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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0日 星期日

中國急需遏制金融風險 IMF: 5年內政府債務超過經濟產值

習近平政績915

Prokófiev - "Romeo and Juliet" Suite No. 2, Op. 64c | Nobel Prize Concert 200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ZwCi2GdBkU

【摘要2021.1.9.自由】彭博報導,國際貨幣基金(IMF8日公布報告,維持中國去(2020)年經濟成長預測,GDP(國內生產毛額)成長1.9%,但下修今年成長預測,未來5年成長將逐漸減緩,其一般政府債務卻會不斷飆升,預計2025年就會達到GDP(國內生產毛額)的113%即屆時中國一般政府債務就會超過經濟產值IMF警告,中國經濟復甦站穩後,急需採取措施,以抑制金融風險。

如果真如IMF預測,那麼中國去年經濟成長將是自從1976年所謂「改革開放」以來,表現最差的一年。IMF報告指出,中國對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救濟措施潛藏扭曲,應逐步取消,包括對借款人給予債務償還假期、鬆綁對不良貸款處置規範,會「增加道德風險(moral hazard)和消除強化銀行透明興和治理的風險」。

IMF週五將中國2021GDP成長預測,從先前的8.2%調降為7.9%,迄2025GDP成長將逐漸減緩至剩5.2%;並指中國經濟復甦相當依賴政府公部門支持,但民間消費沒有跟上,使得成長不均。中國政府2020年財政赤字估計將從前一年占GDP12.6%,升高至18.2%

根據IMF估計,中國一般政府債務將升至GDP92%,迄2025年更將來到GDP113%意味屆時中國一般政府債務就會超過經濟產值。

馬雲消失有前例 《富比世》盤點其他失蹤中國富豪【摘要2021.1.9.自由】在螞蟻集團IPO於去年11月受阻、阿里巴巴集團面臨反壟斷調查後,阿里巴巴共同創辦人、時常語出驚人的馬雲也約在眾人面前消失了2個月,《富比世》(Forbes)指出,在馬雲之前,中國近年至少有6位富豪在遭中國共產黨調查後消失一段時間,其中包括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服裝公司美特斯邦威創辦人周成建、北京地產大亨任志強,和公司集團「明天系」幕後控制人肖建華

《富比世》7日報導,中國富豪若有觸動當局政治、經濟穩定的嫌疑,便時常在面臨調查後失聯,而阿里巴巴集團共同創辦人馬雲,只是最新的案例。

抨擊歐中協定 經濟學人:聽信中國政府的允諾 是愚蠢的【摘要2021.1.9.自由】中國、歐盟日前完成談判的歐中投資協定,遭批評犧牲歐洲勞工,且可能削減美、歐合作抗中力道,而《南華早報》更揭露,中國曾試圖在歐中投資協定的內容中增加條款,其可能讓部分限制華為5G設備的歐盟國家,在中國市場的利益被凍結。

《南華早報》今(8)報導,據該報獲得的歐中投資協定在去年1211日的談判文本草案,中國曾試圖在協定中安插條款,凍結部份限制華為網路設備歐盟國家的利益,但該條款最終被歐盟談判代表否決,顯示中、歐雙方並未就此條款達成協議。

該條款稱可提供歐洲公司50%的中國數據中心所有權,但中國保留不向在法律或政策上,禁止或任意歧視中國電信企業的國家的投資者,開放此服務的權利。也就是說,若有歐盟國家或地區,5G網路建設上不開放華為參與,則中國也不會向該歐盟國家或地區的公司,開放雲端計算服務權限。

參與歐中投資協定談判的消息人士指出,即使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歐盟領導人們,已確認過協定的最終文本,但協定內容仍可能會修改,預計其內容最快將在下週發布。

【摘要2021.1.9.自由】隨著拜登即將接任美國總統,西方國家與中國的關係是否產生變化,再度引發討論。《經濟學人》直言,歐中貿易協定的簽署以及紐交所對3家中企摘牌的搖擺,中國看出西方的弱點,趁機鎮壓香港及擴大國外影響力,西方國家如果僅聽信於中國政府對香港法治或工業補貼方面的允諾,都是很愚蠢的。

《經濟學人》以「如何以中國打交道」為題發表長文,一開始就坦率指出,面對中共對香港的大規模逮捕民主人士及歐中貿易協定的簽署,足以證明西方國家應對中國步履維艱。中國是21世紀崛起的力量,也是不信任自由市場和濫用人權的專制制度,但西方國家對中政策證實無法撼動中國體制。

