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政績46
【摘要2017.7.28.蘋果】面對美國以優渥條件吸引鴻海大手筆投資,經濟部溫情喊話「不要忘記台灣是我們的根」,卻無力吸引企業回台投資。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直批:「政府無所作為,企業能跑就跑了。」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更說:「我們養的雞已到別人家生蛋了!根留台灣的企業要能茁壯,不該枯萎。」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曾感嘆,台灣行政效率太差,非必要不會回來,近年在台重大投資寥寥可數,僅旗下群創的高雄路竹面板廠,當初規劃2年要投資800~900億元,與海外投資動輒2000~3000億元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
原積極要斥資數十億元打造的高雄南軟園區,進度也遠不如預期,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目前僅剩雲高、揚信、鴻佰3家公司還留在高軟。高市府表示,該局對鴻海在高軟獨資興建的「軟體研發大樓」,已給予房屋稅等優惠。
謝金河指出,鴻海赴美投資,對政府重稅策略是一警訊,也顯示政府和企業關係太疏離。相較於全球積極招商,台灣環評審查嚴苛,加上一例一休,都讓投資環境更不利。殷乃平則表示,兩岸關係欠佳、台灣缺乏自由貿易協定、環保團體和廠商對立、租稅環境也不好,台灣已跟日本一樣出現廠商外移、產業空洞化危機,政府應思考推出新獎勵措施。
蔡英文政績 士兵上吊亡 國軍1個月4自殺【摘要2017.7.28.蘋果】空軍台北通訊大隊一名十九歲傅姓志願役士兵,前天被發現在營區以童軍繩上吊自殺,雖經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全案憲兵調查中。這是國軍本月第四起自殺案件,軍方已要求各單位加強宣導尊重生命、落實心理輔導。立委籲國防部加強部隊內部管理,留心官士兵心理適應問題。
國軍本月自殺案頻傳,四日一名陸軍六軍團指揮部所屬五八四旅陳姓中尉,在營區餐廳後方樹林上吊自殺。後又發生一名陸軍少尉軍官,以及一名空軍士官用燒炭自殺方式自我傷害,傅姓士兵上吊身亡是第四例。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他觀察軍人自殺率增加,是因大環境對軍公教貶抑的氣氛,穿上軍服卻沒榮譽感、不知為何而戰,再加上軍中長官逢迎拍馬的文化,累積他們心中焦慮、憤怒和憂鬱,如又面臨感情、家庭等問題,沒得到適當的紓解,最後恐採取激烈自殘手段。
綠委莊瑞雄說,過去對軍人印象是打仗可能戰死在沙場,但現在軍隊面臨的挑戰卻是沒戰爭卻自己自殺,凸顯部隊管理要加強。藍委馬文君說,現在軍中人手缺乏、每個人要做的事情變多,事情多做不好、做不到壓力就大,造成惡性循環,國防部應從整體結構性問題去思考改進。
許宗力政績 法院是否像月亮?【摘要2017.7.28.蘋果 梁耀鑌】民間為何會流傳「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筆者認涉及刑事訴訟目的「犯罪之真實發現」與法官是「中立第三者」的矛盾;且與人民對司法觀感不佳形成連動,矛盾愈深,人民對司法觀感愈沉。
「按《刑事訴訟法》為確定國家具體刑罰權之程序法,以發現實體真實,俾刑罰權得以正確行使為目的」,大法官釋字第178號解釋理由書著有明文;惟近來要求法官單純做「中立第三者」聲浪高漲;亦即法官單純聽訟,僅審查檢察官送來的證據,是否足以支撐「起訴的犯罪事實」,如不足支撐,就判決被告無罪,而不管刑事訴訟目的「犯罪之真實發現」;如法官依職權調查證據,常被批判法官與檢察官聯手打被告,有違法官中立第三者立場。
目前實務上產生一種現象,法官為發現真實在符合法定程序下依職權調查證據,上級審不會指責違法,因不論大陸法或英美法,法庭永遠是發現真實場所,美國證據法大師魏格摩教授曾說:「審判的權力包含發現真實的權力。」英美法法官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另法官如採最輕鬆方式,單純聽訟,只檢驗檢察官檢送的證據,一般上級審亦不會指責違法;因當事人未聲請調查的調據,上級審亦不會深究。這就是法院被批判像月亮主要緣由,因不同法官對職權調查認知不一,審理結果確實不一樣。
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實質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但實務操作常有落差,尤其矚目案件;檢察官認起訴事實已事證明確,不再調查證據,而法官認被告被訴犯罪事實仍有不清楚地方,須要釐清。
