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政績13
René LEIBOWITZ @ BEETHOVEN Symphony No.4 Op.60 - 1961
【摘要12.15.2013自由】甫滿18歲的陳姓、林姓、何姓、曾姓男子,101年在誠正中學接受感化教育,卻多次逼迫輕度智障的收容人A男為他們手淫、口交,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判3男半年到2年不等徒刑。
誠正中學位於新竹縣,隸屬法務部矯正署,是全國第一所以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為收容對象的少年矯正學校。
參考資料:
羅瑩雪政績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摘要12.15.2013自由◎ 邱慧洳】真的很感嘆!我有一個學生在大醫院當護理師,在一個刑事案件中,被檢察官傳喚當證人。學生102年12月11日才收到傳票,傳票上請他12月18日出庭作證。
學生12月18日要上班,所以就花了兩天時間找同事跟他換班,好讓他出庭作證。但因事出突然,離12月18日只剩幾天,同事都排好事情了,無法跟他換班。學生只好傳真向檢察官表明「護理人員要請假、要換班真的有困難」,可否跟檢察官告假而不出庭,並附上日後可以出庭的時間。
檢察官請書記官打電話來說:「檢察官不准你的假,在本案中,你是證人身分,如果十二月十八日你不出庭,就會去拘提你。」什麼叫「拘提」?就是用強制力,把人像犯人一樣架走!
拜託!那檢察官真的不知民間疾苦,不知道我們護理人員的工作有多辛酸,只有「死掉」才可以不用到醫院上班嗎?否則只要還能動,縱使生病、車禍,都得硬撐到醫院上班。
請假,對護理人員來說,真的很困難,檢察官卻說「抗傳即拘」!只能說護理工作真的很無奈,檢察官高高在上不知民間疾苦…。
李鈞震:
1.
台灣的檢察官、法官、書記官、法務部長,絕大部分的大部分都是靠死背書與關係才考上的,一考上就當上權貴階級,根本沒有真正的體驗社會經驗,「不知民間疾苦」是他們的生活習慣。
2.
同時,台灣司法官絕大多數都從讀高中時期開始,徹底下定決心:不學習科學。羅瑩雪、黃世銘、曾勇夫就完全不懂有機化學,因此理性程度不足。
羅瑩雪政績 味全假油案 北檢辦到哪?【摘要2013/12/14
聯合晚報】國內連續爆發食品安全及國土保育事件,各地檢署卯勁偵辦,彰化檢方最積極,大統、富味鄉都在10天內偵結,彰化地院也速審速決,16日宣判。其他知名廠商分由台中、苗栗檢方偵辦也都偵結。
唯獨最受矚目的頂新/味全黑心油案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至今,僅味全董事長魏應充及總經理張教華涉嫌詐欺罪,各以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聲押不成,無保請回,全案仍在偵辦中。
目前為止涉案人均喊冤,供詞如出一轍,魏應充推給張教華,張再推給頂新廠常梅峰,梅則自稱是被害人,雖然梅是唯一被檢方聲請羈押的被告,但台北地院卻以檢方所提證據不足為由,裁定常梅峰無保請回。
檢調在11月搜索味全台北市松江路總公司和新北新北市汐止區檢驗中心,曾大動作持搜索票搜索味全台中市霧峰區總廠,帶回數人偵辦,但都沒有進一步強制處分。
黃世銘政績 關說與被關說 都遭輕輕放過【摘要12.15.2013蘋果】引爆馬王九月政爭的「關說疑雲」風暴,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認定,立法院長王金平確實向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要求對立委柯建銘案件不上訴,陳並向承辦檢察官林秀濤轉述,林也接受,但因陳、林均已坦白,建議法務部作內部懲處,各記警告。
衍生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長楊榮宗及檢察官鄭深元,涉濫權監聽、洩密等7大違失,3人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將黃撤職、楊與鄭各記申誡。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昨指,檢評會認定陳守煌接受王金平關說,且向林秀濤關說,林也有接受關說事實,卻決議兩人送法務部內部懲處,出現「情重責輕」結果,他不能贊同;且陳身為台高檢檢察長,是重要機關首長,並居於整起關說事件主導地位,檢評會竟建議與林秀濤受相同處分,事理不公。
不僅接受關說的陳、林被輕輕放過,連被檢評會認定關說的王金平和事主柯建銘,也被立法院和稀泥放過。立院紀律委員會日前針對柯建銘關說案作出不成立、不處分決議,審查報告預定下周排入議程;國民黨團將提重付審查,恐須下月才會審查。
紀委會下月輪值召委、藍委呂學樟表示,會再要求黃世銘提供詳盡資料,並邀柯說明,至於王金平部分,依王所提資料顯示「談的是通案,無涉關說。」
