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馬主席 請不要說謊!

馬英九政績957
【摘要8.6.2012自由 林濁水】身為中華民國總統,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說中華民國是合「國際法」的國家,立場可以理解,但為了強化說服力,任意歪曲歷史和現狀,則難免弄巧成拙。馬主席這次關於主權的表態,就是個例子。
LES REVES DU MATIN 夢的傳說

1950年美國總統杜魯門先後發表「台灣不干涉聲明」和「韓戰聲明」,確定美國「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場。戰後列強便依這原則處理舊金山和約中的台灣歸屬,日本也在美國催促下,以同樣的精神簽日華和約;簽約前後,日本政府一再公開說明這精神。
一向堅持中華民國正統性的蔣介石政權,不只對這精神未予挑戰,蔣的外交部長葉公超更在立法院強調:「該換文所定適用範圍,為我政府控制下之全部領土。所謂控制乃屬一種事實上之狀態,並無任何法律意義。與法律上的主權截然不同。」和馬主席的說法完全相反。
中美關係正常化時,美承諾不再提未定論;建交時,卡特總統更靜待台灣迅速被統一而結束台灣地位未定狀態。但在台灣人不分朝野努力下,美國國會仍然通過了台灣關係法 使未定論重新復活。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法律、條約等涉及國家、政府的也適用於台灣,但涉及政府承認則否。
國民黨一貫立場是一個中國,而這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由於國際上認為這和北京擁有台灣主權的一中原則一樣,和現實落差太大,所以採未定論來維持現狀;只是以前既說且做,現在做而不說。
「一中是中華民國」是國民黨的政治神話,現在用來討好中共,全是政黨利益高於國家和民主價值立場下的產物。為了鞏固這神話,編製的謊言早已洋洋灑灑,馬主席在日華和約生效六十週年紀念致詞,只不過再添一項而已。
五駁阿九中日和約謬論 【摘要8.6.2012自由 沈建德】一、馬英九說1895年「馬關條約」台澎割日,1941年蔣對日宣戰,廢止「馬關條約」,故台澎已重回中國版圖。
反駁:割地條約屬於處分條約,若未訂新約,舊約即使廢止,所讓與之地並不自動回歸。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法律文件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或北京。
二、馬說「開羅宣言」把台澎歸還中華民國,而日本降書接受,因宣言或降書都是戰時國家領導人在其職權範圍內對相關事項所做的具體承諾,故具法律效力。
反駁:「開羅宣言」只是叫做「新聞公報」的新聞稿,無人簽字,也沒承諾把台澎交給中華民國。馬的「恩師」丘宏達及國際法權威勞德派特Lauterpacht 都認為「宣言」或「聲明」必須簽字才有效。
三、馬說1945年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恢復台澎人民中華民國國籍,無任何國家提出異議。
反駁:馬愛將林滿紅指出1946年八月英國表示:「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四、馬說「中日和約」第十條確認台澎人民中華民國國籍。
反駁:該條約文明載是為該約的目的 For the purpose of the present treaty 才將台澎人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據談判紀錄,日本這樣做目的在使海外台灣人有護照,算是放棄台灣後對其前殖民地人民的交代。若日本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不搬出台澎的自是中華民國國民,何須和約規定?
就像「馬關條約」第五條一樣,並未規定台灣人是日本籍,割台後兩年不搬出台澎的才「酌宜視為日本臣民」。
五、馬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合作開發釣魚台資源。
反駁:馬既承認釣魚台是台灣屬島,而台灣不屬中華民國,該國對台灣的屬島沒有發言權
「和平使者」用飛彈打台灣? 【摘要8.6.2012自由 李毅清】花蓮縣傅縣長投書媒體表示,花蓮長期爭取兩岸「和平使者」能來花蓮,帶來全亞洲重要媒體,好好報導太平洋濱最美麗的城市,但因日前蘇拉颱風重創花蓮,使得五度表達要來花蓮的中國官員陳雲林不能成行云云。
地方首長爭取各國政要來訪,並趁機行銷自己的城市是必要的,但如果把一千多枚飛彈對準台灣、處處打壓台灣的中國,對其前來訪官員統稱「和平使者」,傅縣長這樣的觀點,相信不是多數國人和花蓮人所能認同的了!何況,中國真正的和平使者,不都被關在獄中或流亡國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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