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政績104
【摘要8.31.2012蘋果】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涉及多項圍標採購貪瀆案,昨已被收押。黃季敏身為行政院災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長,做的都是救人工作,採購的標案也都是與防災救災有關的器材,但他竟然昧著良心,在採購案中牟私利,讓這些救災器材成了廢鐵,置別人身家性命於不顧,黃季敏的貪令人不齒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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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高階公務員,黃季敏未以身作則,還藉由職務之便,對採購案上下其手,其中所採購的「救災指揮通信平台車」系統,在八八風災時完全沒派上用場,無法發揮功用,這麼離譜的事情,事後內政部也沒有任何檢討,就任其花了兩千多萬元的救災車棄置不用,政府的錢莫非真的太多了?
前有林益世,後又出現黃季敏,這都是高官貪瀆,將他們繩之以法確實大快人心,但我們相信躲在政府角落中的貪官,絕不會只有這兩位。
黃季敏採購的上億元負壓隔離車 一堆廢鐵【摘要2012/08/31 聯合報】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疑涉貪瀆弊案遭羈押,他任內參與的採購案也被拿出來一一檢視。消防署在2003年因SARS斥資一億四千多萬元,採購58輛拼裝而成的負壓隔離車,配發到全台各消防分隊後,因車身比重不均衡多次發生翻車意外,現在形同廢鐵擱置。
當時監察院曾對消防署這項採購案提出糾正,但58輛負壓隔離車隔年底照樣配發到各縣市消防局,得標公司也在交車後倒閉。有救護車器材供應商表示,當時已有負壓隔離艙的技術,各國防制SARS採用隔離艙適用所有救護車,要價僅數十萬元;負壓隔離車的設計昂貴又笨重,卻連醫護人員一併隔離,不知意義何在。
負壓隔離車配發至各縣市後,還要派專人學習操作,且該車未經校正,車廂又重又大擋住後照鏡視線不說 ,頭輕尾重的設計在轉彎時容易翻車,苗栗、桃園及台中都曾發生翻車意外,消防人員敬而遠之,幾乎沒有出勤機會。
據了解,當年這五十八輛負壓隔離車的濾心過濾系統幾乎都已失效,需花十幾萬元修繕,形同廢鐵般被放在各消防分隊車庫最內側。使用次數幾近於零。
消防署花了數百萬元買了一架無人駕駛的遙控直升機,加裝攝影功能,在救災人力無法進入災區時,可空拍災區畫面傳回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但八八風災時未發揮功能。消防署還有如飛行船的遙控飛行載具,也是勘災攝影用,當時未派上用場。
資深消防官員說,消防署過去花幾十億預算採購裝備,卻在災害時放著不用,使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沒有充分的災區訊息作為救災決策參考,八八風災時才會引發排山倒海而來的指責。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高層對救災、勘災裝備外行,少有人知道消防署有這麼多的勘災裝備可用,因此災後沒人追究消防署該用而未用勘災裝備的責任,如今總算被查出問題重重。
參考資料:
前北縣警外事課股長貪汙 判14年【中國時報2012.08.31摘要】 前台北縣警察局外事課股長崔大偉利用職務之便,涉嫌竊取兩千張備用空白「重入國許可證」,夥同外事警員找到在新竹縣湖口經營情色小吃店的地下仲介業者,竄改居留資料、偽造外僑居留證;
崔大偉卅日被以貪汙罪判十四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重入國許可證」是便利回母國的外勞,重新進入台灣的憑證,類似簽證功能,由外交部商請警政署管理。
國民黨真偉大 屏縣議長賄選 4民代拔資格【摘要8.31.2012蘋果】屏東縣議會議長林清都(國民黨籍),因用一票五十萬元的代價,向議員買票並當選議長,二審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刑五年半。
而協助行賄和收賄的議員曾義雄(國民黨籍)、杜春生(國民黨籍)、施蘇貴美(國民黨籍)則分別被判緩刑,此案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全案雖只有林清都要入獄,但其他三議員被宣告褫奪公權,四人都將失去議員資格。
貪貪貪 做官的到底要貪到何時【中國時報2012.08.31摘要】繼林益世貪汙震撼後,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又被查出坐擁金條、涉嫌貪汙人民的救災錢;台灣人民何其不幸,一年要目睹這麼多場貪官現形記;更令人憂心的是,這二年來連續爆發的官員涉貪案件,在在都顯示,台灣離清明勵治還有一大段距離,貪腐的陰影仍然深深籠罩著台灣政壇。
林益世案讓人民看到貪瀆者的惡形惡狀,也讓大家警覺,政黨可能輪替,貪腐卻竟然並未輪替;黃季敏可以長期遮掩涉貪情節,政府內部是否有共犯結構,才是令人擔憂的。黃季敏案之駭人聽聞,在於這是個集惡質、膽大包天及老練的貪瀆案例。
身為消防署長、做為救災的總指揮官,竟然連人民的保命錢也敢貪,例如,他花鉅資採購的「救災指揮通信平台車」,在八八風災時形同廢鐵,目前棄置於各縣市消防隊,是另類「蚊子車」;此種拿人民性命開玩笑的行徑,比一般的貪瀆犯更惡加一等,和江洋大盜謀財害命,又有何異!
黃季敏不論是以黃金收賄、或是收賄後以黃金洗錢,都顯示他手法老道;黃季敏的大膽之處更在於,竟然敢赤裸裸的運用自己的胞兄成立人頭公司、協助圍標,更拿取回扣。
但更令人駭異的是,黃季敏在擔任署長六年任內,有多項採購案,可疑賄款達上億元,檢調偵辦單位三年多前就發動偵查,但即使黃季敏退休,但檢調單位向消防署調閱採購卷證卻屢屢受挫,或碰軟釘子,更有人點出有所謂的「暗樁」,令人不得不憂心,這其實是個貪汙共犯結構。
馬英九總統以政治清廉自許,但近來諸多案件顯示,馬總統的訴求已經落空;八月中檢調單位調查荖濃溪大津護岸工程,施工三個月後就因偷工減料崩塌,檢調查出,前第七河川局局長張良平涉收賄為廠商護航,但他卻於今年六月升任經濟部水利署副總工程司;該案與黃季敏案相同,都是為了圖利自己、不惜危害人民身家安全的案例。
位居刑事警察局第三把交椅的主任祕書許瑞山,竟然涉嫌經營賭場,甚至安排傳播妹陪酒,警紀蕩然無存,自己都成了大害,如何可能為民除害,維護治安? 檢調搜索時,於許瑞山辦公室就查出一百萬元現金;去年才通過的財產來源不明罪,顯然嚇阻不了這些貪官,集體貪腐文化難辭其咎。
去年海關爆發歷來最大集體貪汙案,從報關行、進口商到關員,全部都串連一氣,涉案層級直達關稅總局副局長,這正是標準的貪腐共犯結構,財政部內部監督體系顯然失靈。
台灣年年都有天災,如果黃季敏任內採購的防災設施,完全不堪使用,可說是事關人命;更何況,黃季敏的諸項採購,疑點重重,政府體系及監察院應該都有監控機制,怎麼可能完全不追究責任,竟然讓其以救災英雄的美名安然退休,政府內控機制顯然失能。對於這一連串的貪腐疑案,尤其是事務官涉貪,馬政府更該審慎面對,不能等到檢調單位事後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