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28國際學者聯合聲明:馬掀政爭 破壞民主

馬英九政績1335
Antonin Dvorak - Symphonic Variations, Op. 78
【摘要10.15.2013自由】馬政府濫權監聽、發動政爭,譚慎格28位國際學者憂慮台灣民主自由及人權發展倒退,昨天發表「台灣憲政危機聯合聲明」,對於馬總統以特偵組對付政敵、干涉司法程序以達政治意圖,及試圖使立法院長王金平喪失職務等手段,表達深切的關注。
台灣憲政危機聯合聲明【摘要10.15.2013自由】身為一群於80年代晚期,曾為台灣民主進展感到歡欣鼓舞的國際學者與專家們,我們對當前台灣政府在民主、自由及人權發展的倒退,深深感到憂慮。
雖然自2008年馬政府執政以來,台灣政府對民主與公義的侵蝕便不曾止息,但最近的馬王政爭事件,嚴重破壞了民主政治中,權力分立制約平衡的基本原則。我們對於馬總統以特偵組對付政敵、干涉司法程序以達政治意圖,及試圖使立法院長王金平喪失職務等手段,表達深切關注。
原意為調查政府官員貪污的特偵組,過去幾年來在檢察總長黃世銘的領導之下,逐漸成為執政國民黨掃蕩政敵的工具。而現在更進一步的運用了監聽作為其手段。
特偵組極盡所能的起訴了前總統陳水扁,以及約四打左右的前民進黨官員,許多被告最後都由法院宣判無罪。然而特偵組在面對執政黨官員時,僅在證據確鑿,難以忽視的情形下,方才起訴。例如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及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
如果馬總統認為王院長的行為構成了「關說」,那他可能得回家照照鏡子。2010年十一月,當地方法院對前總統陳水扁遭指控的一項罪名做出無罪判決時,馬總統公開批評了此項判決,表示司法系統不應「與現實脫節」及「違背社會期待」
同月九日,馬總統邀請了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聚餐,並且再次表達了對該判決的不滿。而僅兩天後,於十一日,最高法院忽然宣布對陳前總統遭起訴另一案的最終「有罪」判決。如果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
馬總統試圖運用關說一案解除王金平身為立法院長的職務。總統運用他身為國民黨主席的身分使王金平遭開除黨籍,而王因身為不分區立委,此舉將使他失去立委以及院長的身分。馬總統對自身所兼有的兩種身分之濫用,不禁令人想起戒嚴時期黑暗的過去,黨國不分,而法院則為前兩者服務
如果王院長違反了任何行政規定,則應由立法院內的紀律委員會進行處理。而如果涉嫌違法,則應循正當法律程序進行,而非先行撤銷王院長的黨籍。馬總統的這些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民主政治中制約與平衡的基本原則
我們認為下列的行動方針,是對現況最適切,並有所助益的:
一、廢除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及所賦予的權力。將檢察權回歸所屬的常態體制。
二、進行司法改革以求完全除去政治干預,使司法體系能真正獨立運作,不受行政與立法部門掣肘,遂行三權分立。
三、進行立院改革,以期使立法程序能夠真正反映政治交涉中的互讓與妥協,而不同的政治觀點也均能得到應有的尊重,並透過理性論述,而非肢體衝突,達成最終決議。
簽署人:
1.Clive M. Ansley(加拿大人權律師,「加拿大律師人權觀察」董事、會員。加拿大溫哥華市)
2.Coen Blaauw 昆布勞(台灣人公共關係會執行主任。美國華盛頓特區)
3.Jean-Pierre Cabestan 高敬文(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教授及系主任。香港)
4.Gordon Chang 章家敦(《核子攤牌:北韓跟全球作對》作者)
……共28位。
國會應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摘要10.15.2013自由 顏厥安/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馬江政權幾乎已完全喪失正當性。然而體制性的架構仍然維繫保護著這個政權。到底總統職權的憲法界限何在?如果憲法條文模糊,難道我們不需要制定一部「總統職權行使法」嗎?
近來的事件已經顯示,總統職權有太多模糊空間,也太缺少必要之節制。既然總統敢濫用國家偵防體系來監聽國會,也不當運用政黨主席地位來開除國會議長,威脅國會,國會最佳的反制武器就是立法。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也是在修憲程序僵硬化下,進行憲法變遷,反映最新民意發展的重要手段。這也比交給大法官來決定要更民主。
那這部法律可包含哪些內容呢?主要應著重規範憲法權力行使之程序、方式、資訊與身分、財務等。既然馬總統對公民社會與弱勢念茲在茲,那在提名大法官、監委等前,強制其應與國會與公民團體諮商,並不為過。
依照憲法,立院本有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這當然包括兩岸事務。因此可要求總統在推動重大決策前應該與國會協商,甚至應該獲得國會授權,否則很多政策一旦啟動就很難回復。
資訊方面可要求完整保存各種資料、通聯、電磁紀錄等,並定期或在一定條件下解密公開,或提供調查單位。至於身分,既然憲法要求軍隊超出黨派之外,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當然不能兼任黨主席。依據歷史經驗,總統的財務不僅要徹底公開,甚至應該強制信託。
法律再多再細,仍無法完全防堵濫權。但是既然滿嘴謊言的無恥政客連最低道德標準都達不到,我們只能要求制定法律來制衡權力,隨時準備拆穿大是大非的假道學。總統職權行使法目前僅是一種觀念方向,重點是,除了翻桌式的彈劾罷免外,國會是否願意穿透行政院的保護傘,直接以法律來約束有權無責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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