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鎖國1083
【摘要12.22.2012中央社】歐盟官方今天對台灣槍決6名死刑犯表達「強烈遺憾」,呼籲台灣停止執行死刑,減少死刑判決,並恢復實質暫停執行死刑。法務部長曾勇夫於12月20日簽署死刑犯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及戴德穎執行令,21日晚間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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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北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於22日凌晨轉達歐盟對外事務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針對台灣執行死刑的聲明。艾希頓表示,她對台灣執行6名刑犯死刑表達「強烈遺憾」,「此舉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
艾希頓說,能理解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在遭遇重大犯罪後所受的痛苦,並對他們深表同情;但歐盟強烈支持廢除死刑是眾所皆知之事,歐盟認為廢除死刑有助於人類尊嚴的提升及人權發展的進步。
她說,死刑無法有效赫阻犯罪,且任何司法體系都無可避免的誤判,因死刑而無法逆轉;因此她「呼籲台灣當局停止執行死刑,以確切行動減少死刑判決,並恢復實質暫停執行死刑」。
特赦組織歐洲議會:冷血殺人 台灣承諾廢死失信 【中國時報2012.12.23摘要】台灣21日槍決六名死刑犯,國際特赦組織、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主席洛赫畢勒均批評台灣政府違反廢除死刑的承諾,呼籲台灣要落實終止死刑。英國廣播公司(BBC)、法新社及美聯社等國際媒體也都作了報導,BBC還引述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主任里夫措辭強烈的聲明,稱這些槍決是台灣官方的「冷血殺人」(cold-blooded killing)行為。
據BBC及中央社報導,里夫(Roseann Rife)在聲明中質疑說,台灣官方已多次表示將會終止死刑,怎麼會又執行死刑?他說,以監獄人滿為患或民眾支持執行死刑,作為奪走他人性命的理由,這是很可惡的(abhorrent),「死刑不該是預防犯罪、壓迫或其他政策的正確解答」。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台灣官方應信守廢除死刑的承諾,尊重每個人的人權,落實終止死刑。據中央社報導,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主席洛赫畢勒(Barbara Lochbihler)也說,台灣屢次承諾廢除死刑,這次槍決死刑犯是失信,她呼籲台灣別違背承諾和國際法義務。台灣在給予罪犯公平審判上仍有許多困難待克服,像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三名死囚行刑,就是基於證據不足的判決。
洛赫畢勒表示,無論犯罪的性質,歐洲議會反對所有案件適用死刑,絕無例外。她敦促台灣當局對其餘55名死刑犯暫緩執行死刑,最終全面廢除死刑。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艾敘頓(Catherine Ashton)也已發明發表聲明,對台灣做法表達強烈遺憾,並批評此舉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
另外,國際人權專家、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諾瓦克(Manfred Nowak)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現階段他們決定不發表公開聲明,但明年二月赴台灣審查人權報告期間,會高度重視這些槍決的執行案例。
