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 星期四

所長滅證 撒5大謊 送辦

 

【摘要2021.4.28.蘋果】謊話連篇!本月16(柯文哲執政)北市松山警分局一名教官,酒後與人口角,對方10名黑衣人追進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摔壞電腦螢幕,案情竟大逆轉,警方原稱監視器因停電未錄影,昨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坦言,監視器畫面是遭中崙派出所所長許書桓刪除,已依滅證罪送辦;松山分局長林志誠也遭拔官調職。

許為掩飾警局遭砸未究辦一事,先是刪除監視器畫面,後謊稱停電,分局選擇性公布黑衣人道歉影像、悔過書,一連5大謊以淡化犯行,令警察形象掃地。

松山分局體技教官楊忠蒞,於16日凌晨酒後返回分局,見路口10名黑衣人高聲喧鬧,出言制止外,還辱罵三字經,引發黑衣人追罵,楊連忙逃進分局,黑衣人氣極追入位於分局1樓的中崙所,情緒激動與值班警員發生拉扯,過程中值班台上的電腦螢幕被砸落,但警員未依毀損罪究辦,僅輕描淡寫由黑衣人寫下悔過書承諾賠償,試圖大事化小

陳嘉昌在台北市議會進行工作報告時驚爆案情大逆轉,指案發時所內的監視器是被21星所長許書桓(35歲)格式化清除,事後許扯謊,林志誠輕信許所言,後經刑大還原監視器影片,發現許和副所長有滅證之嫌,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函送,10名黑衣人也全數移送,但黑衣人均非被註記的黑幫份子。林啟動調查仍未能了解實情,未能嚴正執法,遭民眾質疑公權力不彰,拔官調整為內勤職務。

上周案件曝光後,督察室派刑大科偵隊人員察看中崙所電腦主機,發現電腦硬碟被格式化,查扣電腦帶回,於25日還原所內8支監視器,其中位於大廳的3支拍下約96秒的衝突過程,立刻將遺漏的另外3名黑衣人送辦,但救回的畫面因偵查不公開,暫不公布。據了解,被拔官送辦,恐面臨9年刑責的許書桓,警大畢業後都在台北市警局任職。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該行為已違反正直誠信,當初警察局長向他報告此事時,他內心就不相信停電是真的,如今被抓到,那只會更慘而已。對此,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怒批,短時間就發生松山警袒護黑衣人砸警局、中壢警大外割音樂女老師2案,警察對瘦弱百姓使用強制力,派出所被衝,面對惡人卻軟趴趴,「警監系統像個黑洞,公信力已蕩然無存!」

立委邱顯智批評,再這樣下去,「民眾對警方的信任感,也差不多都被格式化了吧」;北市議員王世堅也痛罵,黑衣人闖警局毀電腦,事後警方還想要和解,若真這樣「市警局可以關門了!」網友也疾呼警方公布黑衣人背景,社會大眾才能信服。

警察濫權民主退步 反抗是義務【摘要2021.4.28.中時】政府節制權力的足跡,印證民主進步的歷史。1998年是台灣民主化黃金時代,當時一位精障患者遭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件,男子拒絕並與警方發生衝突,被判決有罪後,其弟遍訪法律諮詢服務,一路上訴,乃至釋憲,終於催生畫時代的釋字535號,規定警方臨檢盤查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看一下身分證會怎麼樣?這就好像「打開一下後車廂會怎麼樣?」,「搜索一下你家會怎麼樣?」,都是對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的侵犯。民主化後的台灣,是否應該收回威權時代警察肆無忌憚盤查民眾的權力?大法官會議給出明確的答案!

警方是公權力的象徵,公權力是法律的賦予,兩者環環相扣。警察自己不知法、依法,有什麼資格要求民眾遵法、守法?再者,一旦警方可以肆意盤查,社會上的弱勢將因刻板印象而經常遭到警察刁難騷擾,形成對族群的歧視。

在釋字535號要求下,立法院制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5項規定,警察必須對犯罪嫌疑有「合理懷疑」,方能查證民眾身分;但留了一項例外條款「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警方有權盤查。

