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 星期三

「1人兼多職」 美控兆豐6缺失


曾銘宗政績13
Joe Pass & Ella Fitzgerald - Duets in Hannover 1975
【摘要2016.8.24.蘋果】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指兆豐銀紐約分行犯下6大缺失,包括:1.分行的法遵主管、洗錢防制人員,同時擔任業務部門主管2.未申報疑似洗錢交易,3.未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4.兆豐銀總行與紐約分行法遵成員,未定期檢討用來偵測可疑交易的監控條件
DFS也指出,5.兆豐銀未將監控交易所需文件譯為英文,使美方無法有效金檢、6.紐約分行未規範如何上報可疑交易、7.紐約分行未能判定外國分行反洗錢管控措施是否足夠等等,洋洋灑灑羅列兆豐銀罪名。 
DFS以驃悍出名,除兆豐銀之外,2014年摩根大通銀行被罰20.5億美元(約650億元台幣)2012年匯豐控股公司被罰19億美元(約602億元台幣),都是因為違反洗錢防制法。此外,美國對於金融監理相當嚴格,過去摩根大通甚至因出售不合格的次級房貸商品,被罰過130億美元(約4122億元台幣)。 
DFS認為,無論是兆豐銀總行,或是紐約分行,都沒有定期檢討用來偵測可疑交易的監控條件
兆豐銀 金管會 什麼都鬆【摘要2016.8.24.蘋果】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裁罰1.8億美元(約57億元台幣),台北地檢署昨天協同北市調查處,向財政部、金管會、兆豐銀調閱資料,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可能遭列被告。由於兆豐銀是官股最多的銀行,民間揣測是否有幫國民黨及黨國大老洗錢的嫌疑,因而蒙上了一層政治面紗。
令人起疑的重點至少有4
1、蔡友才為何在事發當時隱瞞而沒向金管會報告,金管會直到518日才知道此事。
2、蔡友才329日突然辭職,是否眼看就要東窗事發而落跑?
3、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懲處兆豐銀的理由是:在關閉的帳戶中有巴拿馬某涉及洗錢的律師事務所開立的帳戶;而兆豐銀沒對DFS解釋清楚,因而涉嫌洗錢。
4、巴拿馬分行有90多個帳戶被關閉,被人懷疑兆豐銀涉嫌為政治人物洗錢,或外交捐款。 
美國自911恐攻和2007年金融海嘯之後,對金融界的轉帳、洗錢非常敏感,監管銀行金流的法規也收緊很多,兆豐銀長期有在美的業務,應該不會不知道,竟然對DFS的訊問和警告輕忽玩視,以致DFS大怒才祭出重罰。
蔡友才坦承,早點認錯,承認疏失,可能不會這麼嚴重,就是因態度不佳才被重判。從這裡可知該銀行的公營官僚習氣多麼重。因為是官股佔多數,賠的錢有一大部分是政府支出,也就是你我的納稅錢。一群官僚肥貓昏庸胡塗,害得全民埋單,可惡至極。 
金管會放馬後炮說,兆豐紐約分行出包並不偶然,而是總行長期對紐約分行疏於管理、內稽內控不佳所致。奇怪了,既是「長期」,可見金管會早已知道為何也一直「疏於管理」?批判兆豐銀對海外分支機構沒上緊發條,金管會是上級監管機關,難道沒責任? 
兆豐收到紐約DFS的金檢報告是今年2月的事,8月才報告董事會要被罰1.8億美元,董事長在幹什麼?這何止螺絲鬆了,根本是內褲都鬆了。 
謝金河問得好:既然是洗錢,總該有個主詞、受詞,誰在洗錢?洗誰的錢?這才是關鍵。既然要全民埋單,那我們這些凱子納稅人就要問誰在洗錢?洗誰的錢?總不能坑了我們的錢,還不讓我們知道是誰吧,那豈不欺人太甚! 
