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誘國三男校園嘿咻 女老師判刑2年

朱立倫政績124

【摘要6.18.2011蘋果 孫友廉】新北市某國中一名跆拳女教師,去年與她指導跆拳的15歲國三男學生畸戀,引導偷嘗禁果。女教師事後辯稱被性侵,但法官認為她曾是跆拳國手,不採信她的說詞,昨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猥褻罪,判刑2年。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強調:「這不是師生戀,老師握有權力,應屬性侵加害者!」她表示,學校除應立即解聘,並應透過不適任教師通報系統,讓其他學校得知,不再聘任女教師。該校學務主任昨低調說,案發後學校均依規定辦理,也尊重司法判決。

大仁科技大學「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主任黃玫瑰指出,在所有兩性關係中,師生戀最權力不對等,這種上下權力關係在體育界尤其明顯,一名選手想在比賽時有完美表現,須與教練密切搭配,對兼具選手身分的學生,體育教師或教練的權威遠高於其他教師,這種關係下產生的戀情,學生是雙重弱勢,非常不公平。

兩性專家廖輝英說,她懷疑師生不倫事件頻傳是教育環節出問題,「拜託老師們,不要再殘害國家幼苗了!」對於未成年子女不能百分之百放任,須觀察孩子行為舉止有無異狀,家長不管多忙,平時要與孩子建立良好溝通方式,讓孩子知道「沒有不能說的事」,才可預防孩子誤入陷阱。

律師蔡明哲表示,教師與學生發生性關係,若學生未滿16歲,即使兩情相悅,教師仍會觸犯《刑法》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可處7年以下徒刑;猥褻可處3年以下徒刑。

蔡明哲說,若違反學生意願性交,則觸犯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家長還可依《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規定求償。

發生師生不倫戀遭判刑的女教師,原任教的學校是新北市大型國中,教職員達160多人,該校卻屢傳有違師道事件。前年11月有狼師對午睡女學生伸魔爪襲胸;去年5月爆發女教師不倫案;上周六又有男體育代課教師誘姦國二女生,並劈腿4女,其中三人是同所國中的女學生。

該校3年來發生3起教師侵犯學生案件,震驚教育界,也讓家長十分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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