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殺警案 7官警上夜店 3人薄懲

王卓鈞政績116
Mussorgsky's "Night on Bald Mountain" - Ludwig Symphony Orchestra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yR-poMsSWI
【摘要2014/09/20 蘋果】殺警案爆出轄區警方有風紀問題,台北市警局昨舉行記者會,將信義分局刑事小隊長鄭宏振、偵查隊長蔡金龍各記過1次,偵查佐莊瑞源申誡1次,是否涉及風紀問題? 隻字未提。但專案小組調查,事發當晚至少有7名警察在信義區夜店聚會,警方完全不敢碰觸核心問題,無法服眾。
14日凌晨近1時,鄭宏振4名友人前往Myst包廂。不久富二代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帶人去尋仇,在1樓被安管擋下,莊瑞源得知後通知薛,二人火速前往,接著爆發衝突,薛被群毆橫死街頭,沒多久鄭才得知樓下出事。
事發當晚鄭宏振在ATT 4 FUN9Myst夜店慶生,因與六合彩組頭往來未報備,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記過1次;偵查佐莊瑞源發現可疑群眾聚集,未依規定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記申誡1次;偵查隊長蔡金龍督導不周,記過1次。 
對於被殺的刑警薛貞國是否事前知道SPARK會有黑幫份子鬧場? 市警局局長黃昇勇說,薛案發前2小時去SPARK與友人打招呼,隨後離開去LAVA喝酒,黑幫鬧場後才又去SPARK排解糾紛。 
不過據專案小組調查,鄭宏振因當天該大樓4家夜店包廂全客滿,於是透過薛貞國喬包廂,薛因此在13日深夜前往Myst幫鄭訂包廂,不過他沒留下來,隨即前往LAVA找朋友,期間可能有喝酒。 
專案小組調查指出,當天替鄭慶生的4人中並無警察,但背景複雜,有的還有黑幫背景。不過信義分局內部昨傳出慶生會有「隱藏版」名單,除同小隊的莊瑞源外,還有同分局的L姓小隊長,而薛貞國當晚在LAVA的酒友,也傳出是過去同小隊的Y姓與C姓偵查佐,還有同樣愛泡夜店的H姓偵查佐。意即當晚信義分局偵查隊共有7名刑警LAVAMyst兩家夜店聚會暢飲。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表示,市警局僅就違反勤務相關規定與督導不周懲處,對於外界關注的警員風紀問題未見懲處,不免讓人聯想。 
參考資料:
Hawaii 5-0 [Full Version]Theme Song original Intro
殺警案外案 風紀擠牙膏 警官、組頭泡夜店【摘要2014/09/20 中時】殺警案進入第6天,台北市警察局昨天終於針對員警風紀問題祭出懲處,當天在事發ATT 4 FUN樓上慶生的小隊長鄭宏振,因和曾經擔任六合彩的組頭一起在夜店,加上殺警案發生後未通報分局;由於都是基層扛責,引起員警質疑高層是否也應該負起連帶責任?
台北市長郝龍斌強調「一定會用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查。」但北市警局一開始僅由分局內部自行調查,直到案情如擠牙膏似的爆料後,才由督察人員介入,令人質疑官官相護
督察室經多日調查,昨日公布調查結果指出,事發當天,信義分局小隊長鄭宏振確實有在ATT 4 FUN 9MYST慶生,但喝酒對象是4名民間友人,並非有其他警員或高階警官在場。而與鄭同行的4友人中,有一位曾是六合彩組頭,和「特定對象」來往仍屬不當。
議員點名警收規費 批台版《雷洛傳》【摘要2014/09/20 中時】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昨日下午到北市警局政風室檢舉萬華分局副分局長石明哲在信義分局副分局長任內時收規費、插乾股,預估年收入超過千萬元,他更以電影《雷洛傳》中總務「豬油仔」的角色,點名員警薛貞國,就是豬油仔之一
鍾小平指出,他接獲多家夜店業者投訴,石明哲涉入夜店甚深,對信義區內多家夜店收取1015萬元的規費,亦或用乾股形式收取,連賣拉麵的店都插有乾股,預估年收入超過千萬元。
他更爆料指台北市警察有2個收取規費的管道,例如信義區夜店的管轄是三張犁派出所,4年來都由總務扮演如同電影《雷洛傳》中「豬油仔」的角色,統一向每家夜店收取規費,行情約5萬到10萬元,再打點上層長官。
偵查隊系統則是由警責區的警員,擔任豬油仔角色,統一收取規費,行情價也是510萬。鍾小平強調,對於其言論願意負法律責任,有多名業者可以當證人,願意上法院說明白講清楚,一切都採取正規法律程序,更希望石明哲能停職等候調查。
鍾建議台北市長郝龍斌能從政風著手,要黑道退出圍事,白道不可再拿錢,有人在店裡滋事就報警,一切回到正常軌道。
The Ventures~HAWAII FIVE-O
台灣治安 黑白共治【摘要2014/09/20 自由 王伯仁】刑警薛貞國下班後「喬事」被黑道圍毆斃命案,打開天窗說亮話,台灣的治安已是「病入膏肓」,不是什麼人「震怒」、「嚴辦」所能解決十分之一。若不痛下針砭,台灣遲早會淪為「吃人肉」的野蠻之地!