集團式掩蓋真相【摘要2016.8.24.中時】北檢已著手調查兆豐銀紐約分行涉及洗錢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爆料,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早在2013年就曾提出金檢報告,要求修正流程疏失及洗錢漏洞,未料兆豐卻隱匿此事,直至2015年初DFS再行查帳,發現重大違失仍未改善,才會大動作開罰。
立委蘇震清、羅致政及王定宇昨召開記者會,質疑兆豐疑點重重,不排除「集團式」掩蓋真相,要求政府「無上限」徹查到底。談及何謂重大違失,王定宇指出,國際金融匯兌有一最大原則就是KYCKnow Your Customer)」,須知道背後藏鏡人是誰,但經美方抽查,竟有3分之1以上不知道真正帳戶擁有者是誰,此缺漏有利洗錢隱匿
王定宇還說,根據報告,美方還發現多筆匯款、結款、領款者是同一人,這就是標準洗錢作為;另兆豐仍持續替被媒體揭露有可疑帳戶、惡名昭彰的公司服務,也屬漏洞之一。
對於兆豐董事、金管會宣稱事前不知情,王定宇則說,美方金檢為期2個月,每周查帳都會與當地主管開會討論並要求說明,最後總結則有離場會議(Exit meeting),不只當地主管要參加,若有重大瑕疵,更會要求母國總行董事會派員與會,所做報告也會提列給母國銀行董事會及該國金檢單位,因此「金管會、董事會說不知道,根本是鬼扯淡」。
北檢:分行散漫 總行也在混 兆豐內控7大缺失【摘要2016.8.24.中時】為取得美國紐約州金融管理局(DF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開罰的第一手關鍵理由,台北地檢署指派具紐約州律師資格的檢察官王珮儒連夜蒐集資料、翻譯並研析判讀,認為DFS以內控缺失、台灣總行欠缺謹慎監督等6大理由開罰,DFS更進一步列出紐約分行有法令遵循人員欠缺適當訓練7大內控缺失。
王珮儒表示,DFS於今年819日的協商命令中,羅列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開罰的六大基礎事實,包括內控缺失、未能有效解釋紐約分行與兆豐銀巴拿馬分行的可疑交易、未能實施適切的實地查核、不適切的風險評估政策及程序、台灣總行欠缺謹慎監督、紐約分行針對DFS審查報告提出令人不安及輕視的回應等。
在內控疏失方面,DFS進一步舉出7大疏失,包括商業營運人員兼任法令遵循人員存在責任衝突、銀行法及反洗錢法之法令遵循人員均欠缺適當訓練、紐約分行交易監控系統與政策未能定期審查監控過濾標準,無法為關鍵字選擇提供有效程序及正當性。
內控疏失還包括,部分文件未能自中文翻譯為英文以受交易監控程序的監督、紐約分行對於可疑活動警示及案件管理系統存有不適切的政策及程序、紐約分行內部有關BSAAMLBankSecrecyAct/Anti-Money-Laundering銀行保密法與洗錢防制)政策及程序欠缺一致性及統一目標、紐約分行於代理銀行於分行之活動,未能追蹤不符合外國子公司客戶政策檔案之帳戶活動與交易等。
惠譽:台灣金融業風險準備 不及國際【摘要2016.8.24.工商】兆豐銀行因法遵作業疏失被美國重罰,惠譽信評資深副總李信佳昨(23)日指出,本國銀行經常偏重獲利、卻忽略資產品質,總資產中也隱含許多不明的風險,兆豐銀揭露的作業風險資產比約4,反觀風控水準是A級的JP摩根(大摩)銀行揭露則高達26.7%,台灣金融業的風險準備,明顯遠不及國際銀行。
中華信評資深副總經理張書評提醒,台灣銀行業要往海外發展,對於多如牛毛的法遵作業卻未增加人手,作業風險揭露又不完整;另一方面,兆豐總行授權海外分行的權責與控管制度不清,這也是屬於作業風險,在這次重罰事件之後,都必須即刻調整。
惠譽指出,新版巴塞爾協定規範銀行業在資本適足率報告中須揭露「作業風險資產」占「整體風險資產」比重,兆豐銀2015年底為新台幣880億元/2,150億元,大約是4%,JP摩根(大摩)則為26.7%。
李信佳指出,就算大摩的整體資產是兆豐銀上百倍,美國對銀行業的監管也比台灣嚴格,該行在作業風險資產上的揭露仍相當明確。金融市場較過去複雜許多,台灣銀行業作業傳統上習慣於表格、打勾,而今海外發展在大陸市場占比最大,衍生的作業風險遠比在台灣高很多。雖然國銀態度偏向保守,風險相關的作業流程及控管能力卻跟不上業務。
他說,實際上作業風險是可檢查的,業者有必要加強自律,同時發自內心的建立法遵文化,才是避免重蹈覆轍的重要作法。
管不到? 曾銘宗愛說笑!【摘要2016.8.24.自由 林軒竹】近日兆豐銀紐約分行因涉違美國洗錢法規遭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重罰。據報載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受訪表示,他任金管會主委時,既不兼兆豐銀董事長亦不兼總經理,金管會根本不會管到銀行海外分行疏失。曾前主委此話一出,令人瞠目結舌。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金管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
其中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銀行機構)。
其組織法第四條中又特別指出,其次級機關銀行局業務囊括規劃、執行銀行市場、票券市場、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之監督及管理。
根據這些法條,銀行分行之監督及管理顯然包含於金管會之業務範圍。更甚者,就算國外分行的監督及管理難度相較於國內分行為高,根據其組織法第三條第七項,金管會掌理金融涉外事項,因此仍是隸屬於金管會之業務範圍
根據上述,反觀曾前主委這一番卸責之言,很明顯地凸顯了兩件事:其一,是其專業能力之不足。曾任職銀行業,又擔任兩年多金管會主委,後來被國民黨提名不分區財金專業立委,至今仍不知金管會職責範圍為何,豈不可笑?
其二,他的回答讓大家終於可以了解為什麼兆豐銀會發生這次的事件,因為原來在馬政府底下擔任金管會主委,可以不知道他到底要管什麼。曾前主委的這場官場現形記,實足以讓現任在位者為惕。  (作者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暨財務金融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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