文章說,16日,香港有50多名民主運動人士被捕。去年11月,中國與14個亞洲國家簽署了貿易協定,其中包括日本和新加坡等美國盟友,但中國還是以粗暴的外交和貿易禁運威脅澳洲。不僅如此,歐盟還與中國達成投資協定,這項新協議忽視了中國的人權問題。

文章直言,中國與蘇聯不同,佔世界GDP18%,也是包括德國在內的64個國家/地區的最大商品貿易夥伴,外國人擁有中國政府債券的10%,中國資本市場有其重要性,但外人卻很難得知中國私人公司是否獨立於共產黨行事,所以聽信或仰賴中國政府的承諾,無論是對工業的補貼,還是在香港法治部分,都很愚蠢。

文章指出,美國,歐洲和其他民主國家合在一起仍然佔世界GDP的一半以上,應該定義敏感行業,例如技術和國防,迫使中國人參與西方市場受到更嚴格的審查和限制。民主國家還需制定一個共同的人權框架,包括核實供應鏈符合道德規範,並懲處涉嫌濫用人權的中國人和中國企業。

文章認為,儘管許多國家的輿論對中國保持警戒,但面對主張獨裁專制的中國政權,躊躇與分裂是不足以應對的,因此期許拜登正式擔任總統後,建立一個民主國家集團,這樣仍有機會重申開放社會和自由市場的價值。

嫖妓轉帳露餡! 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 中共政法官員遭起訴【摘要2021.1.9.自由】四川省南充閬中市政法委員會書記李獻豐因涉嫌多起罪行,包含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到法院提起公訴,據悉,李獻豐的惡行得以被揭露,全因為警方查獲他先前透過微信轉帳的嫖妓帳款。

中媒《上游新聞》披露,四川省南充閬中市政法委員會書記李獻豐涉嫌強姦、貪污、受賄等罪行,李獻豐去年4月底和賣淫集團達成交易。據悉,此案件中的受害未成年少女的父母得知消息後,報警處理,警方查獲了李獻豐過去用自己微信轉帳的「嫖妓交易」紀錄,因而揭發整起案件。

賴浩敏政績 離譜法官驚爆買春收賄 再揪1500萬不明財產【摘要2021.1.9.自由】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不實申報加班、言語騷擾女同事等情,曾被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前年被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他隨後轉任律師。

士林地檢署與廉政署進一步究辦刑責時,不僅有人檢舉他擔任法官期間,接受承審案件的委任律師招待買春和收賄,還查出他的相關帳戶竟有高達1537萬多元不明現金存入,昨依最重可判刑5年的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不明來源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起訴。

針對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陳辯稱,他曾辦理信用貸款或一般貸款買股票;他是精品LV會員,每年都有家族折扣,或幫他人刷卡買錶獲匯還;一部分是母親過世的白包及胞兄匯來的租金等。

但士檢調查時,陳原本稱「忘記了」,後來才說錢可能是借貸或借款匯還等;此外,檢方傳訊陳的家人及比對匯款細目,認為陳頻繁存款,難以想像為何不一次存入,且20152016年的不明來源財產分別高達404萬及630萬元,遠超過他的年薪及租金收入,認定財產來源可疑,不採信其供詞。

至於不實申報加班,檢方認定陳梅欽明知未加班,仍在個人差勤系統偽填6度加班共22小時,再製作不實書面「加班費請領單」,詐得8小時加班費6136元。

陳梅欽為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1995年起擔任澎湖地院候補法官,2000年調任士院民事庭法官,至2年前事發後離職。記者昨試圖採訪他對遭起訴的回應,始終聯繫不上。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破除「權勢盲」 看見被性侵者困境

 侯友宜、許宗力聯合政績

Nov.2011 / Clara-Jumi Kang / A. Vivaldi / The four seasons / Dresdner Kapellsoliste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5QuSQu1q4w

【摘要2020.8.19.蘋果 范國勇、張妙如、王秋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林姓女員工疑遭性侵輕生案,近日家屬公布林女母親手寫信並呼籲司法調查、釐清真相,再度引發社會對於權勢性侵案件的高度關切。所謂權勢性侵,係指行為人藉由監督權所生之權力或影響力,或趁著扶助或照顧之時機,使被害人迫於無奈、不得不順從而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實務上對於社會民眾與司法人員而言,權勢性侵實則難以辨識。

