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A. Mozart: Symphony nº 40
- Dima Slobodeniouk - Sinfónica de Galicia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zUJWDU_1Rg
【摘要2021.9.14.二.蘋果】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羅智強及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去年7月開記者會爆料,指稱依據印尼外館人員電報,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涉貪立委蘇震清叔姪倆曾在2017年率國營事業主管訪問印尼「圖謀私利」。
蘇嘉全認為爆料不實,怒告王育敏等4人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游淑慧等人未合理查證,判4人連帶賠償200萬元,還要登報道歉3天。
法官因此認為王育敏等4人對於電報內容未合理查證,他們指稱「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蘇震清跟蘇嘉全卻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顯然是不實陳述。
另外,相關電報並無指稱蘇嘉全操控我國國營事業在印尼圖謀私利之事,且法官函詢國營事業委員會,該會表示我國國營事業在印尼所進行投資都依規定辦理,沒有任何國家利益遭受損害。
依據以上理由,台北地院認定王育敏等4人的言論,使民眾誤認蘇嘉全當時以立法院長等職權,與立委蘇震清貪圖個人私利,相關言論確實貶抑蘇嘉全的社會評價並侵害他名譽權,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財產及侵害程度,判決王育敏等4人應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並須連續3天在《聯合報》等3報頭版下方刊登道歉啟事。可上訴。
蘇嘉全則委由律師許惠峰強調,蘇嘉全2017年根本沒有去印尼,只有2016年為了選後謝票、2019年為了選前成立後援會曾前往,電報不僅日期誤植,蘇嘉全印尼行程也根本不是揚運集團安排,而是印尼後援會總會長莊丕龍安排,更無關任何私人利益,台北地院為此案函詢外交部,外交部已回覆:電報內容「應係本處經濟組同仁自行臆測而生之誤解」,可見國民黨4民代據此爆料是惡意誹謗抹黑。
國民黨可說是毀滅科技人才的殺手【摘要2021.9.14.二.自由
鄧鴻源】9月初,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獲得世界3大化學獎之一的威爾許化學獎(獎金50萬美元),表彰他在化學生物、合成化學及醣分子科學的原創貢獻。
原本翁啟惠在2016年就能獲此獎項,但當年因浩鼎案,翁啟惠無法出國受獎而錯過。「沒想到今年頒給我」,人正在美國加州的翁啟惠接受某週刊視訊專訪時,提到這個「失而復得」獎項時,內心仍有不少波動。
採訪前一日,中研院也發布翁啟惠及其中研院團隊利用醣化反應原理在新冠疫苗上的重大突破。在對抗目前傳染性遠高於傳統病毒株的Delta病毒上,這支實驗中的「廣效疫苗」遠高於傳統疫苗的效力。
以前國民黨的宇昌案毀了一個國際知名研究愛滋病的專家何大一,如今浩鼎案又差點毀了翁啟惠,國民黨可說是毀滅科技人才的殺手,這樣的政黨還能讓它存在嗎?
目前的國民黨絕大多數是由黃復興等極端統派份子所組成,這些既得利益者只支持獨裁者,不認同民選總統,卻又不願意生活在中國,真可悲。總之,只有讓認同自由與民主的黨執政,台灣才有未來,科學人才不會被埋沒!
劣警濫權查正妹個資【摘要2021.9.14.二.蘋果】新聞報導《劣警曾偷拍絲襪妹裙底 惡行不改!偷查正妹個資加臉書記過列汰除》,桃市該名鄭姓員警先前已有偷拍裙底之緩起訴前案,詎料事隔6年,藉故利用警方系統查詢「民眾個資並查出民眾(標題所指正妹)身分」?然後優先列汰除對象到底還要多久?
再來看看這則《警察爬到高架橋外「用生命抓超速」 同僚都喊誇張!長官還原當時狀況》,日前高雄科學園區,一名警員跨坐高架橋上,並拿著手持式雷射測速照相儀器取締超速。「警員執法要跨坐高架橋上抓超速?」這是搏命要業績,還是表演?更者萬一掉下來,撫卹金怎算?
該照片曝光後,警方上級已經告誡該名蘇姓警員不得再用這種危險的方式執勤。至少初步可認為此種行為屬於「危險取締行為」。依法論法,筆者比較關心的是:「(這種高度危險的)人型取締器效力如何?」及「萬一員警掉下來又該如何?」準此,有樣學樣,是否以後警員爬到電線桿上面去執法?省思以上二則新聞,請觀察及省思警方執法的嚴重問題。
第一案「濫查正妹個資案」:這種警員早就該汰除。鄭員先前偷拍女性裙底,雖說這6年來無其他事證證明有無犯其他劣行,但試問這次被抓包用警方電腦查閱民眾個資「(台語)趴妹妹」,顯然違紀、公器私用並欠缺法治觀念,這種警員人品如何?不早就該汰除?
第二案「跨坐高架橋案」:警方表示該員當時正在執行取締超速違規勤務,未違反相關規定發現後也立刻給予告誡,希望該員在日後執勤後能注意本身安全?也就是告誡後結案。然後呢?沒有然後了。這種奇怪的執法、荒腔走板的行為?那筆者就問了,萬一蘇員不小心掉下來,撫恤金怎算?保二總隊自己籌資出錢麼,還是民眾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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