日前中壢分局員警臨檢詹姓女老師,事後中壢分局就是以此例外條款主張「警察機關指定了這個路段,就有權盤查民眾」,卻忽略了法律也同時要求,「前項第6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詹姓女子是「陌生臉孔」,這跟「防止犯罪」有什麼連結?何況員警告知詹姓女老師「這是公共場所,我本來就可以盤查」,這個事由明顯錯誤,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詹姓女老師自有拒絕的權力。

法界早有共識,類似情節明確違法,更糟糕的事,詹姓女老師的遭遇不是個案。(國民黨執政的)彰化員警為了避免陳抗人鳴喇叭,故作「摔倒」誣衊陳抗人妨礙公務,入民於罪。警方不斷在上級要求下,動輒以《社維法》干涉言論自由,但移送後法院裁定不罰的比例超過8成。

「濫權」背後是「不中立」,就像彰化對陳抗人假摔的員警,難道不知道這樣做是錯的嗎?但員警的長官是局長,局長的長官是警政署長,警政署長的長官是內政部長。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警察濫權、政府縱容,代表的是台灣的民主倒退、法治沉淪。如何制衡政府濫權,答案永遠是「反抗」!

部分員警還有一個不肖的心態:亂槍打鳥,打中了就有績效,運氣不好打到一個比較有權利意識的,就讓當事人去申訴、提告,就算最後法院認定警方違法,那也是民眾浪費自己的時間,違法的警察還是不痛不癢。要制衡這個現象,需要當事人出面,反覆證明臨檢是違法的,立法者應讓違法的員警擔負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中壢員警搶奪詹姓女老師的手機,把她摔倒在地、限制人身自由,很可能觸犯強制、傷害罪嫌。我們支持當事人提告,只有每一個權力受到侵犯的人都積極捍衛自己的權益,才能讓政府有所忌憚。

(民進黨執政)中壢分局說,「民眾只要配合提供資料,不要1分鐘即可完成。」,言下之意,好像侵犯一下人民的權益,沒什麼大不了的。當事人不願配合,結果不但遭上銬留置9個小時,事後提告的時間、金錢成本也是難以估計,彷彿錯在當事人。中壢分局眼中無民主,應受社會譴責。

援引德國法學名家耶林以《法律的鬥爭》一文鼓勵詹姓女老師:「少數人若有勇氣督促法律的實行,藉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雖然受到迫害,也無異於信徒為宗教而殉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乃任由加害人橫行,不敢起來反抗,則法律將為之毀滅。」一人反抗,眾人得益,不只是對基層的員警,對掌權的高層,更當如此。

警察接連「犯蠢」,高層為何還不震怒?【摘要2021.4.28.聯合報】平白無故罵警察蠢,當然是自找麻煩,也會為自己惹上官司;但如果是警方接連不斷自我「犯蠢」,這時民眾的一句「好蠢」,更像是對既存客觀事實的中肯評價。人民保母形象大壞,卻未聞警政高層震怒,更該讓人民有所警覺。

桃園音樂老師詹慧玲因拒絕盤查而招致「驚魂九小時」,引發輿論對警方執法的強烈反彈迄未消減。其實,真正引發輿論大反彈的原因,卻是近些日子以來,整個警界充斥著離譜的接連犯蠢情況。

先是有彰化警察對反年改抗陳民眾「假摔碰瓷」執法引發軒然大波,繼而又傳嘉義警察將向總統車隊揮舞國旗的民眾移送法辦、幸檢方明察秋毫未予起訴,卻始終未聞警界或政府高層有何表態,又怎可能消除人民對「政治警察」復辟的恐懼?

又傳台北市警方只要求闖入警局砸悔電腦的黑衣人寫悔過書的十足軟骨作為;緊接著又傳出員警只因「我是管區,沒見過妳」就任意盤查弱女子,又僅因對方一句「好蠢」就祭出「妨礙公務」大刀、威風凜凜以「大外割」制服並上銬帶回的執法過當案。

警政高層或許會認為,這只是四起事涉不同地方警察單位執法的個案,但正所謂「沒有比較、沒有傷害」,從人民對比四起案件,看到的卻是八萬警察寧淪為「政治打手」,卻怕政客、閃惡煞,只敢對善良百姓耍警威的執法現實,那裡還有半點「人民保母」模樣。

去年中,不滿南部治安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當著內政部長徐國勇和警政署長陳家欽的面撂下重話,表示各縣市警察局長要負責後,警政署即火速拔掉台南、高雄兩市警察局長;如今,面對警察接連犯蠢已然重創警察甚至政府形象,不禁要問警政高層,為何還不震怒?