我國《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或猥褻罪」,規範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之下,被害人因怯於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或業務等關係,而與加害人發生性交或猥褻行為。表面上看來,該性交或猥褻行為可能並沒有違反被害人之意願,無法適用《刑法》第221條普通強制性交罪和第222條加重強性交罪,將加害人繩之以法。

因此《刑法》第228條是要補第221條和第222條的漏洞,讓法律更周延,對於「利用權勢性交罪或猥褻罪」的重點在於利用權勢,而非被害人的意願,因此只要司法人員看得懂權勢如何運作,發掘被害人在情境逼迫下只能遵從的相關證據,便有機會將加害人繩之以法。

但從現代婦女基金會2014年到2018年這5年來,所服務1263件性侵案觀之,其中利用教育機會、教養關係,或是職務之便,屬於權勢性侵案件者211件,佔了6分之116.7%。然依2007年到2016年「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統計,10年來依權勢性侵定罪者卻僅有115件。這樣的定罪落差,可見除了證據問題,更應該進一步檢視沒有定罪的案件,其中的權勢關係是否真的被看見。

首先,請司法人員破除「權勢盲」,看見被害者處境。社會文化中時常存在權勢不均等的情況,但在司法上恐難以證明關連,以致司法人員不見得看得見。例如:直屬長官對下屬掌握了工作安排的權力,但非直屬長官,亦可能透過其他行政安排,對該員工造成工作及權益方面的影響;

學校老師、教練可以利用學生的尊敬、景仰,或掌握成績作為要脅,但難道補習班老師,就不具備讓學生景仰,或對學生提供加強輔導、答題密技等的影響力?某特定領域的位高權重的大老,對於相關領域的從業人員職涯發展、方案拿不拿得到或能否順利推動不具備影響力嗎?事實上,權勢的影響力無所不在。

權勢常被利用來作為一種將人陷入受害情境的武器,但又隱於社會文化中。許多陷入權勢性侵中的被害人,可能礙於加害人對其有恩、是照顧她的長輩,因此除了受害當下的震驚慌亂,也難以在第一時間對外人道出受害經歷。這樣的「無法發聲」容易在司法過程中被認為是合意性行為,但假若司法人員看得懂權勢的運作,就會嘗試發現其他補強證據,即使證據不足,也不會草率定論為是合意性行為,寫出對被害人落井下石的司法文書。

其次,請了解:「only YES means YES 」,未被脅迫的同意,才是性同意權的展現。由於被害人的性意願可能受到干擾而屈從,因此對於《刑法》第228條現行實務解釋上,重點在於權勢而非意願

近年來台灣對於性侵害的認知,在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團體的倡議下,無論在性自主的觀念或修法方向,都已逐漸朝向性同意權的方向發展,希望透過落實性自主和性同意的觀念,消弭在社會意識和司法上責備被害者的歧視,並破除完美被害人的假想,真正讓加害人負起責任。

此外,我們也希望集合各界的力量,透過文字述說、媒體廣宣,讓司法人員與社會大眾,更認識到權勢性侵案件的真相,真正充權被害人,翻轉大家的觀念,打造能充分討論、尊重性同意權的司法體制和性別平等社會。

呼籲檢警司法單位,明辨關係中的權勢作用,查明真相,還給死者和家屬一個公道,也呼籲法官對於「利用權勢性交罪」案件,在符合比例原則之下,應從重量刑。目前司法官對於何謂權勢性侵的認定,與現實案件或實務界仍有很大距離和檢討空間,因此破除「權勢盲」是當務之急,能辨識權勢才能真正看見被害人的苦,並且有機會提升權勢性侵的起訴率和定罪率。

PS

1.        司法官需要情境教學,司法官自己被權勢性侵後,才能真正體會何謂權勢性侵、被性侵者困境。不然,牛教了一萬年還是牛。

2.         台灣的司法官權貴階級,大多數直接參與了獨裁者迫害人權的工作,因為親身經歷,所以對白色恐怖、平庸邪惡、迫害人權共犯等轉型正義的工作,比較能感同身受。

法務部長廖正豪、城仲謀與司法院長施啟揚、翁岳生等聯合政績

正視司法倫理的新挑戰【摘要2020.8.19.蘋果 孫健智/桃園地方法院法官】監察院在814日,以石木欽法官長期與涉訟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還以妻兒名義交易翁茂鍾所經營公司的股票,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這起司法風紀案件之所以值得關注,既因為當事人的資歷,也因為案情本身。

「法官倫理規範」第5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

追溯其立法源由,《班加羅爾司法行為原則評注》闡述「妥當」德性的第180點指出,法官決定是否出席某社交場合時必須考慮:舉行社交活動的是老友或新識?該人是否社會風評不佳?那是大型活動還是私人聚會?

