淺碟,農作物數量稍微波動就會影響價格,因此一定要增加外銷,去年外銷產值增加10%,輸出中國的比率還是很高,有沒有九二共識都一樣賣,主要是農民不能自己單打獨鬥,需要集結。
農委會年初打造農產品外銷整合平台,由農委會調查各國消費者需要的品種偏好、品質標準及用藥規定等資訊,物流冷鏈全部整合,再幫忙尋找新興市場,透過各種管道把農產品賣出去。
農委會國際處指出,農委會四軌並進開拓市場,首先和外貿協會結合,多辦海外展覽開拓市場;台農投、台農發則與出口業者結合,有的走中東、有的開發北美;分布全球九十幾國的台商會分會,協助引薦各國通路商和貿易商,打開通路;中央更要和地方縣市合作特色行銷。農委會今年強力外銷品項將鎖定台灣稻米和香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