法官要不要職權調查,涉及二個問題,法官的「專業」及「敬業」:法官能否看清被告犯罪事實全貌,或被告根本不構成犯罪,這涉及法官專業。因認定事實是法官責任,判決書又由法官撰寫,既然檢察官認已事證明確,不再聲請調查證據;而法官又認被告被訴犯罪事實仍有不清楚地方,須要釐清,所以法院為發現真實,就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法官是否職權調查,又涉及法官敬業及良心問題,因《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前段規定:法院為發現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法官是否職權調查有裁量權,法官得調查,能調查,而不調查,要說法官違法較難,因檢察官已不聲請調查調據,且很難證明法官內心故意違法不調查;但這涉及法官敬業及良心問題。
曾有行政首長批評:「銀行錢已被搬光,證據明確,法院為何不判!」試問,銀行錢被搬光,而檢察官所提證據不夠又不聲請調查證據;法院能判被告有罪嗎?不能;能判被告無罪嗎?又不敢,怕被譏恐龍判決;
此時,法院為發現真實,在符合法定程序下即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必要。目前民間流傳「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有罪、無罪繫於偶然,傷害司法甚深。
黎巴嫩著名詩人紀伯倫(Kahlil
Gibran)曾說:「We
already walked too far,down to we had forgotten why embarked(我們已走太遠,以致忘了出發的初衷)。」人民要求司法的不多,在保障人權前提下,做到刑事訴訟基本目的「發現實體真實」,對被告毋枉毋縱而已;不要「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最近司法改革作出200項決議,但有些議題,是否離題太遠,而忘記刑事訴訟基本目的「發現實體真實」。
葉俊榮政績 減香減爐 殺死信仰還是跟上時代【摘要2017.7.28.蘋果 顏銘俊】近日因政府勸導宮廟「減香」、「減爐」政策,引出許多宗教與文化領域的高學歷份子及網文寫手連袂出擊,仔細拜讀,個人樂觀深信不只這10年來僅是勸導減香、減爐,就算哪天政府真的執行「滅香」、「封爐」政策,也完全不用擔心漢人「香火觀」或其他相關的信仰科儀所具有的文化蘊涵會消失。
須知:屬神的,都是屬人的。一切信仰儀式,無論有什麼符號意涵,也都是人為的,所以,也都會隨時間有所變化。道教並非最初就燒香、拈香;最真實的佛教,更是一個不講委身他力、不敬拜偶像的宗教,燒香不燒香、是不是燒金紙,根本不重要。
以維護宗教自由、傳統信仰文化的名義對政府減香、減爐政策大肆舞劍的學者、文化人與寫手,不論其文章看似中肯,箇中不變的漏洞與最大錯誤,一是不願直面各種宗教行為與信仰儀式流動可變的演化史,錯誤地堅持一切宗教行為與儀式皆是「一成不可變」;
二是誤把專業學者的研究與知識積累,當成是普羅大眾日常信仰行為裡的一切與心理基礎。事實是:多數人燒香、燒金紙及其眼中的一座座香爐,是沒有那麼多意義的。
必須特別一提的是,上頭說「這10年來」勸導減香,而不說「目前」,正是要破這波爭議的一個迷霧。那就是:勸導減香、減爐的政策並不是蔡政府任內才開始,而是從2008年馬英九上任後高唱「節能減碳」時就開始了。
個人常常跑去參拜的廟宇裡,就有不少在馬英九任內撤除小爐、只留大爐;有的是勸導信眾小爐只插一香,遇到大爐才插三香。做法各異,但都確實遵照了節能減碳的指導原則,在屬於宗教信仰的行動領域裡,默默為環保盡力,馬英九任內的這點作為,我是肯定的。
誠願那些宮廟經營者,以及這類貌似關懷宮廟文化、信仰習俗遭人為改變的學者、文化人與寫手願意盡早敞開心胸,一起投入各種新時代中的信仰文化變革。尤其,若這種變革是和與時俱進的普世價值相攜手的──例如越漸抬頭的環保意識,任何信仰文化越願意與之同步共進,就越容易在文明社會中順利延續下去。
以這次為例,對多數香客而言,減香減爐更有益於健康,也更有益於縮短參拜時程,且減低在參拜期間必須忍受的擁擠、燥熱,更容易吸引香客到宮廟裡參拜;從環保的觀點看,少燒點金紙,更能少砍幾棵樹,裨益綠化、增益空氣清新。但既有的神明仍在、人們的信仰選擇仍舊自由。
如果打著宗教信仰或傳統文化的名號,就以為獲得自外於世俗與法律規範的免死金牌,只會加速宗教和民間信仰死亡的速度,在一個公民教育越來越普及、無神論越來越多的文明社會裡,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