是臨時邀約還是預先安排?出席者在法官手上有待審案件嗎?法官會獲得別人沒有的好處,因此引起他人的合理懷疑或批評嗎?總之,法官出席社交場合必須顧慮到,是否會不當影響法官的獨立與廉正。這些行為準則跟司法獨立的維護密切相關。司法獨立有兩個面向,一方面是法官執行職務不受外來指令或壓力干預,另一方面則是法官跟案件以及當事人不能有利害關係

司法獨立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因為在司法獨立的前提下,才能確保法官是依照個案當中的證據、事實、法律作成裁判,沒有個案之外的其他考量。而且,司法不只要真的獨立,還必須看起來獨立,畢竟司法獨立與否,外行人只能從外觀判斷,因此除了從制度保障法官的獨立地位,也必須透過倫理規範,要求法官在職務內外的言行,必須能夠撐起司法獨立的理想,而不當的社交接觸會引人質疑,法官能不能跟案件當中的利害關係保持距離,進而質疑司法的獨立。

接連發生的司法風紀爭議,已在不知不覺中,將新的法官倫理課題推上檯面。在去年捲入風紀事件之前,石木欽法官還是聲譽卓著的司法前輩;同樣在去年,曾任檢察官的邱太三在法務部長任內也爆出,涉嫌對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關說壢新醫院逃漏稅案,而看似諷刺的是,邱太三當年之所以辭官(檢察官),是為了抗議(法官涉嫌行賄法官的)吳蘇案無罪判決。

或許在石木欽、邱太三出道的年代,司法官光是不收賄就已經難得萬分;但時代早就不同,司法官的不當社會接觸,即使無關金錢往來,也會存有倫理疑慮,這兩位司法前輩的行為及辯詞,恰如其分地反映時代的落差。可惜的是,我們的司改議程好像還停留在那個不收賄就很了不起的年代,動輒濫開「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地圖炮,恐怕更是未能正視司法倫理的當代課題。

2020年8月17日 星期一

石木欽遭彈劾 職務法庭將參審

 許宗力政績42

Winners Concert I: Clara-Jumi Ka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W1Ni31A4yQ

【摘要2020.8.15.中時】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及買股票賺進逾2千萬,去年9月請辭,司法院人審會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議處,經監委調查發現,石木欽確實有與訴訟當事人不當接觸、飲宴情事等,損及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14日通過彈劾石木欽。

石木欽表示,上屆監委就曾提案但未通過彈劾,本屆監委不顧他提出有利證據,只憑想像羅織,輕率通過彈劾,且對法律明文規定「從舊從輕」10年的追懲時效,置之不理,本案是「為了彈劾而彈劾」,新任監委淪為政治打手,他深感遺憾。

監察院昨天再次召開彈劾審查會,以120票通過彈劾。監委高涌誠直言,沒想到「權貴司法」仍存在司法圈,假使此案未公諸於世,那市井傳聞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將繼續發生。

監委王美玉說,石木欽自1997722日至2017年間,多次接受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招待,並頻繁與翁及其律師飲宴、球敘;石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對翁茂鍾審理中案件或下級審剛宣判完案件,與翁會面並提供法律意見。

王美玉指出,翁茂鍾除涉入百利案的5件官司,還涉入怡安、應華、佳和炒股案,石木欽在這段期間頻與翁茂鍾不當飲宴接觸,石甚至以兒子的名義,向佳和公司買進翁所經營的聯亞公司股票100張,聯亞上櫃後,再以每股300元以上價格賣出,獲利逾2千萬。

高涌誠直言,包含檢、警、調、法等諸多高官都捲入此案,雖然石木欽辯稱已過10年懲戒時效,但憲法與監察法對監委彈劾權並沒有時效規定,「若監院不調查,船過水無痕,這些人仍爽領退休金,社會大眾可接受嗎?」

高涌誠說,此次調查也比對翁茂鍾的筆記本,石木欽說筆記本不能成為證據,他認為,受法官法保障獨立性的法官,本應接受比較高的責任,即使監委調查有些許道德審判,但難道不該對法官進行道德要求嗎。石木欽的彈劾案,將依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新制,由3名職業法官與2名參審員共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