李鈞震:
1. 台灣需不需要廢死刑?這是「教育」問題;當年獨裁者蔣經國動用刑法100條踐踏人權,但是當時多數人也認為不應該廢除;當年多數人都認為黃信介、施明德……等美麗島事件的參與者,都罪該萬死。要改變民意,需要透過教育與社會辯論。
2. 馬英九會故意違背世界人權宣言,故意違反歐盟的共識,其實是為了挽回自己13趴的民調;因為目前台灣社會多數人贊同執行死刑,所以透過執行死刑,來爭取民意支持度。
陳金火伏法 女大生懸案無解【摘要12.23.2012蘋果】犯下女保險員分屍案的陳金火前天伏法,警方強烈懷疑陳金火也涉及21年前台中東海大學女學生許瑞芬(當年25歲)失蹤案,隨著陳金火被槍決,許瑞芬案也石沉大海。
《蘋果》昨天前往許母住處採訪,許母想到失蹤21年的愛女,不禁紅了眼眶,當年是保險業務員的許母說,女兒修理機車認識陳金火,陳主動表示想買保險,1991年3月1日女兒打電話說要去找陳談保險,之後失蹤。許母在陳金火的機車行前發現女兒的機車報案,她相信女兒也是被陳殺害毀屍滅跡。
當年承辦此案的警員回憶,陳金火承認與許女有約,但沒等到許女來就關店,帶老婆小孩出門看病。警方事後曾到陳金火的機車行搜索,但找不到證據,無論怎麼問,陳金火都說沒看到許女。案發2年後,當時的省刑大協助辦案,陳金火沒有通過測謊,但因找不到許女遺體,案情陷入膠著。
直到2003年,陳金火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警方驚覺與許女案情幾乎一樣,警方再度燃起希望,但多次訊問都無法突破。當年的機車行如今已改建成餐廳,警方一度懷疑,陳金火殺害許女後分屍,把屍首丟到隔壁正在灌漿的大樓工地棄屍,但純屬推測苦無證據,也沒有理由開挖大樓地基。
警方去年再到台中監獄提訊陳金火,希望他在槍決前良心發現說出實情,但陳金火用帶著仇恨的目光,冷靜說:「許女的案件與我無關,到底我要怎麼說,你們才相信?」隨著陳金火被槍決,許瑞芬案可能永遠不會有答案。
以暴制暴 真能安撫家屬?【摘要12.23.2012中時 黃少梅】死刑根本設計在於「殺人償命」,是以暴制暴的「報復心態」,以為如此即可安撫受害家屬及告慰亡靈?歹徒性命如何抵得過所失去的親人?白曉燕事件十五年過去了,即便凶手早已伏法,仍無法撫平白冰冰喪女之痛,每次談到死去的女兒仍然心如刀割。
「廢死」並非讓犯人逍遙法外或鼓勵犯罪,而是如何讓重犯在有生之年能為受害家屬作賠補,以減少傷害,如此思考更具積極意義。「處死」只會讓受害及加害者兩個家庭同時破碎。
據心理學分析,罪犯之所以惡貫滿盈,大多出自不良家庭影響。如何從根源做起減少青少年犯罪;社會如何提供單親家庭的關愛與服務;設法從源頭切斷罪根,比單純執行死刑更能有效阻絕犯罪。執行死刑是以暴止暴的便宜行事,既不能消除受害家屬的傷痛與仇恨,亦無法導正社會之善良風氣。
參考資料:
8千人在等 器捐不成挨轟浪費【摘要12.23.2012蘋果】高雄長庚醫院前天以違反人權潮流,拒絕處理死囚戴德穎器官捐贈,法務部措手不及,遭批浪費器捐救人的一線生機。法務部昨解釋,高雄長庚去年曾處理2名死囚器捐,但前天卻拒絕,緊急聯繫其他醫院但來不及接手。醫界指出,法務部在槍決前幾小時才通知醫院,很容易出狀況。
長庚以違反國際人權價值為由拒絕,後來詢問高雄義大醫院,義大表示準備不及,才造成戴德穎無法器捐,發生死囚器捐不成的遺憾。
兒童人權沒人管(【摘要12.23.2012蘋果】法務部執行6名死囚槍決案,又再掀起廢死與反廢死團體的人權論戰,然而就在執行死刑的同一天,又發生夫妻因為欠下大筆債務,帶著兩名幼女尋死的悲劇。2名小孩根本還來不及了解大人世界的是非時,就被父母抓著去死,有誰顧到小孩人權?
兒童是國家未來主人翁,但兒童面對任何危難,卻是弱勢中的弱勢。有些父母認為小孩是附屬品,可以有權決定孩子的生與死。但這種觀念簡直大錯特錯,因為兒童也是獨立個體,父母錯將不正常的愛視為是為孩子好,這種謬誤想法,不知斷送多少兒童生命。然而兒童無力反抗,他們不會走上街頭抗議,更不懂對壓力團體施壓,所以一條條無辜的生命,只好被父母摧殘。
台灣自詡要以人權立國,對兒童人權長期付出心力的團體卻是少之又少,大人們真的汗顏。但毫無疑問,兒童會出問題都是大人的過錯,可是大人從不反省,如果我們還自認是文明,有關單位請不要再忽視兒童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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