PS

1.        警分局的長官是各縣市首長,監督單位是各縣市議會與議員;警政署與內政部,也是長官。

2.        所以警察素質好不好,跟警政署長與地方首長都有關係。

3.        最後,警察素質好不好,跟警察大學的校長、教授們,有密不可分的因果關係。

4.        警察糟糕,一定是:1. 各縣市首長,2.各縣市議會與議員3.警政署長4.內政部長,5警察大學的校長、教授們,6警察自己糟糕。這六方人馬一起都出了問題。誰敢否認?

好市多酪梨重金屬鎘超標 1980公斤退運銷毀【摘要2021.4.28.蘋果】衛福部食藥署昨天公布最新邊境查驗不合格名單,20項不合格產品中,包括1款由美式賣場好市多進口的美國酪梨,遭檢出重金屬「鎘」超標6.2,共有180箱、1980公斤遭邊境攔下,得全數退運或銷毀,並未流入市面。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陳慶裕表示,過去在農產品較常看到的是農藥檢驗超標,重金屬超標的情況則較為罕見,這也是相關產品半年來首次發現重金屬超標的情形;目前食藥署會將這項產品的抽驗比率從原本的2%到10%,提高至20%到50%。陳慶裕表示,如果業者半年內出現達2次同樣狀況,食藥署也會請業者繳交說明書,釐清源頭環境是否出了問題或其他因素。

這次邊境不合格清單中,還包括知名超市裕毛屋日本進口的「丸久小山園宇治抹茶特選綠茶粉也被檢出不得使用的農藥氟大滅,達0.89ppm,相關產品共4.8公斤也全遭退運或銷毀。

名校樂團總監 私設金庫罰師【摘要2021.4.28.蘋果】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藝才班弦樂組,爆樂團總監私設教師請假罰款不合理規定,連學生轉班都罰2萬多元,莊姓小提琴老師4年來被罰98800元,原以為罰款會當樂團經費,向學校申請收據才發現校方不知此事,錢全進總監私人小金庫,她憤在臉書揭露並辭職,還發存證信函要求返還罰款,與被要求補課90堂的鐘點費。

被控樂團總監謝聰賜向《蘋果》強調,是好意。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痛批「太惡劣、太離譜」,指樂團總監非資方,根本沒資格訂定條款。

經《蘋果》獨家揭露,東大附中發4聲明指,弦樂課程及對外競賽培訓委由弦樂團總監謝聰賜協助規劃,有關樂團罰款規定,該校數月前接獲兼任老師反映後,已請謝總監就管理爭議事項與兼任老師溝通;該校對兼任教師鐘點費全額給付,請假管理依教育部頒布教師請假規則辦理;學校413日接獲莊老師存證信函副本,持續與謝總監溝通不當罰款事宜,提供雙方協助。

對校方聲明,莊老師說:「校長23日就知道這件事,但學校協助並不明顯。因學校行政部門完全沒有跟我有任何一次接觸。」該弦樂組有35名學生,有樂團總監及8名兼任教師教提琴,2017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獲優等。總監謝聰賜教授小提琴,2016年創立弦樂團,設教師請假與遲到罰款規定,若老師請假,除須一對一補課,加上一堂團體課,還須以鐘點費1000元乘上授課學生數當罰款

如遲到逾一分鐘,須以100元乘上當天學生數,再乘上授課堂數做罰款;109學年度再增學生離開弦樂組或換老師,須以授課學生數乘上200元、再乘上上課周數作罰款,要求老師以信封袋裝現金繳交。請假、遲到與學生轉班罰款3大惡規成老師夢魘。

莊老師因固定參與職業團年度公演106學年被罰14000元、107學年罰21000元、108學年被罰49000元,去年9月規定更苛,莊參與演出時請假2天被罰14800,甚至一名學生因病離開弦樂組,被認為影響樂團運作,被罰22800元。

莊拒繳學生轉班22800元罰款,協調不成,3月發存證信函要求返還罰款,爭取被補課鐘點費。她向學校申請罰款收據,校長等都不知此事,憤而揭露。校長說,原先完全不知道樂團請假罰款規定,收了多少也不清楚,該校會計單位沒記錄。總監謝聰賜說,請假罰款不是為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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