台灣「黑白共治」現象,由來已久,早期警察和黑道還是「貓跟老鼠」的關係。但自國府1978年左右,開始對「特種行業」採「寓禁於徵」的錯誤政策後,台灣的特種行業地下化,同時以優渥的非法利益滋養了黑白兩道,再加上政黨對於政權的迷戀,不擇手段地維護,於是變質為「黑白共治」的灰道治國
所以才有陳啟禮、吳敦迢迢千里赴美殺江南案,在台灣的林宅血案相信也和黑白道脫不了關係。若以程度而言,日韓的黑道實在遠遜於台灣,「影響力」不到十分之一。為何台灣黑道能囂張若此?
警告滅堂 黑幫作風【摘要2014/09/20 自由 張翼揚】台北市信義區刑警薛貞國休假時間(卸下制服以平常人身分)前往處理夜店糾紛,還未依正常管道通報,為什麼?若以「因為是在薛貞國轄區,所以他才會前往了解」的腦殘理由來搪塞(休假時間應有職務代理人可以執行職務),是把全國人民當白痴了。
民國一百年,家父獨居鄉下,因長期受到隔壁卡拉OK店(未安裝任何隔音設施)的噪音干擾,打電話到派出所檢舉。結果管區員警非但沒有對擾鄰的店家依法勸阻或取締,還侵門踏戶,未經家父同意就進入屋內(侵入住宅罪),並恐嚇家父:「你再隨便檢舉,就把你移送法辦。」
筆者聽聞之後氣憤非常,遂向警政署和市警局反映。後來分局承辦人員,以詢問筆者發生過程做成筆錄,而草草結案。雖然承辦人員表示會對管區員警告誡云云,但對於筆者要求至少要對管區員警做出申誡以上之處分,不願做任何承諾。試問:家父是國營事業單位退休,筆者在大學任教,警政單位都不怕任何後座力,如此敷衍了事、草草結案了(官官相護、墮落與腐敗可見一斑),遑論平常鄉下的市井小民受委屈時,是受到何種對待了。
因為警察自己人被殺,根據媒體報導,警方已經向黑幫下了最後通牒,不把人交出來,就要大動作滅堂。行事作風好像是台灣最大的黑幫一樣。
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能不能請警政單位依司法正規程序作業,如要那麼霸氣,也請警政單位把所有國人當成自己人,凡所有遭受黑幫堂口欺凌、壓迫的案件,要黑幫把人交出來,否則就要大動作滅堂?
比黑道更令人痛恨的(黑道尚能以公權力制衡),掛牌的流氓警察亦不少見(可悲的是官官相護,難以制衡)。
Hawaii Five-0 - Hollywood Meets Hawaii
警紀靠自律 當然沒紀律【摘要2014/09/20 自由 吳景欽】警察為辦案之需要而與黑幫往來,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這種黑、白兩道的互動,因處於灰色地帶,致難為法律所規範。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二、十三條為明文,即只要警察是為防止犯罪或公共安全之考量,在得長官同意後,得遴選第三人為秘密蒐集資料。凡此規定,即可勉強成為黑白互動的法律依據。只是這些法律或辦法,並非直接規範警察與幫派間的互動關係,致有其侷限性。甚且此種互動,本就是見不得光之事,即使有重重的法律規範把關,恐也難發揮實際的效用。
甚而在2010年,台中發生翁奇楠命案後,內政部還因此制定黑白互動規範,明訂警方與黑道接觸須遵守事前報備等等的標準程序,並宣稱如此的規範,既可防止執法者與幫派份子過從甚密,更可因此保護警察的生命安全。惜在此次信義區事件裡,於在場警察的身分逐一曝光後,不僅啟人疑竇,更宣告黑白互動規範的完全破功。
而台北市警局雖已啟動警紀調查,惟此舉措僅屬一種自律,實難免於警察體制所必然產生的自我掩護之懷疑。若要避免此等質疑,關於信義分局的風紀調查,就不應由警察內部的督察室,而應交由不同行政體系且專門職司貪瀆防制的法務部廉政署為調查。若不如此,實無法免於瓜田李下之質疑,更可預知不了了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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