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導特偵檢察官鄭深元查案,並要檢察官楊榮宗開記者會揭穿「司法史最大關說醜聞」,黃還夜奔官邸向總統專案報告。檢評會昨羅列黃等3人的「7大罪狀」,包括濫權監聽、違法公開監聽譯文、洩密等,認定3人所為造成社會紛擾對立、損及司法威信,且總長應為全國檢察官表率,卻違法,已不適任,建議由監察院審議後撤職。
檢評會認為,黃世銘、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及鄭深元,第一項罪狀就是濫權監聽,鄭深元向法院聲請監聽與「特他61號」陳榮和案無關的林秀濤等人,而黃世銘竟予核准。
此外,黃還在今年9月6日指示楊榮宗開記者會,將柯建銘被監聽的內容附在新聞稿,違法公開監聽譯文並上傳網站,已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還有,黃世銘在8月31日於案件未結案前,攜帶監聽內容及林秀濤筆錄相關內容,夜奔官邸向總統面報,已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原則,且黃世銘此舉,也遭檢評會認定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在無法理或憲政規範的依據下,越級向總統報告,再犯下兩項重大違失。
此外,檢評會認定,特偵組對林秀濤檢察官監聽在先,雖認為林有「行政責任」,卻仍以刑事案件來處理並召開記者會,此為濫權行事。加上黃、鄭根本未依原先辦案計劃傳喚柯建銘、王金平、曾勇夫、陳守煌說明,僅憑片面指控、監聽譯文,以及王與陳、曾的通聯紀錄,就開記者會,無證據下指稱柯向陳關說等等。
檢評會認為,特偵組僅因曾勇夫有與陳守煌聯繫,就捕風捉影且張冠李戴,認為曾涉關說,未善盡查證也不顧他人權益。
最後一項違失,則是違法監聽立院總機0972,在遭質疑時,特偵未查證就開記者會強調沒犯錯,態度輕忽,重創特偵公信力。
檢評會決議,將黃等3人送監察院審議,並建議黃應受撤職處分;至於楊榮宗與鄭深元,違失情節較輕,建議監院審議後申誡即可。
檢評委員高涌誠表示,檢評會的決議會移給法務部,法務部再移送監院,若監察院彈劾3人,就會送交司法院職務法庭,由法官決定是否對黃世銘撤職、申誡等處分,但高坦承「此決議無法拘束監察院。」
李鈞震:
1.
檢評會有重大疏失,沒有提案將「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迫害人權的司法共犯」給予:全部起訴調查。顯然這群人知識程度不足、缺乏歷史觀、缺乏強烈社會正義感、官官相護、和稀泥,這是品德不佳的行徑。
2.
民進黨有重大疏失,沒有提案將「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迫害人權的總統府幕僚共犯」給予:轉型正義。顯然這個黨缺乏歷史觀、缺乏強烈社會正義感、和稀泥,這是品德不佳的行徑。
3.
司法界會有關說、濫權監聽、越級報告、違反偵察不公開……等生活習慣,主因就是「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迫害人權的共犯」都沒有經過轉型正義,以致壞習慣改不掉。習慣,是長時間養成,不是突然發生的,也是長時間未給予恰當管教的結果。
檢評會決議 監院別閃躲/綠委:馬共犯角色 卸任後應追訴【摘要12.15.2013自由】檢察總長黃世銘涉違法濫權,昨遭檢評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晚呼籲監院「直接提案」彈劾黃世銘,黃世銘也不要再拗了,立刻下台,更要求馬英九總統不能再袒護黃,應立刻道歉,向國人說明清楚。
民進黨立委則強調,檢評會的決議更證實馬總統的共犯角色,應於卸任後對其追訴;也籲盼與國民黨團共商修法:廢除特偵組、強化通訊保障,讓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不管是司法、立法院、檢評會的追查,都證明黃世銘嚴重違法、失職,只有馬英九與監察院繼續包庇,讓黃穩如泰山;這是整個國家體系都被馬、黃綁架、摧毀殆盡,難道國民黨立委還要坐視下去?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即便檢評會沒有明說,但就其所列的違法事證,在在凸顯馬英九的共犯角色,黃不過是馬的政治偵防工具;馬事後還一路包庇,拒絕提供相關證據,妨礙國會及司法調查,其所犯刑責,又多了一條湮滅證據罪;這都會在馬卸任後,一一追訴。黃世銘已經徹底破產了,還有什麼臉繼續做下去?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檢評會的調查結果,證實立委的所有質疑,也大打監察院一巴掌,這是考驗監院的時刻;就怕監院為了掩護黃世銘,把檢評會的移送併入舊案,就是徹底摧毀國家的憲政綱常了。
她指出,整個結果看下來,最冤枉的就是因此去職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參與整起鬥爭的馬英九絕對難辭其咎;不斷迫於馬意,施壓黨團袒護黃世銘的國民黨團三長,也該引咎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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