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私密影像頻外流 立法教育請跟上

Chopin: Piano Concerto No. 1 | Olga Zad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IACUzUE42k

【摘要2020.12.23.蘋果 鄭子薇、王紫菡】近20名生理男性球員私密影片遭網路流傳事件越演越烈,根據媒體報導,嫌犯架設色情網站,將會員分類收取會費,並且將偷拍、側錄未成年或成年男子口交、性交等影片上傳提供觀看,手法和韓國「N號房事件」如出一轍,只是主要被害人從女性變成男性。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統計,「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女性受害者約佔95%,男性及其他性別佔5%。

以往「復仇式色情」是指情侶間或配偶間因分手或糾紛,而散布對方的私密影像以報復對方,但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年輕人的主要交友方式從傳統的面對面接觸變成以社群網站、交友軟體為主時,陌生人間的偷拍或「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事件也更加猖獗。

目前我國法律規範密度不足,沒有專法規範「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之行為,而是視被害人是否已滿18歲,或一開始有無同意拍攝作為區分標準適用不同法律,如果被害人未滿18歲,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私密影像者可能成立1年以上到3年以上的重罪,但若被害人已滿18歲,偷拍及散布者只成立《刑法》上的妨害祕密罪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5年以下)。

如果一開始不是偷拍,或是由被害人自拍後傳送影片,則事後散布者只成立2年以下的散布猥褻物品罪。若如同本次球星事件伴隨恐嚇、強制甚至營利等犯罪行為,也可能另外成立《刑法》上的恐嚇罪(2年以下)、強制罪(3年以下)等犯罪。

除了《兒少條例》外,所有的相關犯罪都是5年以下、3年以下的輕罪,且非屬《刑事訴訟法》規定可預防性羈押之罪,也就是說,即使嫌疑人一再地散布私密影像,只要無法證明他散布的是兒童或少年的影像,司法能夠介入或事前預防的空間就相當有限。

況且,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散布,不應用保護善良風俗的散布猥褻物品罪來論罪,無論一開始是否為偷拍,散布私密影像之行為都應該獨立處罰並且提高刑度。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透過網路的傳播可無遠弗屆且永久流傳,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甚至不亞於性侵害本身,但是被散布私密影像的被害人,若不是少年,就不能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密身分,也無法適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不公開審理、保護被害人及對被害人身分保密的相關規定。

甚至在一開始同意拍攝,卻未經同意遭散布的情況,因為嫌疑人僅構成保護社會善良風俗的「散布猥褻物品罪」,甚至連被害人的身分都不一定具備。就在許多法官已經意識到此類被害人的特殊性而主動採取不公開審理時,我們的立法者似乎還來不及跟上腳步。

從相關新聞報導不難看出,歹徒取得性私密影像的手法,不外乎透過釣魚網站、釣魚連結騙取個資後,再以個資要脅對方交出私密影像,或透過交友詐騙,假冒異性與被害人聊天、網愛進而竊錄影像,而根據經驗,有被害人因擔心使用交友軟體、一夜情或是援交遭受父母責罵而不敢第一時間求助,而使狀況愈演愈烈。

我們的教育很少正視兒少的性探索可能面臨的網路資安風險,在一味禁止跟避談的環境下,反而讓兒少暴露在風險下而使歹徒有機可乘,甚至不知道可以求助「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將影片下架。

因此,正視青少年透過交友網站或軟體交友的需求、加強反詐騙及資安常識,加強性網路安全教育,將是未來要更努力的方向。最後,千萬不要譴責受害者為何在鏡頭前裸露或自拍私密影片,更不要轉發或搜尋各類私密影片,少一個人散布,就少一次傷害。

許銘春政績 印尼移工安置費 政府該給配套【摘要2020.12.23.蘋果 韋珊】年關將至,對許多家庭來說,新的一年等待的是迫在眉睫的照顧人力短缺寒冬,等了4個多月,才終於在12月20日宣布下周將會進行正式雙邊協商會議。

印尼政府於今年7月底單方宣布,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預計於2021年1月15日開始執行,如同在印尼籍移工的聘用上投下震撼彈,據勞動部資料統計,印尼籍移工佔社福類移工7成以上,確實是大部分家庭及養護中心所仰賴的照顧人力,嚴重衝擊到民眾的家庭生活安排及規劃。

現行的家庭看護工與台灣勞工基本薪資脫鉤,每月只有1萬7000元,若自願放棄7天可以有1天的休假,全月無休、1天工作10小時的薪水也只有約1萬9267元的月薪,還要自行負擔鉅額的貸款費用,這樣的薪資結構在號稱重視人權的國家中,確實有需要調整的必要,這也是政府長期以來一直逃避的問題,只是現在被印尼政府強硬的挑起,要台灣政府出來面對。

移工的直聘政策執行成效一直無法達到預期目標,最大的原因是直聘程序仍屬複雜,許多雇主乾脆委託私立人力仲介做一條龍的服務,但殊不知除了每月的仲介服務費外,有許多隱藏的費用,其實都是移工需要自行繳交給仲介業者,當印尼政府把這塊神祕的布掀起來之後,所有的費用都將被迫攤在陽光下檢視,勞動部也可趁此機會,讓國人清楚了解,運用直聘方式,雇主所需負擔的聘僱費用,相較於明年印尼執行的移工零付費方式下,可以省下多少的聘僱成本費用,讓有需求的雇主可以自由選擇。

也因為聘僱外籍看護工的成本相對低廉,故有許多雇主直接選擇申請移工,而忽略可運用的長照2.0相關社區整體照顧模式,當移工的聘僱成本調漲已成趨勢時,政府除了開發引進其他國家的移工之外,何不大力推廣各項長照資源服務,相信能更加吸引國人投入長照領域。

從7月底印尼政府單方宣布移工零付費政策後,除了民間少數團體表達陳情外,政府的回應永遠只有會再進行雙邊協商,將近4個月的時間,民眾看不到政府的具體作為,讓許多家庭陷入焦慮及不安,雇主到底要負擔多少聘僱移工的費用,政府是否已有掌握具體的細項,而非由仲介業者漫天喊價?

現行《就業服務法》及勞雇定型化勞動契約的修正,針對家庭年收入無法負擔調整後的聘僱成本者,政府有無預計的輔導或因應配套措施?期望在進行雙邊協商會議後,針對相關的內容和因應措施,民眾需要的是清楚說明,才能安心迎接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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